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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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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186 公司简称:华正新材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覆铜板(包括半固化片)、复合材料(包括功能性复合材料和交通物流用复合材料)和锂电池软包用铝塑膜等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5G通讯、数据交换、新能源汽车、智慧家电、医疗设备、轨道交通、绿色物流等领域。

(1)公司主要产品覆铜板(CCL)全称覆铜箔层压板,是制作印制电路板(PCB)的基础材料。覆铜板是将玻璃纤维布或其它增强材料浸以树脂,一面或双面覆以铜箔并经热压而制成的一种板状材料,担负着印制电路板导电、绝缘、支撑三大功能,是一类专用于PCB制造的层压板。以玻璃纤维布基双面覆铜板为例,其主要原材料为铜箔、玻璃纤维布、树脂等。

覆铜板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众多且功能化需求各有差异,公司覆铜板产品分类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主要产品已初步切换到高等级覆铜板,新建产能均是高等级覆铜板的扩产。高等级覆铜板根据终端应用场景差异性分类如下图所示:

覆铜板的工艺流程如下图:

(2)公司复合材料产业产品包括功能性复合材料和交通物流用复合材料。复合材料是以纤维布为承载,浸渍或涂布树脂,并经过高温压制而成的一种板状材料,具备绝缘、轻质、高强的特点,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医疗设备、厢式货车等。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3)公司战略新产品锂电池软包用铝塑膜,是锂电池电芯软包封装的关键材料。铝塑膜由外层尼龙层、中间铝箔层、内层热封层通过胶粘剂压合粘结而成。相较于钢壳、铝壳或塑料壳等包装材料,铝塑膜具备质量轻、厚度薄、外观设计灵活等优势,在3C数码、动力、储能等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为了保证软包锂电池能够持续稳定运行,不产生鼓包、漏液等问题,铝塑膜需要具备极高的阻隔性、良好的热封性能、耐电解液及强腐蚀、以及较强的延展性、柔韧性和机械强度等,是锂离子电池材料领域技术难度较高的环节,全球及国内铝塑膜市场主要供应商是大日本印刷(DNP)、昭和电工等少数海外企业。

铝塑膜主要应用于3C数码、动力、储能等领域,公司产品明细规格按照产品厚度大致分为113系列、153系列、88系列。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铝塑膜工艺流程图如下图:

(二)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将通讯材料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作为服务整个公司战略落地的研发中心,该中心是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公司以研发能力的打造和技术进步作为公司发展的核心推动力。同时,进一步深入建设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博士后工作站等平台。

基于战略目标指引,公司积极在高速通信、高频通信、导热材料、半导体封装材料、HDI基板材料、汽车电子材料、通用电子材料、特种复合材料、锂电池软包用铝塑膜、未来高端通信领域材料和其他高端先进材料领域进行布局,不仅满足现阶段终端客户和市场的产品需求,同时又积极布局未来前沿技术领域。另外,公司还积极与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供应商之间开展产学研合作,开展应用研究以实现技术方案产业化,努力实现关键技术的自有化、关键原材料的国产化,构建核心的开发能力、技术能力和供应链壁垒。

公司基于IPD(集成产品开发)的理念,采用基于平台的异步开发模式、矩阵式跨部门协同运作、集成式互联思维,实现不同产品体系间的技术共通,结合供应链与客户端整体需求,构建从市场客户需求和产品开发路标为起始,产品开发和产品实现为过程,产品销售和服务客户为结果的完整的流程体系。研究院联合公司各个部门(市场部、工艺部、制造部、采购部、技术服务部、财务中心等),通过IPD流程,理解客户的需求,对产品开发质量和产品交付质量进行管控,确保研发项目高效率和高质量落地。

(2)采购模式

公司深刻理解供应商是公司发展的重要资源和伙伴,致力于打造基于战略合作关系的供应链体系。公司内部形成了完整的采购流程体系和诚信廉洁制度。

为更好统筹、快速响应关键原材料的采购需求,公司在采购中心内设立了战略采购部。战略采购部门重点工作是推动高频高速覆铜板和铝塑膜等战略产业的原材料的多元化选择和国产化进程,通过上下游产品共同开发和测试,实现关键原材料由依赖海外进口逐步实现国产替代等多元化选择,构建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供应链。

