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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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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7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2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2022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额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 赵英伟简历;

2. 罗成简历。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

赵英伟简历

赵英伟先生,工程硕士,高级会计师职称。历任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管部审计主管、处长、资产财务部总经理、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财务总监助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第八届监事会副主席、董事会董事、第九届监事会副主席,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等。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泛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泛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英伟持有公司20万股股份;除持有以上股份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赵英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

罗成简历

罗成先生,会计与金融硕士。历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部投资管理总监、公司管理总部副总裁、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总裁,民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等。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拟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成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罗成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2-037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

互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4,624,569.93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78.48%;其中,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向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售资产而产生的过渡期对第三方的担保,实际余额为184,6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12%;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余额为1,074,15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4.68%。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额度预计情况概述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展期、新增融资或发生其他增信行为,上述融资可能涉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事项。为有序落实融资担保事项、提高融资工作效率,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对2022年度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总担保金额约为人民币312.69亿元(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担保额度分配如下:

注:

1. 上表第1项、第3项中武汉泛海城市广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事项,详见公司2022年3月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 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包括原有互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互保。

3. 上表中,汇率参照2022年3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约1美元对人民币6.3204元,约1港元对人民币0.8083元。

(二)董事会的表决情况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2022年3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

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控股子公司可根据自身的融资需求,在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并签订相关协议。对于超过核定担保额度发生的融资担保业务,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另行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

1. 成立日期:2002年2月8日

2.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云彩路198号泛海城市广场12层

3. 注册资本:3,877,889.539886万元

4. 法定代表人:韩晓生

5.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对科技、文化、教育、金融等产业项目投资;装饰工程、装修工程;建筑及装饰材料销售;基础设施建设;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商业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

6.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其89.22%股权,公司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泛海信华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3%股权。

7.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二)泛海控股国际金融发展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5年2月17日

2. 注册地址: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3. 已发行资本:50,000美元

4. 董事:韩晓生、刘国升

5.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6.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通过中泛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7.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港币万元

(三)中泛房地产开发控股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5年4月22日

2. 注册地址:Vistra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3. 注册资本:50,000美元

4. 董事:FTI Director Services Limited

5.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6.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通过中泛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7.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美元万元

(四)中泛房地产开发第三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5年4月24日

2. 注册地址: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3. 已发行资本:323,328,705美元

4. 董事:韩晓生、刘冰、刘洪伟、刘国升

5.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6.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通过中泛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7.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美元万元

(五)中泛置业控股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1993年5月7日

2. 注册地址: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

3. 注册资本:1美元

4. 董事:韩晓生、刘冰、刘洪伟、刘国升

5.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6.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通过中泛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7.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港币万元

(六)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0年6月7日

2.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云彩路198号泛海城市广场9层912室

3. 注册资本:100,500万元

4. 法定代表人:李华

5.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通过武汉公司间接持有其99.50%股权。

7.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七)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 成立日期:1999年10月9日

2.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105号2号楼八层

3. 注册资本:330,000万元

4. 法定代表人:潘瑞平

5.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含出租房屋);商品房销售;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6.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通过武汉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7.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八)泛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08年4月21日

2.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3栋21层2102室

3. 注册资本:50亿元

4. 法定代表人:潘瑞平

5.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

6.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7.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九)北京山海天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01年1月12日

2.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5层518

3.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4. 法定代表人:潘瑞平

5. 经营范围:销售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建筑材料、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金属材料、装饰材料;电子商务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6.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7.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十)武汉泛海城市广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0年5月14日

2.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云彩路198号泛海城市广场9层911室

3.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 法定代表人:钱晓彬

5.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会场出租、会务服务;服装、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日用百货销售;停车场管理;宾馆设施及旅游设施管理;酒店投资;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营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件在核定的期限内方可经营)

6.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通过武汉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7.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十一)泛海控股国际发展第三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6年9月9日

2. 注册地址: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3. 已发行资本: 130,000美元

4. 董事:韩晓生、刘国升

5. 经营范围:债券发行

6.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通过中泛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7.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港币万元

(十二)泛海控股国际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4年6月12日

2. 注册地址: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3. 已发行资本:港币1,000,000元

4. 董事:刘洪伟、刘国升

5.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6.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通过中泛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7.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港币万元

