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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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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7版)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合计132.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尚未办理完毕;公司在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注册资本仍为243,140,000元,股份总数为243,140,000股。前述合计13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在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注册资本将从243,140,000元变更为241,820,000元,股份总数从243,140,000股变更为241,820,000股。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编制《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后且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机构或政府部门办理完毕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注册资本和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后,该《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正式生效施行,现行《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后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债权人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若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无异议的,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此外,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有权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14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本次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即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茶花现代家居用品(滁州)有限公司,下同)与关联方(即上海莱枫生活用品有限公司,下同)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优势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

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关联人回避事宜

因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翁林彦先生持有上海莱枫生活用品有限公司20%的股权并兼任该公司董事长职务,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翁林彦先生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余8位无关联关系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翁林彦先生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余8位无关联关系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事项,并在董事会审议时对此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本次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优势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并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优势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公司与关联方能够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定价,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对《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示同意。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优势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审议《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委员翁林彦先生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余2位无关联关系委员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回避表决。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莱枫生活用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上海莱枫生活用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卿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岳和村348号1幢1450室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20%、翁林彦持股20%、漳州市长泰区沃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卿华持股10%、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杭州顺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沙建涛持股5.70%、王子涛持股2%、沙建磊持股2%、李方杰持股0.30%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橡塑制品、纸制品、一次性卫生用品、不锈钢制品、玻璃制品、木制品、家居用品批发、零售,塑料制品、不锈钢制品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莱枫生活用品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416.59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051.9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178.0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30.0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说明

本公司现持有上海莱枫生活用品有限公司20%的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翁林彦先生持有上海莱枫生活用品有限公司20%的股权并兼任该公司董事长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上海莱枫生活用品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21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约情形。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其财务和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预计其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有效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关联方的采购需求销售产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协商交易价格,交易价格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优势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该理财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在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理财额度(即2亿元人民币)。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公司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谨慎决策,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并与交易对方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葵生先生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委托理财额度内行使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该理财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在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理财额度(即2亿元人民币)。

(二)风险控制分析

1、控制安全性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

公司管理层将跟踪以自有闲置资金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投向、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适时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公司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39,269.07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7,069.3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者有权益为人民币122,049.2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2.26%。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744.83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1,288.98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4,736.99万元。(以上数据是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要求,公司将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及货币基金等理财产品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银行结构性存款及货币基金等理财产品的到期收益列报于投资收益项目。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即2021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70.28%。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为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但由于各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政策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延期支付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等)的存在,不排除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受影响、产品收益延期支付等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本次委托理财业务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该理财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在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理财额度(即2亿元人民币)。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注:1、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1年5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或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关授权之日止,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2、因公司最近一年(2021年度)净利润为负数,故“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为负数。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茶花股份”)将截止2021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2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98.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422.00万元。

截止2017年2月7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闽华兴所(2017)验字H-00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表初始存放金额为469,35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54,220,000.00元,差额15,130,000.00元系未支付的发行相关费用,公司已于2017年支付完毕。

注2:“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和“婴童用品新建项目”两个募投项目,由公司通过对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茶花”)增资的方式由其实施,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合计43,222.00万元,于2017年2月28日分别转入连江茶花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福州闽都支行43030157400000189、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118060100100115323)。

注3:由于“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变更为由连江茶花实施“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和由连江茶花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茶花现代家居用品(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茶花”)在安徽省滁州市投资建设“茶花家居用品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含结算中心功能)”;暂缓实施的募投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进行变更,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增加对滁州茶花的“茶花家居用品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含结算中心功能)”的投资。分别于2017年12月28日、2018年5月22日从连江茶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滁州茶花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591905751210108)共计226,288,870.72元。

注4:2020年12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8,650.6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当月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7年6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即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先的公司本部福州变更为公司本部福州和上海等两个实施地点。

(三)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为更好地响应不同区域的客户需求,完善公司整体规划布局,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由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实施的“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该项目将新增年产3万吨日用塑料制品产能)变更为由连江茶花实施“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该项目将年产2.2万吨日用塑料制品)和由连江茶花拟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茶花现代家居用品(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茶花”)在安徽省滁州市投资建设“茶花家居用品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含结算中心功能)”(该项目将年产0.8万吨日用塑料制品),变更后“家居塑料用品新建项目”和“茶花家居用品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含结算中心功能)”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分别为21,000万元、10,000万元。上述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鉴于婴童喂养产品市场发展趋势和行业格局变化,为更好的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暂缓实施“婴童用品新建项目”募投项目。

3.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开拓区域市场,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已暂缓实施的募投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进行变更,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增加对滁州茶花的“茶花家居用品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含结算中心功能)”的投资,变更后“茶花家居用品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含结算中心功能)”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增加至22,222万元。上述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3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0,002,758.60元。本次置换工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审核字H-012号《关于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公司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内容相符。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通过建设研发团队和提高公司研发水平,从而全面提升公司产品品质,强化公司新品研发优势,保证公司在业内的领先地位,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三)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受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影响,国内经济承压,国内消费市场增长乏力。线上电子商务渠道对传统线下渠道冲击更加明显。公司以传统线下经销、直营商超销售为主,虽然公司亦大力发展线上电商,但仅能弥补线下销售渠道销售下滑,使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利用率明显低于预期。同时,受国际原油等大宗商品价格剧烈波动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相应上涨,加剧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上升。受上述市场环境、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导致2021年度募投项目未能实现承诺效益。

四、 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发行不存在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五、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情况

2017年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议案》,同意将合计不超过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方式进行存放,存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且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事项在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进行操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7年度公司累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7天通知存款108,000万元,到期赎回108,000万元,实现收益270.87万元。

(二)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情况

1.2017年8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将不超过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7年度公司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38,200万元,到期赎回38,200万元,实现收益503.29万元。

2.2018年3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8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将不超过3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8年度公司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116,400万元,到期赎回116,400万元,实现收益1,175.77万元。

3.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将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或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行结构性存款、购买理财产品)有关授权之日止,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9年度公司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84,000.00万元,到期赎回84,000.00万元,实现收益504.61万元。

4.2020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将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行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或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关授权之日止,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0年度公司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33,000万元,到期赎回33,000万元,实现收益218.15万元。

六、 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12月4日和2020年12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8,622.5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8,650.60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9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17日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阮建锐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上述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与公司2022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有利于稳步推动后续发展,保障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公司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对公司内部风险控制评价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报告真实、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优势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公司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20万股。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即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2.5%;或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5%)未能实现,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3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103.80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2.00万股,其中因违反公司相关制度被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的回购股份数量为0.90万股、回购价格为4.03元/股,其余激励对象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31.10万股、回购价格为4.0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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