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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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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2-006

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16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培桓先生主持召开,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一一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逐项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充分讨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培桓先生、傅元惠女士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及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十二个月内由公司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培桓先生、傅元惠女士回避表决。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家家悦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家悦控股”)。截止2022年2月28日,家家悦控股直接持有发行人59.64%的股份,并通过威海信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发行人7.82%的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67.4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家家悦控股通过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培桓先生、傅元惠女士回避表决。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0.49元/股(即发行价格),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其中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分红派息:P1=P0-D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红派息金额为D,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培桓先生、傅元惠女士回避表决。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5,800万股,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182,520,291股(含182,520,291股)。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任何权益分派、分红、股权激励行权或进行任何分配、配股,或将资本公积转增为注册资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培桓先生、傅元惠女士回避表决。

6、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若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对限售期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则上述限售期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政策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培桓先生、傅元惠女士回避表决。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60,842.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 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支付或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为满足项目开展需要,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募投项目的投资额等具体使用安排。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培桓先生、傅元惠女士回避表决。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培桓先生、傅元惠女士回避表决。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培桓先生、傅元惠女士回避表决。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培桓先生、傅元惠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相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培桓先生、傅元惠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讨论,并编制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的要求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的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方案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审慎分析并提出了应对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基础上,经充分论证,制定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关联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特定发行对象为家家悦控股,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已于2022年3月16日与家家悦控股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上述协议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且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特定对象(关联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王培桓先生和傅元惠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和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发行定价、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决定: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3、就本次发行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手续等相关发行申报事宜,回复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4、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文件等,并决定向对应中介机构支付报酬等相关事宜;

5、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非公开发行股票挂牌上市、募集资金专户调整等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审核要求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须的、恰当或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了第5项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余事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工作进展安排,公司暂时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再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时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2-007

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3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爱国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一一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经过逐项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充分讨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张爱国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及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十二个月内由公司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张爱国回避表决。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家家悦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家悦控股”)。截止2022年2月28日,家家悦控股直接持有发行人59.64%的股份,并通过威海信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发行人7.82%的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67.4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家家悦控股通过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张爱国回避表决。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0.49元/股(即发行价格),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其中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分红派息:P1=P0-D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红派息金额为D,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张爱国回避表决。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5,800万股,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182,520,291股(含182,520,291股)。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任何权益分派、分红、股权激励行权或进行任何分配、配股,或将资本公积转增为注册资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张爱国回避表决。

6、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若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对限售期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则上述限售期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政策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张爱国回避表决。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60,842.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 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支付或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为满足项目开展需要,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募投项目的投资额等具体使用安排。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张爱国回避表决。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张爱国回避表决。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张爱国回避表决。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张爱国回避表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相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张爱国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讨论,并编制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的要求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的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方案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审慎分析并提出了应对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基础上,经充分论证,制定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关联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特定发行对象包括家家悦控股,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已于2022年3月16日与家家悦控股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上述协议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且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特定对象(关联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张爱国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和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发行定价、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决定: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3、就本次发行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手续等相关发行申报事宜,回复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4、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文件等,并决定向对应中介机构支付报酬等相关事宜;

5、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非公开发行股票挂牌上市、募集资金专户调整等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审核要求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须的、恰当或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了第5项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余事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2-008

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

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不会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的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2-009

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以下关于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家悦”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2015]3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1、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2年12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在本预案签署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不进行分红,不存在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4、公司总股本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608,400,970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

5、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5,800.00万股,最终认购金额为60,842.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本假设不对本次发行的数量、认购金额做出承诺, 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发行实际发行股份数量、认购 金额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等情况最终确定。

6、2022年1月29日,公司公告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6,000.00万元-30,000.00万元,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影响金额约4,400.00万元,公司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0,400.00万元至-34,400.00万元。假设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8,000.00万元,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4,400.00万元,则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2,400.00万元。

7、假设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

(1)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与 2021年剔除非经常性损益的预测数据持平;

(2)2022年公司实现盈亏平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均为0;

(3)2022年公司实现盈利,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与 2020年持平。

8、未考虑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因素的影响。

9、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注:对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会相应增加,公司整体资本实力得以提升。但在公司总股本规模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盈利水平可能短期内未能产生相应幅度增长。因此,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滑,公司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提醒投资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时的假设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本次发行尚需监管部门核准,能否取得核准、取得核准的时间及发行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详细分析请参见本预案“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超市连锁经营,是一家以大卖场和综合超市为主体,以区域一体化物流为支撑,以发展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和食品加工产业链为保障,以经营生鲜为特色的全产业链、多业态的综合性零售渠道商。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家家悦商河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羊亭购物广场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投资方向为公司重点发展领域,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超市连锁经营业务的竞争优势,丰富公司业态,扩展公司业务,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对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和积累,在连锁超市经营领域汇聚了大批优秀的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研发及运营管理团队。他们既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中坚力量和宝贵智力财富。公司通过良好的内部职业规划和培训机制,结合市场化人才引进模式,为未来业务的发展储备了多层次的人才资源,确保募投项目能够按期、高效、优质地完成并持续地创造价值。

