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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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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919 公司简称:金徽酒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289,181,830.60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8,918,183.06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1,042,705,828.95元,减去2020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121,742,399.28元,2021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181,227,077.21元。

公司拟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07,259,997股为基数,向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1,597,199.34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34.37%。股利派发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069,629,877.87元结转下一年度。

如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拟议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相关内容。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白酒生产及销售,经营范围为:白酒、水、饮料及其副产品生产、销售;包装装潢材料设计、开发、生产、销售(许可项目凭有效证件经营)。

公司地处秦岭腹地、嘉陵江畔,毗邻世界自然遗产九寨沟,生态环境得天独厚,酿酒历史和白酒文化悠久。公司着力建设“生态金徽”“文化金徽”“智慧金徽”,依靠良好的生态环境、悠久的酿酒历史、传统工序与独特技术相结合的先进工艺等优势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公司代表产品有“金徽28、金徽18、世纪金徽星级、柔和金徽、金徽正能量、金徽老窖”等,营销网络已辐射甘肃、陕西、宁夏、新疆、西藏、内蒙、青海等西北市场,积极布局上海、江苏、浙江、河南、山东等华东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一直从事白酒的生产及销售,主营业务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本公司主要产品情况如下图所示: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为“科技研发一一原料采购一一成品酒生产一一产品销售”。

1.科技研发

公司拥有国家级评酒大师、多名国家级白酒评委领衔的酒体研发团队,下设研发中心、酒体中心、微生物研究所和有机物研究所,成立大师工作室、多个酒体设计室,坚持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通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内部测试和消费者反馈提出新产品研发方案,负责新产品酒体开发设计,确定产品配方及技术标准。此外公司拥有先进的技术检测中心,从原材料采购、制曲生产、原酒酿造、成品酒包装到酒体认证提供全方位检测。

2.原料采购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包括粮食、稻壳、包装材料、其他原辅材料及机器设备配件等均通过市场采购。供应部根据公司生产、销售计划采购相关物资。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办法》,通过询价、比价及招标洽谈等方式确定供应商及采购价格,按照《供应商考核奖励管理办法》《供方业绩评价表》对供应商实施考核管理,建立奖励与淘汰机制,保证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价格和服务。

3.成品酒生产

公司成品酒生产流程包括制曲、酿造、老熟、酒体研发和成品酒包装等环节。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制定年度制曲、酿酒生产计划,由制曲车间、酿酒车间组织实施;原酒经过分级后分别在陶坛、不锈钢酒罐和槐木酒海储存,陈酿老熟后用于成品酒研发;公司根据销售规划和市场订单确定成品酒生产计划,由包装中心负责实施。

4.产品销售

公司销售模式主要有经销商和直销(含团购)模式,以经销商为主。经销商模式下,销售公司下属各区域网点在相关销售区域按照资金实力、仓储条件、配送能力、市场信誉度、渠道开发能力、产品推广能力及双方经营理念、战略目标的契合度等要素择优选择经销商,并与其签署经销协议,由其在一定区域内负责公司特定产品的推广、仓储、配送和销售,并向终端门店提供配套服务,配合公司落实相关营销政策;在直销(团购)模式下,公司设有互联网事业部、直营推广中心,负责线上销售和商超、酒店及私人订制等产品,以满足个性化、线上消费需求,服务更多消费者。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在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零星散发,白酒行业持续结构性调整的大环境下,金徽酒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复工复产,围绕“组织转型发展、市场重点突破、品牌双轮驱动、生产提质增效、机制创新升级”的年度基本工作思路开展生产经营工作。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7.8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5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07,259,997股为基数,向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1,597,199.34元(含税)。

●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如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预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289,181,830.60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8,918,183.06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1,042,705,828.95元,减去2020年度已分配现金股利121,742,399.28元,2021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181,227,077.21元。

公司拟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07,259,997股为基数,向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1,597,199.34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34.37%。股利派发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069,629,877.87元结转下一年度。

二、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22年3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盈利规模及现金流情况,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1.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的其他子公司,下同,以下统称“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与实际控制人郭广昌先生及其控制的公司(以下统称“复星”)、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以下统称“亚特集团”)、甘肃懋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以下统称“懋达实业”)之间存在销售商品(白酒)、采购商品及劳务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与复星、亚特集团、懋达实业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2,485.00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同意公司与各关联方在预计额度内按市场交易原则开展销售商品(白酒),采购商品、劳务及房屋租赁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确认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根据规定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确认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在预计额度内进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该等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并通过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部分配送服务、零星采购、对外捐赠未在年初预计,日常交易过程中根据授权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3.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2年度,公司预计与复星、亚特集团、懋达实业等关联方之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3月,公司与甘肃世纪金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租赁甘肃世纪金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88号金徽财富中心1-4层裙楼、主楼第4层作为兰州营销中心办公用房,租赁期5年,租赁费合计2,219.40万元。甘肃世纪金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亚特集团控制的企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故公司租赁甘肃世纪金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3)。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单位:万元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均依法存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白酒)的价格为公司同期同类产品的团购价格。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劳务及房屋租赁的价格为同期同类商品、劳务、房屋租赁的当地市场价格。公司不应给予关联方区别于无关联第三方的特殊优惠政策。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预计关联交易额度内根据业务需求分别签订协议或订单,本授权有效限期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销售商品(白酒)、采购商品和劳务、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且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未使公司主营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1.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

