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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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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78 公司简称:东安动力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为了与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决定2021年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末总股本46208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5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262,720元,剩余534,869,260.94元未分配利润结转到2022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情况

2021年,我国经济增速持续增长,全年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14万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8.1%,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汽车行业虽受芯片短缺、原材料价格持续高位等不利因素影响,全年汽车产销仍保持稳中有增的发展态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1年,全国汽车产销2608.2万辆和2627.5万辆,同比增长3.4%和3.8%,结束了自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下降趋势。

(二)行业政策变化

《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2030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交通工具占比要达到40%,新能源汽车将迎来快速发展期。在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持续退坡的背景下,纯电动汽车逐渐失去补贴成本优势;免征购置税技术要求调整后要求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保持模式下油耗低于对应传统车型限值70%,引导企业持续对增程器产品优化升级。机动车召回规定由安全召回拓展至排放召回,迫使整车及发动机企业更加重视排放技术升级与测试。

乘用车五阶段油耗限值(GB 19578-2021)正式实施,测试工况由NEDC切换至WLTC,对油耗限值进行同等力度转换。商用车方面中汽中心先后两次开展会议研讨轻型商用车四阶段油耗(GB 20997)标准,相较上阶段加严幅度将在10%以上,需要发动机及整车企业同时采用节能技术才能满足,迫使发动机企业对产品进行技术升级、深度开发的同时,还需考虑新能源技术的应用。

工信部发布文件,治理“大吨小标”现象,全面提高轻型货车及轻型自卸车等车型的安全技术要求,同时公安部规定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要满足空车质量检验要求,在生产和使用端对“大吨小标”现象全面治理,迫使蓝牌轻卡走向合规化。N2类汽油轻型货车存在一定市场空间,为公司后续开发的大排量汽油机带来新的市场增量。

(三)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等内容。

2021年,东安动力和东安汽发实现重组整合,整合后东安动力具备高效发动机和自动变速器自主开发能力,形成新能源动力传动系统一体化优势,覆盖轻型商用车、新能源增程动力和混动汽车市场、中高端乘用车和皮卡市场,主要配套客户有长安汽车、福田汽车、理想汽车、东风股份、长安跨越、奇瑞汽车、吉利汽车、江淮汽车、山东五征等。

(四)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等。

2021年,全国汽车用汽油发动机共生产1919万台,同比增长1.65%;销售1907万台,同比增长1.33%,增幅低于汽车行业增幅。

得益于新产品开发和新市场开发能力的快速提升,及已匹配项目的不断量产,公司发动机销量已连续22个月居独立汽油机企业首位,2021年,公司全年销售整机67.14万台,同比增长21%,其中销售发动机61.65万台,市场占有率3.23%,同比增加0.46个百分点,在独立汽油发动机企业中销量占比为44.88%,市场占有率在国内独立汽油发动机企业、新能源汽车增程动力领域、商用车汽油机市场和自主AT变速器出口市场均排名第一。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了东安汽发报表。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86亿元,同比增长22.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67.51万元,同比增长104.8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2022-017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八届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3月11日9:00时在东安动力201会议室以“现场+视频”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陈咏波董事因疫情原因未能出席,委托陈笠宝董事代行表决权。公司3名监事及7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笠宝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临2022-018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财务决算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2022年,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68.32亿元,营业成本67.20亿元,未作盈利预测。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临2022-019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1、关于陈笠宝先生2021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陈笠宝董事回避了表决。

2、关于靳松先生2021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靳松董事回避了表决。

3、关于李学军先生2021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李学军董事回避了表决。

4、关于孙岩先生2021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5、关于宫永明先生2021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6、关于高冠中先生2021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7、关于于忠贵先生2021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8、关于刘波先生2021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9、关于王福伟先生2021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10、关于王江华先生2021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11、关于杨宝全先生2021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董事薪酬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公司2022年经营计划》

公司2022年主要经营目标:销售整机76.93万台,实现营业收入68.32亿元,上述目标实现受市场影响,能否实现存在不确定性,经营目标不作为上市公司承诺。

董事会授权经理层下达更有挑战性的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公司2022年投资计划》(详见临2022-020号公告)