(十三)中国通海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 1997年7月30日

2. 注册地址: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 11, Bermuda

3. 法定股本:100,000,000港元

4. 董事长: 韩晓生

5. 经营范围:企业融资顾问及一般顾问服务;基金管理、全权委托组合管理及组合管理顾问服务;证券、期货及期权之全权委托及非全权委托交易服务、证券配售及包销服务、保证金融资、保险经纪以及财富管理服务;借贷服务;财经媒体服务;投资及买卖各类投资产品。

6.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7.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千元港元

(十四)88一街(旧金山)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8年6月7日

2. 注册地址:160 Greentree Drive, Suite 101, Dover, County of Kent, Delware, 19904

3. 注册资本:1,000美元

4. 总经理:吴钧

5.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6.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通过境外附属公司泛海控股 (美国) 股份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美元

(十五)隆亨资本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6年8月31日

2. 注册地址:Portcullis Chambers, 4th Floor, Ellen Skelton Building, 3076 Sir Francis Drake Highway,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VG1110

3. 注册资本:50,000美元

4. 董事:韩晓生、刘国升

5. 经营范围:资本投资

6.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通过境外附属公司泛海国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港元

(十六)泛海控股国际发展第四有限公司

1. 成立日期:2018年1月19日

2. 注册地址: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3. 注册资本:50,000美元

4. 董事:韩晓生、刘国升

5. 经营范围:债券发行

6.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通过境外附属公司中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授权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财务部门、公司经营管理层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因发展需要而可能发生融资事项、增信事项等,或将产生相应的担保需求。为提高议事效率,按照相关监管规则要求,经充分考虑公司控股子公司未来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将发生的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进行了合理预计。

上述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持股比例51%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较为可控。公司控股子公司为非全资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被担保方的各股东将原则上同比例对其提供担保(若因客观原因不能同比例提供担保的,公司将充分说明原因),且控股子公司将提供反担保。

上述额度预计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工作效率,不存在违反相关监管规定的情况,且该额度预计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4,624,569.93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78.48%。上述担保中,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公司向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售资产而产生的过渡期对第三方的担保,实际余额为184,6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1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月22日、2021年7月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余额为1,074,15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4.68%(已经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17日、2020年12月1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其余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目前,公司因被判决败诉等原因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11月4日、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25日、2022年3月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担保事项涉诉等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9月2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2-036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11日收到独立董事陈飞翔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陈飞翔因连续任职届满六年,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飞翔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陈飞翔的辞职生效后,其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飞翔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已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董事会同意增补孔爱国(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人选待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选举产生前,陈飞翔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陈飞翔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孔爱国简历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孔爱国简历

孔爱国先生,经济学博士,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拟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孔爱国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孔爱国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2-035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境外附属公司进行

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意授权境外全资附属公司中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泛集团”)的附属公司泛海控股国际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国际资本”)、泛海控股国际2017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控股国际2017”)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进行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授权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二)投资额度

本次授权泛海国际资本、泛海控股国际2017进行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合计授权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在上述人民币15亿元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上述授权投资额度范围内。

(三)投资范围

债券、固定收益类基金等固定收益类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即2022年3月14日-2023年3月13日。

(五)实施方式

由泛海国际资本、泛海控股国际2017具体组织实施。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本次投资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授权投资标的为债券、固定收益类基金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风险较小,但仍面临投资策略风险、投资标的企业经营风险等,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公司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含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决策、执行和控制程序,为本次投资的风险控制提供了制度保障。

对于本次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被授权公司将通过谨慎选择投资标的、严格分离投资操作人员及资金和财务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资金调拨程序等措施,有效控制决策和操作风险。

此外,公司还建立了完善的监督机制。公司监事会有权对相关投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停止相关投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投资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聘任独立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三、需履行审批程序的说明

2022年3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境外附属公司进行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公司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授权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授权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中泛集团系公司境外主要投融资平台之一,系控股型企业,目前间接持有香港上市公司中泛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715.HK)约74.94%股份、中国通海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股票代码:952.HK)约72.51%股份。本次被授权公司泛海国际资本及泛海控股国际2017系中泛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上述授权投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且上述被授权公司计划投资范围为债券、固定收益类基金等风险较小、收益较为稳定的品种,风险相对可控,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厚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授权境外附属公司进行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的议案》涉及内容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授权两家境外附属公司开展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二)公司已制定《公司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建立了健全的证券投资(含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业务流程、审批权限、监督机制及风险控制措施,为本次投资的风险控制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公司本次授权投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下转1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