在主要原材料方面(包括铜箔、树脂、玻纤布等原材料),公司将提升合作、加强预测、丰富渠道等多种采购策略相结合,与各主要供应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规模采购优势择优下单。在特种原材料方面,结合IPD流程,以提前预判采购风险、与供应商联合开发、规划供应链多元化等多种采购策略相结合,积极填补国内特种原材料紧缺的技术空白,不断强化与供应商技术沟通,定期开展技术发展和市场动态交流,实现与供应商的合作共赢,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

(3)生产模式

公司各工厂以智能工厂的模式运营,以SAP系统为基础打通了MES生产管理系统、APS自动排程系统、QMS质量管理系统、WMS仓储系统及底层自动化生产设备系统,生产全过程自动化运行,实现电子化记录、数据跟踪以及分析功能。制造过程可以通过MES系统直接下发工单,生产车间员工直接从MES系统中调取生产配方和生产工艺参数,系统自动核对计量确认,对生产投料进行智能核对防错,自动化投料计量系统替代人工计量投料。

公司打造覆铜板产业柔性生产体系,系统性处理订单,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产品,满足客户对不同批次的数量规格要求、技术要求、交期要求等,实现端到端交付。

公司主要采用订单式生产模式,从订单接收到生产结束主要经过销售、工艺、计划、物控等部门评审,若为特殊规格或新产品,先由工艺部门审核,评估生产能力及涉及生产工艺,之后由生产部门按照不同工序进行分解调配、安排生产,战略性客户会留有一定的产能余量,确保优先生产供货。公司聚焦产品生产品质管理,对标行业优质标杆企业的质量标准,有效提升产品质量,为客户提供优质安全的产品。

(4)销售模式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将客户满意度提升与各部门组织绩效相结合,成立营运中心,全面提升内部运营效率和交付能力。

公司持续改革营销体系,成立五大产品线,深化以产品线为主,市场、技术、销售、交付全面服务客户的营销体系,深入终端客户,挖掘终端客户的需求和技术趋势,以终端认证带动销售。公司产品销售以直销为主,代销、经销为辅。

公司持续推进大客户战略,并实行区域管理,成立华东大客户部和华南大客户部,战略性客户、新产品销售比例逐年上升,有效提升了公司在行业、市场中的地位。

为加速开发终端客户、更好地服务属地客户,公司逐步在日本等地新设了境外子公司或营销网络,积极开拓海外市场。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生产覆铜板1,954.07万张,外协加工76.99万张,合计2,031.05万张,比上年增加21.56%;生产导热材料160.69万平方米,外协加工20.59万平米,合计181.28万平米,比上年减少22.05%;生产功能性复合材料1,776.08吨,外协572.68吨,外购20.72吨,合计2,369.48吨,比上年增加6.07%;生产交通物流用复合材料269.87万平方米,外协1.08万平米,合计270.94万平米,比上年增加31.70%;

销售覆铜板2,050.97万张,比上年增加22.43%;销售导热材料185.91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小20.51%;销售功能性复合材料2,352.37吨,比上年减少1.49%;销售交通物流用复合材料262.2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0.62%。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0,436.38万元,比上年增长58.8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6

转债代码:113639 转债简称:华正转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议案材料于2022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3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连勇先生、杨维生先生和章击舟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就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做了详细的汇报。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全年营业收入完成361,968.56万元,同比增长58.47%,实现净利润24,021.83万元,同比增长90.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822.14万元,同比增长90.2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与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未来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以本次董事会会议当天公司总股本142,025,312 股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为71,012,656.00元,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