公司2022年预计固定资产投资16133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投资新能源混动系统新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议案》(详见临2022-021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2021年关联交易确认、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详见临2022-022号公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咏波先生、黄毅先生、王国强先生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及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临2022-023号公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咏波先生、黄毅先生、王国强先生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公司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咏波先生、黄毅先生、王国强先生回避了表决。

十五、《关于公司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咏波先生、黄毅先生、王国强先生回避了表决。

十六 、《关于申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根据2022年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为人民币46.7亿元,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贴现、保函等形式的融资,为确保资金需求,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办理在授信额度内申请授信及借款事宜,并同意其在金融机构或新增金融机构间可以调剂使用,授权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临2022-024号公告)

2022年度,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公司2022年度经理层培训计划》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公司2022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一、《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述职报告》(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表示同意。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2022-018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期末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总共转回信用减值损失1,418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1,326万元。具体如下:

一、减值准备确认情况:

(一)应收款项一一转回坏账准备1,386万元

2021年,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余额27,581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386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析法计算转回金额1,418万元,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32万元。

(二)存货一一计提跌价准备4,334万元。

2021年,公司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334万元。计提金额是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确认计量,主要是4AT、13T/15T机型已停产,后续车厂无法消耗积压的材料,可变现净值为零,全额计提减值。

(三)合同资产一一计提减值准备225万元。

2021年,根据新收入准则,公司确定合同资产4,500万元,按账龄法计提减值准备225万元。

(四)无形资产一一计提减值准备6,735万元。

2021年,公司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6,735万元,主要是4G15TGDI技术、老D机型车厂已切换,后续无市场需求,无法带来收益,全额计提减值。

二、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期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和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全部计入本期损益,使本年度利润减少9,908万元。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资产的实际状况,根据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进行的,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予以同意。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决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会计政策相关规定进行的,真实反映了资产价值,同意董事会相关议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四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2-019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9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62,131,980.94元。为了与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决定2021年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末总股本46208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5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262,720元,剩余534,869,260.94元未分配利润结转到2022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红总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响应了监管要求,与股东分享经营成果,是合适的。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成员出席了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为了与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成果,董事会决定2021年度实施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2-020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21年专项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M15K发动机能力提升项目,总投资6985万元,已完成投资5362.85万元,该项目已投产。

生产线能力提升项目,总投资4007万元,已完成投资3348.9万元,该项目部分设备正在安装调试。

二、2022年投资计划

(一)专项投资项目

1、高效增程发动机生产线建设项目(拟新建),主要包括加工中心改造、打号机、拧紧机、涂胶机等设备,建设单位为东安汽发,总投资7233万元。

2、过程能力提升项目(拟新建),主要包括缸盖自动打磨设备、缸体最终清洗机等设备,建设单位为东安动力,总投资2400万元。

(二)小型技措项目

总投资6000万元,东安动力、东安汽发各3000万元。

三、资金筹措

2022年预计总投资16133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四、投资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资金来源安排:企业自筹

(二)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高效增程发动机生产线建设项目建成后,可迅速响应市场需求,提升原有生产线利用率,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项目建设兼顾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集成设计,投产后对行业转型升级具有一定示范效应。

过程能力提升项目建成后提高产品保证能力,提升设备加工精度和产品开发效率,为公司良性发展提供支持。

五、投资风险分析

受全球汽车业芯片供应波动,国内汽车产业政策调整, 整车市场需求波动,公司市场拓展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将导致项目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加强与主要客户的战略合作、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加强项目管理等措施降低风险。

本项目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2-02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新能源混动系统新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概述

由于历史原因,公司与中国航发哈尔滨东安发动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东安”)共用厂区,公司所使用的土地权属归中国航发东安,使用的部分厂房和场地租赁中国航发东安,电力等主要能源均归属中国航发东安。根据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十四五规划,中国航发东安要求公司迁出现有厂区。同时,公司现有厂区无法满足下一代高效发动机产品需求,为满足市场需求,公司在将部分零部件外委的情况下,产能利用率仍处于较高水平,现有厂区无法满足新建生产线的需求,已严重制约未来发展。为此,公司利用哈尔滨地区资源,促进产业集聚,实现产业规模倍增,形成具备经济规模的传统及新能源动力总成一体化研发制造基地,打造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和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在哈尔滨市的新能源混动系统新基地, 总规划面积约51公顷。