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继续加快推进人员招聘培养计划,不断增加技术储备,确保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2)市场储备情况

近年来,公司通过区域密集、多业态并举的发展战略,强化物流保障和生鲜特色优势,形成了一定的地域优势和规模效应,并向农村实现了纵深化拓展,业务逐步拓展至河北、内蒙古、安徽、江苏等地市场,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公司获得了“全国文明单位”、“山东省省长质量奖”、“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改革开放三十年山东省优秀企业”、“全国农超对接工程首批试点企业”、“全国万村千乡工程优秀试点企业”、“2017年CCFA零售业十大业态创新奖”、“2019中国连锁业员工最喜爱公司”“食安山东示范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已开设直营门店959家,随着公司品牌知名度、美誉度不断提升,公司会员人数逐年增长。

综上所述,本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良好的储备。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风险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本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提升资产质量,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运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充分有效的利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规范运作,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同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充分协调内部各项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盈利水平。

3、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公司已经在《公司章程》中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分配机制,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将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以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公司实施或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特此承诺。”

八、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2-010

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因违反上市公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2-012

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披露时尚无法提供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3月16日,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截至《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告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故公司无法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时提供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待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将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并进行 补充公告。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2-012

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关联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家家悦”)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关联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于2022年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人民币60,842.00万元,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182,520,291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家家悦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家悦控股”),公司已于2022年3月16日与家家悦控股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情况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家家悦控股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家家悦控股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有关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就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家家悦控股,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家家悦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威海经区香港路西、浦东路南

法定代表人:王培桓

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1年5月13日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在国家允许范围内进行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及策划;投资项目管理。(依法禁止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母公司)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2022年2月28日,家家悦控股直接持有公司362,852,709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9.64%。

3、发行对象最近五年诉讼、处罚等情况

家家悦控股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后,家家悦控股与公司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产生同业竞争。家家悦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家家悦控股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构成关联交易。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家家悦控股(及其控制的关联方)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官方网站上披露的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6、认购资金来源情况

家家悦控股本次认购资金是合法合规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182,520,291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公司不存在向家家悦控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家家悦控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甲方: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家家悦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2年3月16日

(二)认购数量、认购价格、认购支付方式、限售期等主要条款

1、认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其中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0.49元/股(即发行价格),经双方协商,家家悦控股认购价格确定为10.49元/股。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如下:

(1)分红派息:P1=P0-D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红派息金额为D,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认购方式

家家悦控股将全部以现金认购本协议所约定的股票。

3、认购数额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5,800万股,家家悦控股拟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支付方式

家家悦控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票,并同意在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缴款通知书载明的期限一次性将认购资金划入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再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5、限售期

认购人承诺,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家家悦控股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认购人确认并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认购人及认购人一致行动人承诺不减持发行人的股票;认购人及认购人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如认购人或认购人一致行动人违反上述保证而发生减持情况,认购人承诺因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含认购人一致行动人因减持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不同意见,家家悦控股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的意见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对于本次认购的股份,解除锁定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6、协议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各方同意,本协议及补充协议由各方盖章或其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并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本协议生效日:

(1)甲方董事会审议批准本次发行事项;

(2)甲方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发行事项;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事项。

7、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保证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而导致本协议不能全部履行、不能部分履行、不能及时履行或给守约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因请求而发生的合理费用。

(2)本协议项下约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如未获得①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③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不构成公司违约。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可以将募集资金投入到新店发展项目及物流体系完善中,减轻项目建设资金压力,有助于公司提高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有利于公司增加业务拓展能力,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亦不会产生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且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和其他关联交易。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审议与该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关联董事对于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关发行方式、定价原则、限售期等安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向家家悦控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家家悦控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公司与家家悦控股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内容合法,条款设置合理,不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家家悦控股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表明其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有利于保障公司未来的稳健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关联交易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审核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相关文件及程序履行情况。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公告编号:2022-013

债券代码:113584 债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时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家家悦”)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关联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平台披露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工作进展安排,公司决定暂时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再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708 证券简称:家家悦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二年三月

公司声明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监管机构的核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家家悦控股,家家悦控股拟通过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家家悦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与该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0.49元/股(即发行价格),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其中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4、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5,800万股,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182,520,291股(含182,520,291股)。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任何权益分派、分红、股权激励行权或进行任何分配、配股,或将资本公积转增为注册资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60,842万元,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实际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家家悦商河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羊亭购物广场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若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对限售期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则上述限售期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政策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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