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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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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天合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2022-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2-026

转债代码:118002 转债简称:天合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天合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自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3月16日,已连续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0.40元/股的130%(含130%),即65.52元/股。根据有关规定和《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天合转债”提前赎回条件。

● 公司已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 赎回登记日收市前,“天合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转股价格50.40元/股转换为公司股份(可转债持有人可向开户证券公司咨询办理转股具体事宜)。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天合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公司按照债券面值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天合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天合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差异,强制赎回将可能导致投资损失。如投资者持有的“天合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注意投资风险。

● 相关赎回登记日、赎回程序、价格、时间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后续发布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天合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39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252.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25,2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2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373号)文同意,公司525,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9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合转债”,债券代码“118002”。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天合转债”自2022年2月21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天合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50.51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的约定,天合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因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登记,公司对转股价格做出相应的调整,转股价由50.51元/股调整至50.40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天合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以及于 2022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自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3月16日期间,公司股票已经连续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天合转债”当期转股价格50.40元/股的130%(含130%),即65.52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天合转债”提前赎回条件。

三、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监高持有变动情况

在本次“天合转债”满足提前赎回条件前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9月17日至2022年3月1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纪凡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江苏盘基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清海投资有限公司、十堰凝聚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为“常州凝创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后为“十堰凝聚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十堰携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为“常州携创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后为“十堰携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永州赢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为“常州赢创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后为“永州赢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有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十堰锐泽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为“常州锐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后为“十堰锐泽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天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累计减持所持有的18,099,980张“天合转债”。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监高在本次“天合转债”满足赎回条件前的六个月没有其他交易“天合转债”的情况。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前赎回“天合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天合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天合转债”全部赎回。

公司将尽快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天合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登记日、赎回程序、价格、时间等具体事宜。在赎回期结束前,公司将至少发布3次“天合转债”的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天合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具体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五、风险提示

赎回登记日收市前,“天合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转股价格50.40元/股转换为公司股份。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天合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公司按照债券面值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天合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天合转债”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强制赎回可能导致投资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天合转债”相关赎回登记日、赎回程序、价格、时间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后续发布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天合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9-81588826

联系邮箱:IR@trinasolar.com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