本项目的建设目标为M15N/16N系列发动机机加、试车产能10万台/年,装配产能20万台/年。项目建设期18个月,至2023年达产。预计投资金额为48788.38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能源混动系统新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

新增土地9.987万平米,新建5号联合厂房和试验试制厂房,购置设备171台/套。

3、项目建设期:18个月

4、项目资金:总投资48788.38万元

5、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三、投资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资金来源安排:企业自筹

(二)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项目产品可满足商用车四阶段、乘用车五阶段油耗及国6b(含RDE)排放限值要求,紧跟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导向和技术发展趋势,加快高效及增程动力一体化研发及产业化步伐,快速响应市场,满足用户需求。最高热效率可达43%,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该项目实施后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四、投资风险分析

1、项目建设期间,投资成本将受到原材料、劳动力成本等要素价格波动、贷款利率波动、施工进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项目的收益率。对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强化项目进程控制,注重对可能发生的不利条件及变化因素的预测与防范,以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

2、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预期收益可能会因宏观经济环境的任何不利变化或需求下降而受到不利影响。对此,公司将积极关注经济形势的变化,通过积极的手段,降低经营风险。

本项目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2-022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关联交易确认、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采购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销售属正常的商品销售,未因关联关系而影响交易价格。

一、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2019年3月,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现已到期,均需续签。2022年3月,公司与关联方签署了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包括与哈尔滨东安华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都华川电装有限责任公司、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等的采购框架协议,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长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等的销售框架协议;同时,考虑业务拓展,与哈尔滨东安华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上述协议有效期3年,到期续签。

二、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关联交易确认、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咏波先生、黄毅先生、王国强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2、本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上述关联交易与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经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认可后,将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予以审议。

3、本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公司八届二次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关联交易确认、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

4、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表决权。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1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增加了与关联方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安华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2021年初,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由于工作疏忽,未做哈尔滨东安华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关联销售预计。2021年,发生关联销售5339万元,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本次董事会对2021年度关联交易发生额进行确认。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基于公司2022年生产和销售计划,公司及子公司东安汽发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主要为商品采购、销售,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与销售价格,均为市场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向关联方采购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而且上述关联方能够提供稳定的供应服务,采购合同是在采取招投标的情况下签订的,定价公允。

(二)向关联方销售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是主营产品一一汽车发动机和变速箱及零部件,属正常的商品销售,未因关联关系而影响交易价格。相对于外部市场,公司向兵装集团下属公司销售发动机,有利于公司市场的稳定。关联销售价格是完全由市场决定的,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和关联方的共同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相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阅,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意见如下:《关于2021年关联交易确认、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中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符合监管要求;2021年关联交易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合规合理的;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议案所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须的,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与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决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控股子公司东安汽发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是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合规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产生不良影响。

九、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八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表决权。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2-023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是正常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服务,目的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况概述

2019年3月,公司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3年,现已到期。按照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需与财务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2022年3月,双方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服务、存款服务、结算服务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其中,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0万元及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事项构成公司与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3号科研办公楼5层;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崔云江;

5.注册资本:303,300万元;

6.税务登记证号码:911100007109336571;

7.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8.主要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69,456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2.90%;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68,54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2.60%;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0,24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3.27%。

9.最近一年财务概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公司合并资产总额7,823,294.27万元、保证金及客户存款6,632,915.42万元、净资产850,181.60万元;2021年财务公司合并利润总额97,871.68万元,净利润78,954.92万元。

10.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关系。

11.经查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260,000万元的存款服务、最高综合授信总额为120,000万元的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结算服务

1.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财务公司免费为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满足公司支付需求。

(二)存款服务

1.公司在兵装财务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厘定,将不低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3.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260,000万元;

4.兵装财务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三)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

1.财务公司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中对人民币资金的需求,为公司设计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提供综合授信及票据贴现等信贷服务,公司可以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以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兵装财务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公司需求;

2.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给予公司的最高综合授信总额为人民币 120,000万元;

3.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等信贷业务提供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4.有关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四)其他金融服务

1.除上述金融服务外,财务公司还将在法律法规和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包括委托贷款、委托投资等委托业务,财务和融资顾问等咨询、代理业务,以及保理、保函、债券承销、融资租赁、提供担保、保险代理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同时财务公司将与公司共同探讨新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领域,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为公司提供个性化的更优质服务;

