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16,0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纺织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通过加大纺织智能装备的研发,不断发展智能化、自动化、数字化、高效、低能耗的纺织装备,致力于为下游客户提供专业领域的智能制造系统化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纺纱设备、织造设备等系列产品,其中纺纱设备主要包括转杯纺纱机、倍捻机、自动络筒机等产品,织造设备主要包括剑杆织机、喷气织机等产品。经过二十余年的自主研发、设计和生产,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140余项,研发的主要产品技术性能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产品不断向多元化、系列化与智能化的方向发展。同时,借助纺织机械管理和技术经验,横向发展了物流分拣设备;纵向延伸了特种纱线业务。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模式具体可分为常规专用件采购、定制化外协专用件采购和委托加工三种,具体情况如下:
(1)常规专用件采购
常规专用件采购是指市场可以充分提供的,企业提出性能需求后即可以市场价格采购的专用件。常规专用件除包括电控系统、轴承、电机及部分高端进口元器件外,还包括螺丝、螺母、钢材等。常规专用件主要由公司采购部负责采购,常规专用件采购是公司的主要采购模式之一。
(2)定制化外协采购
定制化外协采购是指由公司提供技术图纸、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后,供应商自行购买材料,以“材料成本+加工费”作为定价基础的定制化采购模式。定制化外协采购专用件一般由公司向供应商提供技术图纸、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供应商依据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切割、焊接、铸造等工序。公司主要通过这种方式采购箱体、壳体、轴类等定制化零部件。在此模式下,公司保有关键工序和关键技术,相关供应商仅在单个零件的生产中发挥优势。上述采购一般由各事业部自行采购完成。
(3)委托加工
公司委托加工指由公司提供主要材料,外发给供应商完成某个或几个工序后回公司用于继续生产,公司与供应商以加工费进行结算的采购模式。公司委托加工的工序主要为部件的零星附属工序,不涉及关键工序和关键技术。公司委托加工原因主要是该类工序需求量较小,价值不高,公司出于成本效益考虑将该类工序委托给供应商进行加工。
2、生产模式
公司按客户订单组织生产,生产过程包括研发设计、整机总装及检验检测等环节。各生产部按照销售部的订单要求,根据技术研发中心的设计成果,组织安排各生产事业部进行生产。公司高度重视产品研发,研发方向包括技术设计、机械设计和控制系统设计等方面。公司的产品生产按事业部制有序进行,公司生产部下设新型纺纱机械制造事业部、剑杆织机制造事业部、加捻机械制造事业部、自动络筒机制造事业部及喷气织机制造事业部,各事业部负责相应产品的整机总装和检验检测。
公司主要产品为纺织机械产品,客户可自主选择设备的配置。公司可根据客户要求采购不同质量、产地的零部件进行装配,以满足客户的差异化购机需求。配置定制化选择、研发设计、零部件及原材料品质控制、整套设备总装、专业调试和产品质量检验共同构成了生产过程的核心环节。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分为直销和经销两种模式,其中直销分为向客户直接直销和代理直销。公司境内销售主要采用直接直销方式,境外销售主要采用代理直销方式,代理直销客户主要分布在印度和土耳其等。代理直销方式下,客户资源和售后服务由当地代理商负责提供,公司直接向最终客户销售商品并收取货款,同时按合同向代理商支付佣金。经销模式即公司与经销商签订买卖合同,形成买断式销售,经销收入较少,客户群体以境外为主。
报告期内,公司内销以直接直销为主,转杯纺纱机、剑杆织机、倍捻机等均采用此种模式销售,产品市场广泛。考虑到销售的经济性和适应性,外销以代理直销为主,向印度市场销售剑杆织机和转杯纺纱机及向土耳其销售倍捻机时主要采取此种方式。
公司营销中心和国际贸易部分别负责国内外销售,协助售后服务;承担国内外市场开拓、市场信息收集与分析、业务销售关系建立、承接并跟踪订单、配合各事业部售后服务等职责。
(三)行业格局及发展趋势
1、纺织机械行业竞争格局
全球纺织机械的研发、生产地主要集中在欧洲和亚洲。欧洲纺织机械产量最大,主要以德国、意大利、瑞士等国为主,亚洲是以日本、中国为主。从技术水平来看,德国、日本、意大利、瑞士等国为研制纺织机械的传统强国。随着中国设备制造水平的迅速提升,中国在全球纺织机械的生产制造与销售中占据愈加重要的地位。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1 年 1-9 月,规模以上纺机企业资产总额为 1156.96 亿元,同比增长16.61%。全球宏观经济逐步恢复,我国国民经济继续稳步增长,前三季度,我国纺机行业延续了稳健恢复增长态势,行业主要经济指标回升态势强劲。2021年1-9月,我国纺机行业市场需求逐步回暖,企业经营状况稳步回升,纺机出口处于历史高位。2021年1-9月,668家规模以上纺机企业实现营业收入679.53亿元,同比增长39.02%,两年平均增长2.62%;利润总额为49.39亿元,同比增长59.12%。资产总额为1156.96亿元,同比增长 16.61%。
2、纺织机械行业发展趋势
当前全球纺织机械行业聚焦于科技创新和新技术的推广,纺织机械的电子数控技术、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智能化、高端配件制造技术及在线控制技术等均得到了大幅提高,整个行业呈现高速化、高效化、用工少和低能耗的发展趋势。
(四)公司的行业地位及市场占有率
在全球纺织机械市场,占据全球领先地位的纺织机械设备制造商主要来自德国、日本、瑞士、意大利、比利时、中国等国。由于纺织机械细分产品类型非常多,各企业在不同细分领域拥有自己的优势产品。
公司是我国纺织机械行业的主要企业之一。2021年1-9月,若按照纺织机械协会公开数据测算,公司营业收入约占同期中国纺织机械行业主营业务收入的1.19%;公司利润总额约占同期中国纺织机械行业利润总额的1.09%。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根据公司2022年1月28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9,550.00 万元(含本数)可转换公司债券,截止报告出具日,公司相关申请文件尚未提交监管部门。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4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22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宥融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旭冬先生、余飞涛女士及王瑾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陈宥融先生汇报的《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状况及公司管理层在本年度落实、执行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际情况。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329.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6.18%;实现营业利润7,671.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21%;实现利润总额7,889.0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4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73.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44%。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2021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102号《2021年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72,730,006.45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16,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552,000.00元,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1.38%。
若在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高于人民币2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
各银行具体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形式及用途及其他条款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与各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皆可以使用上述的综合授信额度。
前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授信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授信,对部分客户采用按揭贷款方式销售设备,即客户向银行申请办理设备按揭贷款,公司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客户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在买方信贷授信担保上实行总余额控制,即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买方信贷业务担保总余额将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整。在上述期间内,在银行审批的买方信贷授信额度下且公司为客户办理买方信贷业务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整的情况下,公司可连续、循环的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保证金担保。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陈其新先生、陈宥融先生、赵略先生、吕慧莲女士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2021年度,公司实际向关联方新昌县泰坦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采购会务、住宿等酒店服务共计 143.12 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与实际控制人陈其新先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关联方新昌县泰坦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采购会务、住宿等酒店服务,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计为 700 万元。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1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公开发行事宜,同意公司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公开发行事宜,同意公司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2年4月 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经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1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4月11日上午09:15,结束时间为下午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的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99号泰坦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
■
