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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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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68 公司简称:武汉控股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709,569,692股计算,向全体股东以派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现金红利1.69元(含税),共计119,917,277.95元。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污水处理行业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力度持续加大,国家于2021年3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就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考核“十四五”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对绿色低碳发展、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污水处理厂和管网的整合、工程建设和运营维护的融合、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管网维护、污泥处理处置等与智慧水务融合成为污水处理行业发展的趋势。

在本轮行业发展周期中,为了推进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国家多部委相继印发了《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在国家政策文件的支持下,水务产业由规模增长向提质增效转变,由“重水轻泥”向“泥水并重”转变,由污水处理向再生利用转变,由水务自动化向智慧化转变,水务市场空间不断拓展。市场趋势方面,全国化、区域化竞争加剧;产业环保化,产融结合,资源资产化、资产金融化,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2、自来水行业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行业是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居民生产生活的基础性产业,具有公用事业和环境保护的双重性。近年来,我国自来水生产和供应行业市场化比例逐渐增加,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行业投资及运营体制改革,推动行业市场化运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促进建立健全有利于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给自来水生产企业提供了发展机遇。随着企业间跨区域竞争日趋激烈,对企业自身的技术、运营、成本控制等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本轮行业发展周期中,在行业政策红利释放、国家区域新战略落地以及市场主体竞争升级的综合推动下,城乡一体化建设,统筹区域供水、多元化投资主体参与、高品质用水需求及信息化建设需求成为趋势,存量和新建供水项目不断涌现,为自来水生产企业发展提供了更大机遇。

3、隧道运营业务

随着我国城市交通建设投资迅猛增长,各类已建成的隧道项目日益增多,隧道运营业务对运营管理技术及运营服务要求日益提高,未来专业化的隧道运营管理业务市场空间逐步释放,由专业的主体运营是必然的发展趋势,同时采用特许经营方式可能会成为隧道经营的重要模式。

本公司是武汉市水务龙头企业,已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取得了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污水处理业务服务范围涵盖了武汉市主城区大部分区域,是武汉市主城区最主要的污水处理企业;自来水业务占武汉市汉口地区自来水生产90%以上的市场份额,居于区域主导地位。公司隧道业务主要包括隧道运营及运管咨询服务,其投资建设并运营的武汉长江隧道是武汉市重要的过江通道。

(二)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改善水生态环境为导向,致力于水务环保行业发展,核心业务包括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自来水生产与供应、隧道运营等方面。

1、污水处理业务

公司充分利用自身在污水处理业务的区域优势,向武汉市中心城区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公司下属排水公司为武汉市主城区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是武汉市污水处理行业的龙头企业。根据其与武汉市政府签订的《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服务特许经营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排水公司自2012年4月25日起,获得30年污水处理服务特许经营权,对特许经营项目下各类城市污水收集、运输、处理等相关设施享有经营管理、运营维护和重置更新,在所服务区域提供合格的城市污水处理公共服务,并获得合理服务费用的特许权利。武汉市政府方作为唯一买方在特许经营期内,向排水公司采购污水处理服务并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报告期内,汤逊湖厂扩建工程(10万吨/日)于2021年3月26日开始计量,黄家湖厂扩建工程(20万吨/日)于2021年9月4日开始计量,沙湖厂于2021年9月22日停止进水,并由北湖厂承接处理原由沙湖厂收集处理的污水。截至报告期末,排水公司下属黄浦路(10万吨/日)、二郎庙(24万吨/日)、龙王嘴(30万吨/日)、汤逊湖(20万吨/日)、南太子湖(35万吨/日)、黄家湖(40万吨/日)、三金潭(50万吨/日)、落步嘴(12万吨/日)、北湖(80万吨/日)等九座污水处理厂,相应的自管污水泵站27座、自管污水收集管网长度为204.1公里。

除排水公司外,公司积极在全国范围内拓展水务市场,通过公开市场招标的方式,先后获得以下污水处理项目:

(1)武汉市东西湖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为10万吨/日,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根据与武汉市东西湖区水务局签订的《东西湖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工程BOT特许经营协议》,该项目采用BOT模式,特许经营期为21年,已于2018年开始投产运行;

(2)湖北省宜都城西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处理规模1万吨/日。根据与宜都市政府签订的《宜都市城西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BOT协议书》,该项目采用BOT模式,特许经营期为29年,已于2019年开始投产运行;

(3)湖北省仙桃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处理规模4.5万吨/日。根据与仙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签订的《仙桃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合同》,该项目采用PPP模式,特许经营期为30年。2020年12月,仙桃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经当地市政府正式批复同意于2020年12月12日转入商业运营。

(4)黄梅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处理规模1.08万吨/日,根据与黄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的《黄梅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协议》,该项目采用PPP模式,特许经营期为30年,项目获批于2021年1月1日正式转入商业运营。

(5)海南澄迈县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第一批18个村、第二批42个村),其中18个村处理规模0.39万吨/日、42个村处理规模0.71万吨/日,项目采用EPC+O模式,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水务环境负责上述污水处理工程的运营,运营期8年,上述两个项目尚未接收。

