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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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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2-019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1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戴岳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李伟峰先生、郝萌乔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控股股东戴岳先生提名向子琦先生、郎安中先生、王毅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持有公司股份6,80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5.80%的股东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提名葛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本次董事会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李伟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郝萌乔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向子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同意郎安中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同意王毅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同意葛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公司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董事会提名丁立先生、高志勇先生、刘洪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丁立先生、高志勇先生、刘洪川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合格证书,其中高志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1、同意丁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高志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同意刘洪川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4月1日(星期五)下午2:30在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C区4号楼四层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2-020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3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1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子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同意提名胡子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同意控股股东戴岳先生提名李海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1、同意胡子建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李海龙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2-021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李伟峰先生、郝萌乔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控股股东戴岳先生提名向子琦先生、郎安中先生、王毅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持有公司股份6,80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5.80%的股东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提名葛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丁立先生、高志勇先生、刘洪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丁立先生、高志勇先生、刘洪川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高志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本次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伟峰,男,198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MBA在读,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8年7月至2015年2月历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项目经理、经理等,2015年2月至2017年10月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任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9年1月至今任南京兴航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天津新兴东方临近空间航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伟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郝萌乔,女,198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07年5月担任航天长城贸易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07年5月至2013年6月历任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业务经理、总经理助理,2013年7月至2019年2月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4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郝萌乔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3%。郝萌乔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戴岳先生之女,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除此之外,郝萌乔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向子琦,男,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2000年8月至2002年11月在郑州VCOM科技有限公司任职,2002年12月至2013年3月在北京新兴东方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历任工程师、软件开发部主任、副总工程师,2013年3月至2019年6月任公司副总工程师,2019年1月至今任南京兴航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9月至今任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总工程师,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向子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3,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郎安中,男,197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9月至2001年9月就职于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2001年9月至2013年3月历任北京新兴东方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技术员、项目主管、部门主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2013年3月至2019年6月任公司总工程师,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郎安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6,3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毅民,男,195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国际商务师。1978年任后勤学院参谋、教员,1990年转业,1990年至1993年任北京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海南公司副总经理,1993年至1999年历任中国惠通北方实业公司期货部经理、副总经理,1999年至2003年担任东方汇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至2009年2月担任北京新兴东方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2月至2011年9月任民生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任北京新兴东方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2013年3月至2018年11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至2021年10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天津新兴东方临近空间航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毅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8,6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葛朋,男,198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6月至2014年5月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14年5月至2015年7月任西安首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2015年7月至2020年9月历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部高级经理、证券金融部高级经理、副总裁,2020年9月加入长安汇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汇通”),历任投资管理部高级经理,现任投资管理部资深经理(部门负责人,主持工作)。2021年5月至今任杨凌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0月至今任长安汇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陕西发电集团东方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2月至今任陕西分布式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葛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公司第二大股东长安汇通持有公司股份6,80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5.80%,葛朋先生在长安汇通及其下属公司任职情况见上述简历。除此之外,葛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丁立,男,195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68年11月下乡插队。1970年12月入伍,至1978年10月在某部队服役,历任战士、班长、军械仓库主任等,1978年11月至1991年7月在后勤学院工作,历任教员,研究员,任职期间,因学术研究工作成绩突出,在军队报纸和学术杂志上多次发表论文,荣立三等功。1991年8月从部队转业后,就职于保利科技有限公司,历任该公司贸易办公室主任、商法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其间参与并组织实施了多项重大军事装备的引进项目和军品民品出口工作,在军事装备发展和国际贸易领域具有丰富经验。2012年12月从该公司退休。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志勇,男,196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曾就职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外经济贸易部(现商务部),曾任信诚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兼主任会计师、岳华(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兼税务咨询合伙人。2009年至今任用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588)监事,2018年3月至今任北京中科慧居科技有限公司合伙人及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48)独立董事,2020年2月至今任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955)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4415)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72808)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评标专家,财政部内部控制准则委员会专家委员,北京师范大学系统学院特聘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英语学院研究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志勇先生同时在超过五家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提名高志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情况做如下说明:高志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后续培训,掌握了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相关业务规则,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高志勇先生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专业资格,拥有多年独立董事任职经历,熟悉会计、审计及税务与公司治理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能为公司提供财务、规范运作等领域的指导意见并做出独立判断;高志勇先生在担任独立董事、监事的其他公司均不参与具体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能确保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公司日常会议及其他履职工作;高志勇先生已承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因此,高志勇先生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不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志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洪川,男,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哈佛大学法学硕士,中国律师及美国纽约州律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北京市世泽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历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英国高伟绅(Clifford Chance)伦敦、香港办公室访问律师,美国世达法律事务所(Skadden, Arps)律师,北京怡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市世泽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上海嵩森贸易有限公司监事,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446)独立董事,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151)独立董事,护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洪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2-022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同意提名胡子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同意控股股东戴岳先生提名李海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对第三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15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胡子建,男,195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专家特殊津贴。1982年毕业于北京航空学院飞行器总体设计专业,获学士学位。自1982年起历任航空工业部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国家某特大型企业业务部门副部长、部长、项目办主任,于2016年1月办理退休。2019年2月起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子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海龙,男,198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2009年4月至2010年10月任北京新兴东方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0年10月至2017年6月任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7年7月至2019年8月任中飞高科(北京)测控技术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2019年8月加入公司,曾任公司供应保障部部长助理,现任公司智能控制部硬件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海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2-023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建议公司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于2022年4月1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1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25日(星期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2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C区4号楼四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共9名,其中,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应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提案时将分开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请股东仔细填写《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2022年3月28日(星期一)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2年3月28日(星期一)上午9:30一11:30,下午13:3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C区4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5

联系电话:010一62804370

传 真:010一63861700

联系邮箱:xxzbg@eeae.com.cn

联系人:马芹、李战营

(四)注意事项

1、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建议公司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将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须符合防疫的有关规定。为保护股东健康、防止病毒扩散,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等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33”,投票简称为“新兴投票”。

2、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1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本人(本公司)未对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作出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上述提案1-3表决事项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否则该选票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名: 委托日期: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2-024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

进展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郎安中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公司副总经理郎安中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2,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700%)。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2年3月12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均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郎安中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郎安中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