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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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01版)

2022-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1版)

同意18,790,0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90,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关联事项说明: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284,089,900股,在表决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宁夏能源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90,0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90,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关联事项说明: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284,089,900股,在表决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13: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90,0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90,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关联事项说明: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284,089,900股,在表决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14: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90,0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90,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关联事项说明: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284,089,900股,在表决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15: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90,0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90,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关联事项说明: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284,089,900股,在表决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16:关于《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一一2024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879,9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90,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17: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90,0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90,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关联事项说明: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284,089,900股,在表决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王璐律师、曾博荣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参与投票表决的股东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