捐款开展“金徽酒正能量爱心公益奖学活动”

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徽酒”)拟向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正能量基金会”)捐赠不超过1,000.00万元,用于2022年度“金徽酒正能量爱心公益奖学活动”及乡村振兴等公益项目。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12个月内公司累计向正能量基金会捐赠1次,累计捐赠金额860.00万元。

●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关联交易概述

金徽酒响应国家号召,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拟向正能量基金会捐赠不超过1,000.00万元,用于2022年度“金徽酒正能量爱心公益奖学活动”及乡村振兴等公益项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能量基金会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与关联方李明先生及其配偶杜楠女士、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非公募、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公司本次向正能量基金会捐赠属于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对外捐赠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包括本次关联交易在内,公司向正能量基金会12个月内的累计捐赠金额未达到3,000.00万元,且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关联方关系详见关联交易概述。

2.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

法定代表人:李明

类型:非公募、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住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金徽财富中心九楼

业务范围:为各种灾难、贫困学子、贫困群众、公益人才培养提供必要的援助,资助其他慈善性公益项目建设

原始基金数额:2,000万元

设立时间:2016年12月12日

业务主管单位:徽县民政局

三、正能量基金会的资助对象

正能量基金会主要为各种灾难、贫困学子、困难群众、公益人才培养提供必要的援助,以及资助其他慈善性公益项目建设。

公司本次向正能量基金会捐赠不超过1,000.00万元,用于2022年度“金徽酒正能量爱心公益奖学活动”及乡村振兴等公益项目。“金徽酒正能量爱心公益奖学活动”开展区域为甘肃、陕西、宁夏、新疆等西北地区,主要奖学对象为初高中学校以及2022年考取大学或高中的低收入家庭学生,奖学标准为2,000.00元/人,数量为15-30名/县(区)、100-120名/省会城市(具体根据活动实施方案执行)。

四、正能量基金会2021年6月-12月主要资助项目

五、正能量基金会2021年6月-12月主要收支金额和对象

1.收入情况

2.支出情况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正能量基金会捐赠,目的是通过正能量基金会开展2022年度“金徽酒正能量爱心公益奖学活动”及乡村振兴等公益项目,回馈社会,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世新先生回避表决。

2.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会捐赠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1.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对青海金徽酒销售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青海金徽酒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销售公司”)

● 投资金额: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金徽酒兰州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销售公司”)对青海销售公司增资6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兰州销售公司出资额占青海销售公司注册资本的80.00%,青海销售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开拓青海市场,进一步提升品牌竞争力和影响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兰州销售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出资组建青海销售公司,注册资本350万元,其中:兰州销售公司出资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2.86%。为聚焦资源,有效把握青海发展市场,进一步扩大销售区域,公司拟通过兰州销售公司对青海销售公司增资6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兰州销售公司出资额占青海销售公司注册资本的80.00%,青海销售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2.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青海金徽酒销售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王文晨

4.成立日期:2020年4月21日

5.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9号15号楼1单元1153室

6.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日用百货、文化用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电子产品、通信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工艺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家具、玩具、珠宝首饰、化妆品、花卉、苗木、汽车销售;礼仪庆典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青海销售公司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经查询,青海销售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增资前后股东出资、持股比例及注册资本:

单位:万元

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负责办理兰州销售公司对青海销售公司的增资事宜、设定青海销售公司考核方案及相关股权收购或激励方案等。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兰州销售公司对青海销售公司进行增资,有利于抓住青海市场发展机会,更好地开拓市场,将青海市场打造为公司省外重点市场之一,进一步扩大产品销售量,提升品牌竞争力和影响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兰州销售公司对青海销售公司进行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

当前白酒销售市场竞争激烈,白酒消费既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也受消费税、消费场景限制等外部政策因素影响。本次增资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公司将加强对青海销售公司经营活动的管理,做好风险管理和控制。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1.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2022-015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25日 14点00分至16点00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陇南市徽县伏家镇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3、《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4)。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交易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豫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4月25日09:30-11:30、14:0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持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下转7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