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74版)
8.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负责办理互联网销售公司登记注册、设定互联网销售公司考核方案及相关股权收购或激励方案等。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在北京市成立互联网销售公司有利于延揽优秀人才,推动线上业务快速增长,创新经营机制,进一步扩大产品销售范围与平台,提升品牌竞争力和影响力,形成新的业绩增长点,是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互联网销售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
1.本次投资设立公司事宜尚未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当前白酒市场竞争激烈,线上销售业务正处于发展成熟期。在北京成立互联网销售公司未来可能面临市场风险、运营风险、行业经营环境变化风险。公司将积极完善内部管控机制,不断适应新市场发展变化,通过专业运作、科学管理降低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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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备文件
1.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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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聘任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审议聘任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副总经理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依据《公司章程》《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石少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石少军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依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任岁强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任岁强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明,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三、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任岁强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依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张培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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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备文件
1.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附件: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石少军,男,1985年7月出生。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创新投行部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2017年11月至2020年10月21日担任公司董事,2017年9月至2022年3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任岁强,男,1988年10月出生。曾在公司办公室、法律事务部、证券事务部任职,现任公司证券法务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5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73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3.张培,女,1989年8月出生。现任公司证券法务部业务主管。2019年9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126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均通过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人员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述人员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2022-014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修订<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对现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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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修订<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后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登记手续。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 报备文件
1.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