(6)海南澄迈镇域污水处理厂项目,由澄迈县水务局将11座镇域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1.38万吨/日)委托给武汉水务环境,武汉水务环境负责上述污水处理工程的运营维护,并收取委托运营费。报告期内,公司已接收并获准运营项目内的8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已接收项目规模0.85万吨/日。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污水处理设计能力增加16.93万吨/日(含委托运营规模0.85万吨/日),达到318.43万吨/日(含委托运营规模0.85万吨/日)。各污水处理厂经营稳定,共处理污水92,981.81万吨,较上年同比增加18.76%。

此外,公司正在推进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龙王嘴污水处理厂等污水设施扩建项目的实施,未来随着上述项目的陆续建成投产,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污水处理能力,提高规模效应及区域经营优势。

2、自来水生产业务

公司自来水业务产品为市政自来水,经营区域在武汉市汉口地区。下属宗关水厂、白鹤嘴水厂总设计处理能力为130万吨/日,能够有效地满足服务区域内社会用水需求。公司自来水业务目前处于区域垄断经营,根据公司与武汉市水务集团签署的《自来水代销合同》,公司将生产的自来水通过水务集团的供水管网资源进行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两水厂实现供水量30,383.86万吨,同比增加849.12万吨,增幅为2.87%。

3、隧道运营业务

公司控股的长江隧道公司是武汉长江隧道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是武汉市大型隧道投资、建设和运营单位。武汉长江隧道目前是武汉市中心城区的重要长江过江通道之一,对缓解武汉市过江交通的拥挤状态发挥了重要作用。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武汉市停止征收“九桥一隧一路”车辆通行费,但未明确自2018年起长江隧道公司原有营运模式及盈利机制是否调整,该事项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暂无法判断。(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2017年9月14日公司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隧道公司继续将对外拓展作为公司重要的发展战略。2021年9月24日,隧道公司与济南黄河隧道方签署济南济泺路穿黄隧道安全体系培训服务协议,为济南穿黄隧道提供安全体系建立、运维人员培训、运维方案咨询等隧道运营管理专业服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处理污水量92,981.81万吨,同比增加14,685.40万吨,增幅18.76%;供水量30,383.86万吨,同比增加849.12万吨,增加2.87%;长江隧道通行车辆2,468.02万辆,同比增加29%。公司近年来主要成长能力指标平稳,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1,189.92万元,营业外收入2,890.25万元,营业成本148,374.50万元,实现营业利润42,589.59万元,净利润39,037.1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893.63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一012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7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3月17日下午14:30在公司2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黄思先生主持。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8,936,276.95元,根据公司财务状况,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709,569,692股计算,向全体股东以派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现金红利1.69元(含税),共计119,917,277.95元。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贾暾、张司飞、杨小俊、吴立就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既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生产的需要,又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3、我们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需要,为增强公司污水处理能力,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同时确保公司污水处理业务满足国家环保政策的规定及社会公众需求,2022年度公司拟采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资本市场融资手段等方式筹措资金,实施部分污水处理厂、泵站等改扩建工程项目。根据公司在建和拟建项目情况,预计202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共计7.04亿元。(详见公司2022年3月19日临2022-014号公告)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2022年度公司经营计划的议案;

根据2022年日常生产经营及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制定了2022年度经营计划,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公司2022年计划污水处理量为96,569万吨,供水量为29,864万吨;

2、2022年计划主营业务收入为293,3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99,02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1)公司子公司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汤逊湖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项目、黄家湖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通水运行后产能增加;(2)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完成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100%股权收购,工程施工业务收入增加。

3、2021年计划主营成本237,1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94,294万元。主营业务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1)公司新增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增加折旧费用;(2)白鹤嘴水厂深度处理工程完成后,增加折旧费用;(3)隧道运营设备维保费增加;(4)公司收购工程公司股权,工程施工业务成本增加。

4、2021年计划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7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5,41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公司子公司排水公司所属沙湖污水处理厂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收回,当期形成土地出让收益。

该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格式编制完成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聘请中审众环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现对该所从事年报的审计工作总结如下:

在中审众环正式进场审计前,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1月28日在第一次审计沟通见面会上与其协商确定了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公司年度报告审核注册会计师向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汇报了其年报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以及本年度的审计重点等。中审众环正式进场后,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审计工作,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2月11日提交的关于年报审计的督促函及时予以书面回复,并于2022年2月14日如期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报的审计初稿。在2022年3月7日召开的年报第二次审计沟通见面会上,中审众环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了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与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并对其年报审计意见达成一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工作勤勉,能按照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性,表现出应有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是严格按照国家审计业务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的,该所出具的“武汉控股2021年度审计报告”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全面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能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内部控制情况,圆满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各项工作。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编制了《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对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进行汇报说明。

《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支付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报酬及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该所2021年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业务的工作量,参考市场价格水平,拟支付该所报酬90万元。同时拟续聘该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详见公司2022年3月19日临2022-015号公告)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贾暾、张司飞、杨小俊、吴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