2.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3.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以上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是正常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服务,目的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246,134.8万元,贷款余额为34,022万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相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阅,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会上,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符合监管要求;通过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平台进行日常存款、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业务,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权益,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是正常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服务,目的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九、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八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2-024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4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79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9人。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52,351.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3,493.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5,715.93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80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与服务;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8,386.30万元。

拟聘任本所上市公司属于汽车制造业,中兴华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489.2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2011-2013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2021年6月28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1003民初96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裁定,中兴华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不服判决,于2021年7月23日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20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文雪先生自 2006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5 年,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 IPO 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震,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0 年,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武晓景,注册会计师,从 2003 年起从事 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7 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诚信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签字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 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4.审计收费。

2021 年,公司审计费用 98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2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 确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中兴华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并根据工作量确定其报酬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中兴华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中兴华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根据工作量确定其报酬事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中兴华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并根据工作量确定其报酬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中兴华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3月11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2022-025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四次监事会通知于2022年3月1日以传真或当面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3月11日11时在东安动力8号工房201会议室以“现场+视频”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跃华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关于2021年关联交易确认、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拟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5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

2021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国金证券接受东安动力的委托,担任其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本持续督导意见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财务顾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独立财务顾问经过审慎核查,出具本持续督导意见。

1、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交易各方提供,资料提供方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3、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持续督导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全文。

注:如无特别释义,本持续督导意见释义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相同。

国金证券担任东安动力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现就2021年度相关事项的督导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交易概况

本次交易中,东安动力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认购东安汽发19.64%的股权,金额为15,712.00万元。本次交易的情况概要如下:

1、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三菱商事、三菱自动车、马中投资。

2、本次交易标的为东安汽发19.64%的股权。

3、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为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4、本次交易中,依据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东安动力[600178.SH]拟行使优先购买权收购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川华衡评报[2020]133号),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5、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6、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东安汽发成为东安动力控股子公司。

二、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2021年1月8日,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东安汽发的股东由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三菱自动车工业株式会社、马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三菱商事株式会社变更为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系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哈尔滨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并颁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712017118A)。

截至2021年1月8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标的已完成交割,东安汽发股权变更已经完成工商登记。

(二)本次交易的对价支付情况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相关交易协议约定,本次交易对价为157,120,000.00元。2021年1-2月,东安动力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税金5,972,378.20元,余额151,147,621.80元人民币购汇23,338,576.32美元后分别划入三菱商事、三菱自动车、马中投资的指定账户。

(三)相关债权、债务的处理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和处置。

(四)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办理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

三、交易各方承诺的履行情况

本次交易相关方承诺已披露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修订稿。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日,东安动力及本次交易的其他相关方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相关承诺的情形,相关承诺方将继续履行其尚未履行完毕的各项承诺。

四、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盈利预测及业绩承诺。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东安动力主要业务为汽车发动机及其他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涵盖汽车发动机(含增程器)、汽车变速器、其他零部件以及整车销售等多个方面。本次交易系同行业产业整合,整合后上市公司拥有发动机、新能源增程动力系统、传动系统三大系列产品。

2021年度作为“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公司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通过与东安汽发整合,公司发动机排量覆盖1.2L-2.5L,变速器涵盖手动、自动、DHT等,全面满足客户需求,提供新能源动力传动系统一体化解决方案。同时,公司与世界知名开发机构AVL合作开发的高效平台M16N发动机、D25/D25TD发动机及新能源增程专用高效M15NTDE发动机相继点火成功。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整机67.14万台,其中发动机61.65万台,变速器5.49万台;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8,555.82万元,同比增长22.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67.51万元,同比增长104.80%。

经核查,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使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安全性得到提升,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发展情况与披露不存在差异。

六、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本次交易前,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

在本次交易期间,公司按照规则要求,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并及时对外公布本次资产购买相关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东安汽发于2021年1月8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成为东安动力控股子公司,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资产购买的相关信息。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东安动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

七、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各方已按照公布的重组方案履行或继续履行各方责任和义务,无实际实施的方案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重大差异的其他事项。

财务顾问主办人:

于 淼 王沈杰 唐 翔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