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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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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2022-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2-01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属于通信设备制造行业,是一家从事军队电子信息化、音视频指挥系统、网络通信等业务领域并提供专业解决方案的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军民融合企业。2013年公司开始从事国防信息化事业,分别在北京和沈阳设立研发中心。

公司始终坚持以国家战略为牵引,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力,坚持国产自主可控的发展方向,聚焦军用电子信息技术,打造国防科工产业知名品牌,为客户提供军工信息化产品及系统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音视频系统、国产自主可控设备、单兵信息化装备、专网移动宽带设备等;涉及的解决方案主要包括音视频指挥系统、无线宽带系统、智慧营区、战场信息网络训练导调系统等,重点应用于国防军队,并延伸至军民融合等领域。

公司依靠多年来在移动通信及行业信息化领域积累的大量先进技术和经验,深入拓展音视频、无线宽带系统等军队信息化建设领域。公司以"科技强军、产业报国"为己任,以形成全链条、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科技深度融合的企业战略发展格局为目标,先后承担了5G移动通信、宽带集群、救援电台、军用国产交换机和安全平板等多个预研和型研项目,以及军委科技委国防科技研究项目,构建了完备的军事宽带移动通信体系,实现了国产核心交换设备的安全自主可控,攻克了新一代单兵装备小型化、轻量化技术难题。

公司在产品及服务方面主要能够提供军队专用视频指挥和会议系统、音视频融合设备;提供有线通信、终端等国产自主可控设备;提供多模综合平板终端、全骨传导和智能通讯战术耳机等单兵信息化装备;提供宽带移动便携式中心站、军用LTE多用户接入、无线宽带自组网等专网移动通信设备以及提供音视频指挥、无线宽带系统、智慧营区、战场信息网络训练导调系统等全方位解决方案。

其中音视频指挥系统包含电视会议、视频指挥、IP话音调度、视频监控等分系统,可实现各种模拟视频、计算机、网络、音频、视频等模拟和数字等各种信号的无缝接入,实现远程音视频信息交互、各分会场之间的远程会议应用及图像信息综合汇聚;无线宽带通信系统主要利用无线专网技术的多媒体音视频调度,数据采集等,实现系统检测、信息监控、音视频调度、数据实时采集等功能,该系统可以直观地为指挥调度提供决策支持,满足对人员、设备和各种信息资源的集中、统一调度管理。

经过多年努力,公司基于自主知识产权的无线通信等技术,逐步建立了满足军队学院训练基地野外演练的战场信息网络训练导调系统、满足军队营区提高战备组织与训练管理能力,提高战场后勤支援保障和装备保障能力的智慧营区系统,从而更好的实现了辅助军队进行高效信息化管理与指挥决策。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军工业务客户多采用招投标形式,公司经过几年的市场深耕,组建了较为强大的市场销售团队,秉承“诚信、规范、合作、创新”的理念,快速、高效的解决客户提出的各项需求,并为客户提供全方位解决方案。

目前公司的采购计划主要根据客户需求而定。公司主要采用询价、比价、议价等方式在合格供应商中进行非招标采购。公司有比较完善的采购管理及控制体系,除成本控制、交期控制、质量控制外,还需配合招投标环节、安装施工环节、调试验收环节及现场保障环节,并需符合严格的军检要求。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根据客户订单情况,合理安排生产,进行订制化生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工商变更

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1月29日召开的二〇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60元/股。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6月25日,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949,9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最高成交价为5.4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968,564.28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既定方案。

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期限提前届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的议案》,鉴于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到本次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回购股份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2021年8月6日,上述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356,800,000股减少至346,850,01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的条款进行修订,并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已由356,800,000.00元变更为346,850,017.00元,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46,850,017股。

(二)实际控制人涉诉案

公司通过查询中国庭审公开网(http://tingshen.court.gov.cn)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单川先生因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提起公诉,截至本公告日,案件已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作出一审刑事判决:单川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案件判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控股股东破产清算事项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瑞丽湾因债务纠纷被债权人万向信托股份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事项,云南省瑞丽市人民法院已作出(2021)云3102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万向信托股份公司对公司控股股东瑞丽湾的破产清算申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受理公司控股股东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截至本公告日,瑞丽市法院已最终指定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担任瑞丽湾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破产清算被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新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决定在报告期内变更执行的会计政策,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五)变更经营范围

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26日、2021年8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成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李晔女士,因工作变动辞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胡茜雅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白利海先生,因公司发展及人员调整需要,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聘任白利海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时免去其总裁职务;杜方先生,因公司发展及人员调整需要,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杜方先生为公司总裁。经二〇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杜方先生被补选为第五届董事会新任董事;因李继芳女士工作调整,向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长职务,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补选杜方先生为董事长。姚波女士于2021年04月08日被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因公司发展所需,李树刚先生及张立民先生于2021年02月08日被第五届董事会聘任为公司副总裁。

