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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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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2-035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3月14日上午8: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牛国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由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增资11亿元,增资完成后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0亿元变更为21亿元。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三、备查文件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2-036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优化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日晟矿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金日晟矿业的资金实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以债转股的方式对金日晟矿业增资人民币11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金日晟矿业的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增加至210,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冯井镇周油坊村

成立日期:2008年06月09日

法定代表人:张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22675877011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铁矿石开采

股权结构:增资前,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金日晟矿业的注册资本为21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金日晟矿业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增资方式、资金来源及会计处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金日晟矿业的债权为300,310.33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对金日晟矿业的债权变更为190,310.33万元。本次增资金额资金来源为公司对金日晟矿业享有的110,000万元债权,本次增资将增加金日晟矿业注册资本110,000万元,股权结构维持不变,公司仍持有金日晟矿业100%的股权,金日晟矿业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提高金日晟矿业的独立融资能力、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产结构,有利于金日晟矿业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本次债转股完成后,公司仍持有金日晟矿业100%股权。本次债转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