2、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以及2022年3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和《关于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授信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的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8日9:00一11:00、13:30一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99号泰坦股份会议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1年4月8 日17:00前送达公司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晓霄;
联系电话:0575-86288819;
联系传真:0575-86288819;
联系邮箱:ttdm@chinataitan.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99号泰坦股份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312500。
6、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鉴于目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请遵循会场及往返地的有关防疫隔离要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2、授权委托书后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36
2、投票简称:泰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公司/本人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委托指示对提案投票。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持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表决事项及表决意思
■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所相应地方填“√”,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未选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4、受托人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时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附件三: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注:
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尚需填写附件三《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4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2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克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分别为:于克先生、张国东先生、王亚晋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329.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6.18%;实现营业利润7,671.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21%;实现利润总额7,889.0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4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73.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44%。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整、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正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能够保障公司实现经营与发展的战略目标。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是公司一项重要的工作,公司还将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提高以保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执行力,持续提升管制水平。
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本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相关事宜。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授信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该项担保业务的开展,系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利益。上述担保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同意2022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授信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于克进行了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往来,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法获得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验,同意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公开发行事宜,同意公司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募投项目实施的背景、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经营业务和财务状况的影响等进行了审验,同意公司编制《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号文《关于核准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5.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8,880,000.00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030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1月25日止,承销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申购款人民币308,880,000.00元(含包销部分),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6,107,493.5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772,506.50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泰坦股份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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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新昌支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园科技支行于2021年2月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均属正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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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已将募投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按计划转入公司银行普通账户中,为便于管理,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浙江新昌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园科技支行201000267162661”已于2021年5月11日注销,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471,572.40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110号《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第九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和第九届第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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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原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专项报告于2022年3月15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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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102号《2021年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72,730,006.45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16,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552,000.00元,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1.38%。
若在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1.38%。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将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3036 证券简称:泰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情况
及相关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再融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事项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公司所属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6年,分别假设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部转股和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该转股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可转债持有人真实转股情况为准,且不考虑可转债发行时在权益及负债中的分摊影响(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批准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下转9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