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2-007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4人,参加会议董事14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规划、投资项目、基建技改等资金需求,2022年度,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656.09亿元。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授信额度为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2年度与具备融资租赁业务资质的相关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包括售后回租及直租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实际融资租赁金额根据公司实际生产需要确定。
为保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顺利进行,拟提请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全权负责办理与2022年度融资租赁业务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融资租赁交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2、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融资资金在上述融资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3、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办理与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其他事宜;
5、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发生的融资租赁业务。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资金需求,2022年,公司拟为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钢嘉稀土科技有限公司2家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担保额度。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算的议案》
2022年计划生产生铁1470万吨,生产粗钢1640万吨,生产商品坯材1548万吨,稀土精矿产量16万吨,萤石产量30万吨。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预算目标834.5亿元。
2022年公司基建技改投资计划安排项目164项,计划投资288662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2年3月31日在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713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2-008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3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参加会议监事4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规划、投资项目、基建技改等资金需求,2022年度,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656.09亿元。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授信额度为止。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资金需求,2022年,公司拟为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钢嘉稀土科技有限公司2家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担保额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算的议案》
2022年计划生产生铁1470万吨,生产粗钢1640万吨,生产商品坯材1548万吨,稀土精矿产量16万吨,萤石产量30万吨。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预算目标834.5亿元。
2022年公司基建技改投资计划安排项目164项,计划投资288662万元。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2-009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还原铁公司”)
2.上海钢嘉稀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嘉”)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拟为还原铁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额度,为上海钢嘉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以上2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资金需求,2022年,公司拟为还原铁公司和上海钢嘉2家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上海钢嘉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022年公司担保计划
■
公司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日期:2009年11月3日
2、注册地点: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先锋镇毕格尔图村
3、法定代表人:侯贵生
4、经营范围:氧化球团及直接还原铁的生产、销售、储存
5、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6、股东及持股比例
■
(二)上海钢嘉稀土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年1月12日
2、注册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588弄18号102室
3、法定代表人:刘宇阳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从事稀土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钢材、建材、有色金属、金属制品批兼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6、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直接持有上海钢嘉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将视公司及各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确定,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提供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时,子公司将提供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的反担保措施。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还原铁公司和上海钢嘉2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能够保证其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2家公司的经营状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经营和财务决策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时,子公司将提供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的反担保措施,可有效防范公司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22年,公司拟为还原铁公司和上海钢嘉2家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8亿元的担保额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降低其融资成本,满足其发展所需资金,提高其运营质量和效益,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为2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亦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包钢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包钢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包钢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2家控股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3月31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71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3月31日
至2022年3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1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2、3、4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3月1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职的公司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3月31日
(二)登记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204证券融资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
联系人:孙宝珍
联系电话:0472-2669527
传真:0472-2669528
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