综合考虑公司资本结构、发展阶段和公司战略规划,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产品研发、技术创新、产能扩张、人才建设等日常经营方面。以发展科技型公司为目标,不断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持续进行技术研发的投入,同时不断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打造公司核心研发能力。公司将进一步推进公司产能的建设扩充、产品的迭代升级,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以进一步提升行业地位。公司年产2400万张高等级覆铜板珠海基地项目一期及年产3600万平米锂电池封装用铝塑膜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后续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同时,将留存未分配利润投入公司经营能相应减少公司银行贷款,节约财务成本,保障公司现金流安全,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9)。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详细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鉴【2022】0806号《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2021年度的整体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统计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连勇、章击舟、杨维生的津贴依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规定,按照8万元/年(含税)的标准执行。公司控股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汪思洋和杨庆军依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通过的《董事薪酬管理制度》规定领取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上述议案中关于公司董事的薪酬确认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综合授信,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抵押、质押、担保等手续。该授信额度为向银行申请的总最高额度,具体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上述总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与各银行办理授信和抵押、质押、担保等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资本性投入等对资金的需求情况,董事会同意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最高为400,0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最高信用担保额度为230,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最高信用担保额度为170,000.00万元。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具体负责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在2022年度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0 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远期结售汇协议等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预计额度可循环使用。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共享不超过3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预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结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行业标准,同意确定其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合计审计费用为80万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汇会审【2022】0804号《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2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8

转债代码:113639 转债简称:华正转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未来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8,221,435.45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48,108,950.7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31,465,316.50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79,574,267.20元;母公司提取盈余公积14,810,895.07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4,763,372.13元,减付2021年向股东分配的2020年度现金股利39,772,687.36元,期末留存未分配利润324,990,684.77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以本次董事会会议当天公司总股本142,025,3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71,012,656.00元,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8,221,435.45元的29.81%。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1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8,221,435.45元,母公司报告期末留存未分配利润324,990,684.77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若以本次董事会会议当天公司总股本142,025,312 股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为71,012,656.00元,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行业特点及公司经营情况

为了应对市场和行业的快速变化,公司将围绕既定战略目标,将继续以高等级覆铜板为主赛道,加大研发投入,延伸布局新型材料的领域,以满足市场和客户的需求,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同时,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阶段,为提高行业地位及市场占有率,公司正积极推进各新生产基地的建设,同时利用现有产能进行产线的不断升级优化,快速实现产能规模的提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

(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三、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综合考虑公司资本结构、发展阶段和公司战略规划,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产品研发、技术创新、产能扩张、人才建设等日常经营方面。以发展科技型公司为目标,不断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持续进行技术研发的投入,同时不断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打造公司核心研发能力。公司将进一步推进公司产能的建设扩充、产品的迭代升级,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以进一步提升行业地位。公司年产2400万张高等级覆铜板珠海基地项目一期及年产3600万平米锂电池封装用铝塑膜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后续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同时,将留存未分配利润投入公司经营能相应减少公司银行贷款,节约财务成本,保障公司现金流安全,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回报。

四、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充分考虑了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及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以及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需求,符合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事项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9

转债代码:113639 转债简称:华正转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号)核准,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12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695,312股,发行价格为51.20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9,999,974.40元,扣除承销费用16,742,699.63元(其中进项税947,699.98元)后的余额633,257,274.77元已由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424,528.30元、验资费42,452.83元、股权登记费11,976.71元(不含进项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3,726,016.91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19日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同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351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3,674.80万元,其中16,302.24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年产650万平方米高频高速覆铜板青山湖制造基地二期项目”的建设,补充流动资金17,372.56万元。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7,354.71万元,其中投入募投项目“年产650万平米高频高速覆铜板青山湖制造基地二期项目”资金27,354.6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0.04万元。2021年度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后的净额为413.2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3,156.34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溪支行于2020年5月28日签订完成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0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6,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6月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华正新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19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4724号《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行于2020年6月2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302.1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6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华正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6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6月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华正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华正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正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正新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0806号);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注]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无法评估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0

转债代码:113639 转债简称:华正转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正”)、杭州华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聚”)、杭州联生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生绝缘”)、扬州麦斯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麦斯通”)、浙江华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聚”)、杭州中骥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中骥”)、杭州爵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爵豪科技”)、浙江华正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正能源”)、珠海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华正”)以及在担保有效期内新成立的其他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2年度为上述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度为23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度为170,000万元。

● 实际已经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5,526.05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3.60%。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2,926.12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2.03%。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随着公司规模的进一步快速发展,为满足公司2022年度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资本性投入等对资金的需求情况,公司拟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最高为40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度为23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度为170,000万元。涉及被担保的子公司包括: 杭州华正、杭州华聚、联生绝缘、扬州麦斯通、浙江华聚、杭州中骥、爵豪科技、华正能源、珠海华正及在担保有效期内新成立的其他子公司。具体担保金额视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杭州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龙跃街88号

