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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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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6版)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链武,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19 年开始为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闽灿坤、伊戈尔、万泰生物、古井贡酒等几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非,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迪生力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绍煌,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科达利、科力尔、万讯自控等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链武、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绍煌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公司近三年审计收费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预计和2021年度不会产生较大差异。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包括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审计,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3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2-024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分析

(一)经营风险

因受全球疫情影响,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市场动态存在不稳定性。

(二)资金风险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威玛经营刚起步,供应体系和销售体系仍需要建立完善的商业信用,存在一定的资金风险。

● 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广东威玛在过去12个月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次数为2次,累计金额为12,665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威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威玛”)第一条生产线已于2021年8月份启动运行,到目前为止,产能已按预定的生产计划正常运行,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加,加上技术成熟和生产工艺达标,经营管理已步入正轨,根据以上条件,公司研究加快推动第二条生产线上马,扩大经营规模,公司经过审慎分析,结合广东威玛的业务发展趋势,公司拟向广东威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担保额度,其中提供信用担保额度10,000万元,用于广东威玛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以借款、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以及其他融资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额度5000万元,将位于台山市台城西湖外商投资示范区国际路一号的土地及土地以上建筑物为广东威玛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对象暨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过去12个月内,广东威玛曾为公司参股子公司,且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在广东威玛担任董事、监事职务,因此广东威玛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二)被担保对象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威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月13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周田镇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3号办公楼2楼203

法定代表人姓名:秦婉淇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锂电池材料加工及销售;废旧锂电池综合回收利用;新材料、新能源的研发;汽车零配件生产及销售;金属新材料的提炼;塑料、废旧有色金属(锂、镍、钴、锰、铜、铝)的收集利用及销售;氧化锌物料的回收;加工有色金属;废旧汽车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国内外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股权比例:

(三)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广东威玛的总资产为 413,415,947.83元,净资产为 298,941,250.78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 283,138,632.10元,净利润 14,306,886.36元。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快速扩充中和经营业务布局,符合公司加强竞争实力的目标,对公司经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此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已对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慎审核,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出具以下独立意见: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有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威玛业务快速开展,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此表示一致同意。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2年3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提供担保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广东威玛第一条生产线已于2021年8月份启动运行,到目前为止,产能已按预定的生产计划正常运行,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加,加上公司的生产技术达标,根据广东威玛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结合市场的需求,尤其是新能源锂电池回收利用的快速发展,为了尽快让生产经营业务增长,为公司增加营业收入,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运作的前提下,公司拟向广东威玛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加快广东威玛第二条生产线上马,加强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尽快落实公司投资的子公司广东威玛进入健康运营。公司将严格把关,加强财务规范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为前提,保障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为原则,公司是广东威玛的控股股东,广东威玛的风控和财务内控管理依照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定执行,公司本次对广东威玛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广东威玛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一)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广东威玛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300万元,同意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增资额5,665万元(详见公司公告:2021-040)

截至目前,公司已以货币方式实缴增资额5,665万元,本次增资已实施完毕。

(二)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广东威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现金额度作为短期所需的备用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向广东威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详见公司公告:2021-041)

截至目前,公司已向广东威玛提供1000万元备用流动资金,公司对威玛的担保金额为0元。

综上,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广东威玛在过去12个月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次数为2次,累计金额为12,665万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申请抵押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4,000万元的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广东迪生力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食品公司”)提供担保;同意在6,000万元的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台山迪生力汽轮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轮智造公司”)提供担保。

(二)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9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广东威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威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广东威玛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为绿色食品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1.00万元,为汽轮智造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合计担保余额为28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6%,无逾期担保情况。除上述所披露外,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七、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分析

(一)经营风险

因受全球疫情影响,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市场动态存在不稳定性。

(二)资金风险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威玛经营刚起步,供应体系和销售体系仍需要建立完善的商业信用,存在一定的资金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2-025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且在该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本次对外投资为证券投资,投资范围为股票、基金、债券、理财产品(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因投资标的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况

(一)前次证券投资概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的议案》,于2019年1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投资管理制度》中相关管控规定,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谨慎进行了少量证券投资,投资证券标的主要为股票、理财产品等品种。2021年6月至今,公司未进行过证券投资操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证券账户余额为42,576.96元,全部为现金。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理财产品及股票投资产生的收益金额分别为553,083.71元、-244,225.94元,-81,811.54元,对业绩影响较小。

(二)本次证券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投资收益。

2、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为股票、基金、债券、理财产品(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3、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且在该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资金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5、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相关事宜。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相关收益,同时,也有可能面临亏损的风险。公司将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使之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始终专注于主业经营,公司进行少量证券投资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增加投资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风险较高,能否实现收益存在极大不确定性。随着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展开及产能的进一步释放,未来公司资金使用将集中用于主业运营及生产项目建设投入,逐步减少证券投资金额。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利率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和政策波动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同时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本金损失的风险。

(4)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 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 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风险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监督和检查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实施程序和投资结果;独立董事可以对证券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权聘任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资金的专项审计;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证券投资活动;

(4)公司证券投资相关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关于证券市场投资行为的各项规定,认真分析,准确运用,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和报告工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公司资金周转,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该事项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事项安排。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2-026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8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台山市西湖外商投资示范区国际路1号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8日

至2022年4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公司将于2022年3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门力鸿投资有限公司、Lexin International Inc、Tyfun International Inc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二)社会法人股东,请法人股东持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公司所在地收到的邮戳为准。

(四)通讯地址:广东省台山市西湖外商投资示范区国际路1号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0-5588095

传 真:0750-5588083

(五)登记时间:2021年04月06日-04月07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 14:30-16:30。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将对参会人员进行防疫管控,

现场参会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登记及体温检测等各项工作。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