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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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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2022-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22-022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丰生化”或“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公司股东新沂市华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益投资”)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801,7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

2021年12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截至2021年12月7日,华益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40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2021年3月12日,公司收到华益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获悉华益投资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华益投资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在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公司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获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4.44元/股至5.39元/股。

华益投资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股份变动比例为-1.3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华益投资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益投资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实际减持股份数量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亦不存在减持数量超过规定额度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华益投资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华益投资仍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仍需遵守大股东持股变动相关限制性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华益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