法定代表人:刘涛

注册资本:62,6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20日

经营范围:复合材料、电子绝缘材料、覆铜板材料、高频高速散热材料、印制线路板、蜂窝复合材料、热塑性蜂窝复合板的销售、技术开发、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杭州华正总资产181,464.46万元,净资产75,605.88万元;负债总额105,858.5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1,656.4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0,043.0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8.34%;2021年度营业收入139,471.35万元,净利润5,771.62万元。

2、杭州华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1幢

法定代表人:刘涛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2年2月27日

经营范围:热塑性蜂窝复合板生产。蜂窝状复合材料的研发、设计、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杭州华聚总资产29,592.34万元,净资产10,889.39万元;负债总额18,702.9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8,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7,656.4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20%;2021年度营业收入30,514.17万元,净利润1,130.19万元。

3、杭州联生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岑岭村

法定代表人:刘涛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5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复合材料产品(CEM-1、CEM-3复合板及FR-4覆铜板)(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销售:复合材料产品(CEM-1、CEM-3复合板及FR-4覆铜板);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以从事经营活动);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联生绝缘总资产55,509.63万元,净资产21,760.22万元;负债总额33,749.4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8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1,360.2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0.80%;2021年度营业收入56,576.65万元,净利润3,462.97万元。

4、扬州麦斯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扬州市新谊路7号

法定代表人:郭江程

注册资本:1,726.4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6年11月27日

经营范围:生产冷藏、保温、干货车箱板以及玻璃钢复合材料,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扬州麦斯通总资产10,212.04万元,净资产4,757.50万元;负债总额5,454.5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8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490.1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3.41%;2021年度营业收入9,201.95万元,净利润133.69万元。

5、浙江华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龙跃街88号2幢3楼301室

法定代表人:刘涛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0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轨道交通绿色复合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华聚总资产3,000.05万元,净资产3,000.04万元;负债总额0.0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0.0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00%;2021年度浙江华聚暂未开展经营活动,无营业收入。

6、杭州中骥汽车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10幢

法定代表人:刘宏生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年08月2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集装箱销售;集装箱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5.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杭州中骥总资产1,778.86万元,净资产550.41万元;负债总额1,228.4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228.4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06%;2021年度营业收入6,651.43万元,净利润-246.06万元。

7、杭州爵豪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岑岭村

法定代表人:刘涛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5年08月22日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加工:复合材料制品、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改性塑料、玻璃钢制品、汽车零部件、金属加工件、轨道交通配件;销售:复合材料制品、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改性塑料、玻璃钢制品、汽车零部件、金属加工件、轨道交通配件;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70.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爵豪科技总资产6,534.89万元,净资产3,436.65万元;负债总额3,098.2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975.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926.8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7.41%;2021年度营业收入6,661.56万元,净利润879.94万元。

8、浙江华正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龙跃街88号

法定代表人:郭江程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薄膜、包装膜、电子功能膜材料、柔性线路板、辅强板、覆盖膜材料。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2.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正能源总资产31,823.03万元,净资产14,860.06万元;负债总额16,962.9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805.0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982.9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3.30%;2021年度营业收入2,328.02万元,净利润-1,224.32万元。

9、珠海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融合西路358号

法定代表人:郭江程

注册资本:2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0年04月2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型膜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珠海华正总资产67,560.42万元,净资产11,733.76万元;负债总额55,826.6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0,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5,805.8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2.63%;2021年度营业收入936.39万元,净利润-204.98万元。

10、公司在担保有效期内新成立的其他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已根据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在以前年度签订的协议外,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关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有利于推动各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本次担保是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实际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是为了支持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的整体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与《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华正新材对子公司的担保事项旨在为保障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该担保事项己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5,526.05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3.60%。除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及各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八、上网公告附件

1、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3

转债代码:113639 转债简称:华正转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5)首席合伙人:余强

(6)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88人

(7)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7人

(8)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人

(9)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8,81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3,25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4,008万元。

(10)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1家

(11)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12)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9,984万元

(13)公司同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汤洋,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晶,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达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审计行业、2016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汤洋、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晶,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达华,最近3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汤洋、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晶,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达华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下转1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