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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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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泰康中证港股通TMT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2022-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康中证港股通TMT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泰康中证港股通TMT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执行。”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4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2年4月3日。若截至2022年4月3日日终,本基金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即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在清算完成后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1月4日发布的《关于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2年非港股通交易日不开放申购赎回等交易类业务的提示性公告》,2022年3月31日(星期四)至4月5日(星期二)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在此期间本基金将不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交易类业务。

2、若截至2022年4月3日日终,本基金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即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如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最晚可交易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15:00前,在此时间之前,本基金仍然正常开放赎回业务,在此之后,本基金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k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3月16日

泰康弘实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3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泰康弘实3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5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2年3月2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投资者也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查询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如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基金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若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