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3月1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22-11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1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

(二)召开地点: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何春梅董事长。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106人,代表股份2,279,071,9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59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1,660,587,5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2人,代表股份618,484,4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597%。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9人,代表股份200,728,8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68%。

(八)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1.《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462,603,6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616%;反对13,980,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34%;弃权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6,724,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230%;反对13,980,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50%;弃权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本议案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2.《关于补选张传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62,253,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21%;反对16,146,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85%;弃权67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

张传飞先生自股东大会选举其为公司监事之日起正式履职,蒋曼萍女士不再履行监事职责。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备战、周文平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与会议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