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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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

2022-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ST浪奇 公告编号:2022-009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5条“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1月29日第一次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本次为第二次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至少再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目前涉及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5.85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条之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5月6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另因公司被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之第(四)项“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5月6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交易情形的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5条“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披露本次风险提示公告,且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至少再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2、2020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公司已于2021年5月6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第9.3.11条的规定,如果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3、2021年12月,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本次重整将对公司2021年度期末净资产生重大的积极影响。2022年1月29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6),预计公司2021年度期末净资产为正值,且不存在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具体金额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目前,公司正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他事项的披露事宜进行准备,并将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正常。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ST浪奇 公告编号:2022-010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目前,公司23个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解冻金额合计为22,058.08万元;公司仍有10个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的资金余额合计850.30万元(其中,美元户余额按照2022年3月14日汇率换算)。

一、公司银行账户冻结的基本情况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州浪奇”)因前期涉及诉讼、仲裁案件,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截至2021年7月23日,公司共47个银行账户被冻结,累计被冻结的资金余额合计294,035,772.23元(其中,美元户余额按照2021年7月23日汇率换算)。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2021年10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2)及《关于孙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广州品中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对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奇化”)及广州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奇化”)的破产清算申请。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将丧失对其控制权,广东奇化、广州奇化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广东奇化、广州奇化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不再纳入公司统计范围。

2021年度,公司在进入重整程序后,管理人陆续向各相关法院申请解除冻结的银行账户,截止目前,公司因前期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已有部分账户解除冻结。

二、公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情况

目前,公司23个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解冻金额合计为22,058.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账户金额与前期披露被冻结金额的差异原因说明:

1、序号4是因为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划扣执行款导致;

2、序号14、序号20是因为被解除冻结后被划扣手续费、网银服务费导致。

三、公司银行账户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有10个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的资金余额合计850.30万元(其中,美元户余额按照2022年3月14日汇率换算)。具体情况如下:

四、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管理人陆续开展公司名下部分子公司、参股公司解除股权冻结的相关工作,由于前述股权冻结存在多轮冻结,虽然部分法院已解除了相应的冻结程序,但仍存在部分法院尚未解除冻结。未来,管理人及公司将继续与相关法院沟通,争取早日解除股权冻结,同时,公司也将及时披露子公司、参股公司股权解除冻结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