(七)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已于2022年1月21日任期届满,因届满前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提名工作在进行中,为了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适当延期进行,同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也相应顺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提名工作,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上述议案涉及的新一届董事、监事候选人员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杜方

2022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2-010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及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杜方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延期购回,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部分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杜方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1、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2、上述“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均为高管锁定股。

四、其他说明

杜方先生本次办理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延期购回是基于个人资金安排需要,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不改变其持股数量,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杜方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杜方先生所持质押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防范围内。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杜方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物、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杜方先生股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

2、《部分解除质押申请表》;

3、《延期购回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2-011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17日上午九点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3月4日以专人传递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杜方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329,371.14元,合并期末未分配利润为-99,059,627.17元;母公司实现利润12,688,762.52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0,356,314.93元。根据《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1年一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中规定的现金分红的条件,并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鉴于2021年度公司以母公司的净利润为基础,在弥补亏损后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工作经营情况提交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第四节”)。公司独立董事黄晓波女士、房华先生、王凤仁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事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杜方、李继芳、李晔、孙一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成员任期三年,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事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宇航、朱香冰、房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聘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成员任期三年,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2年度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预计2022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2年4月11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十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函;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2-012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17日上午十点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3月4日以专人传递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芳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了涵盖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和财务报告、资产情况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实际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推动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2021年,公司未发生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已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事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杜方先生提名,监事会对被提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后,同意提名孙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六届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上述提名的监事候选人最近两年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不会构成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况,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2-014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杜方、李继芳、李晔、孙一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宇航、朱香冰、房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获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四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杜方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8年,本科学历。曾任职于辽宁省农业科学院、辽宁省邮电科学研究所,曾任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至第四届董事,并担任董事长、总裁职务。2007年4月被沈阳市总工会授予沈阳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2007年被中国软件协会系统与软件过程改进分会聘任为专家委员会委员;曾获得2008年“沈阳市优秀科技工作者”;2009年获得“优秀企业家”、“第三届沈阳市科技创新积极分子”;2011年、2012年获得“沈阳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科技振兴奖”;2012、2013年被评为沈阳市劳动模范、并获得沈阳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沈阳市经济发展贡献奖”;2015年荣获沈阳市总工会颁发的“沈阳市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沈阳市重大技术难题攻关项目奖”等荣誉。

截至本公告日,杜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9,375,000股,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继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1年,毕业于北京核工业管理学院,会计师职称。曾任职于青海省塑料二厂财务部成本核算会计、沈阳慧通电脑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辽宁佳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5年7月起就职本公司市场部,历任公司商务结算部经理、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财务结算中心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李继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晔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7年,大专学历,2003年起就职于公司,历任辽宁办事处行政助理,公司行政部副经理,现任公司后勤服务部经理,工会主席。2013-2014年先后获得沈阳市总工会授予的“沈阳市先进女职工工作者”、“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2015年获得“沈阳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截至本公告日,李晔女士持有1000股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一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8年,本科学历。曾担任东宇大西北环境监测仪器有限公司设备调试检验部主管。2003年起就职于公司营销中心,担任公司营销主管。

截至本公告日,孙一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房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8年,本科学历,二级律师。曾任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辽宁东来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律师,民进会员,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截至本公告日,房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宇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83年,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曾任沈阳广播电视台计财处工作人员、辽宁省审计厅主任科员。现任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总会计师。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截至本公告日,王宇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香冰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80年,本科学历,三级职称。曾任辽宁盛恒律师事务所和辽宁尊赢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截至本公告日,朱香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2-015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经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杜方先生提名,监事会对被提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后,同意提名孙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一名,职工代表监事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将另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方式产生。

上述提名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最近两年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不会构成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况,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任职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17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孙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76年,本科学历,曾任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部、采购部、物资管理部、信息部及审计法务部经理、内审内控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孙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2-016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2年度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一、拟申请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更好的支持公司业务的拓展,保证公司战略的实施,公司2022年度拟向相关银行,包括但不限于招商银行等意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项目贷款等。

以上授信额度并非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相关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及授信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期限为1年。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裁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

二、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效保留银行授信额度,为公司日常经营提供资金保障。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2-017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容诚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预计2022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 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 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陆红,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1984 年12 月开始从事审计业务,199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多年来从事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IPO、上市公司年报业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涉及领域涵盖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多个行业,无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宫颖,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10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丽艳,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涉及钢铁、机械制造等行业,无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玉宝,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涉及软件信息服务、特种电子信息等行业,无兼职情况。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预计2022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与上年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专业判断,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职,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4.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函;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2-018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现定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9:15一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将予以单独计票。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6日(星期三)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2年4月6日(星期三)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2年3月18日将其具体内容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议案6、议案7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8采用非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因仅选举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原则。

(五)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六)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4月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二)登记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6号公司证券部。

(下转14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