2、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同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支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酬及续聘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该所2021年对公司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工作量,参考市场价格水平,拟支付其2021年度内控审计费22万元。同时拟续聘该所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详见公司2022年3月19日临2021-015号公告)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及经营状况,为加强关联交易规范运作,提高决策管理效率,公司对2022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详见公司2022年3月19日临2022-016号公告)

公司与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黄思、周强、曹明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贾暾、张司飞、杨小俊、吴立就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此次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3、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上述第二、三、四、五、六、八、十三、十四、十五项议案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中“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拟定于2022年4月15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2022年3月19日临2022-017号公告)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013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7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3月17日下午16:00在公司2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静女士主持,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根据公司全年的工作情况,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等程序均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及时、准确、完整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经营层根据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授权,依法合规的开展各项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内控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保障了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能够秉持忠实、勤勉、尽责、廉洁、自律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各项制度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报告等情况进行了持续认真的检查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完备、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1年度各类财务报告均能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现状及经营成果。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兼顾和平衡了公司发展、财务状况及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的关系,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及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成长的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4、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各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各项关联交易均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决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及股东均依规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战略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5、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能,督促公司持续优化、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定期查阅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资料;听取内部控制部汇报内控工作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本年度公司根据内外部情况的变化,围绕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以内部控制评价和内外部审计所发现问题的整改为抓手,对公司各下属单位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了完善,进一步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提升了公司风险管控能力,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有力支撑。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该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格式编制完成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一016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此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此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以及对外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对关联方也不会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3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并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贾暾、张司飞、杨小俊、吴立就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此次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4月15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22年3月19日临2022-012号、临2022-017号公告)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关联关系说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水源”)分别于2021年12月20日、2022年1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累计7,095,692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后,截止2022年1月10日收盘,碧水源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63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碧水源不再是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碧水源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黄思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170号

注册资本:127,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2月17日

主营业务:从事给排水行业的投资、建设、设计、施工、运营管理、测绘、物探、技术开发咨询;给排水、节水、环保相关设备及物资的生产、销售和维修;水质监测;水表生产、销售及计量检测;抄表营销代理服务;房地产开发及经营管理;建筑装饰材料、建筑机械批发兼零售;信息技术的研发和服务;住宿和餐饮(仅限持证分支机构经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的期限内方可经营)。

实际控制人: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水务集团于2002年10月由原武汉市自来水公司、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组建而成,主要负责武汉市主城区(除青山区)供水和污水处理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武汉水务集团所从事的供水业务包括从水源取水、自来水净化到输配水管网完整的供水业务产业链,日综合供水能力490万吨,在供水能力、资产规模、技术装备、企业管理和经济技术指标等方面,均处于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武汉水务集团总资产345.58亿元,净资产96.17亿元,营业收入56.83亿元,净利润-0.28亿元。

2、关联关系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武汉水务集团持有本公司40.18%的股份,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与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1、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公司与武汉水务集团之间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本公司通过武汉水务集团拥有的供水管网资源销售自来水,其定价依据为公司与武汉水务集团签署的《自来水代销合同》,该合同已经2020年12月11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12月29日公司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公司与武汉水务集团之间的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武汉水务集团及其子公司承接的本公司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及其他下属单位更新改造及大修理工程。武汉水务集团承接的更新改造及大修理工程以同等条件下的国家标准定额及市场同类交易价格为依据确定合同金额。

3、向关联人提供商品和相应服务

公司与武汉水务集团之间的向关联人提供商品和相应服务主要包括:公司下属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武汉水务集团固定资产投资、更新改造及大修理工程,所承接的工程以同等条件下的国家标准定额及市场同类交易价格为依据确定合同金额,如工程金额较大,则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最终中标单位及中标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以及对外发展的需要,同时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也不会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014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金额:预计2022年度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额共计7.04亿元

● 特别风险提示:详见本公告“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部分

一、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需要,为增强公司污水处理能力,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同时确保公司污水处理业务满足国家环保政策的规定及社会公众需求,2022年度公司拟采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资本市场融资手段等方式筹措资金,实施部分污水处理厂、泵站等改扩建工程项目。具体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上述“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五期扩建工程”、“龙王嘴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四期)”、“汤逊湖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江工程”项目已经以前年度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开工建设。

本次202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22年3月19日临2022-012号、临2022-017号公告)

上述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五期扩建工程(续建)

1、项目投资额:该项目总投资87,187万元,截止2021年末累计已支付21,976万元,2022年计划支付19,600万元。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南太子污水处理厂五期扩建10万立方米/日规模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尾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项目周期:2020年12月-2023年6月

4、项目进度:正在主体结构施工。

5、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扩建工程完成后,处理规模将增加10万立方米/日。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污水处理能力及主营业务规模,有利于发挥规模效应,增强污水处理业务盈利能力。

(二)龙王嘴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四期)(续建)

1、项目投资额:该项目总投资约59,897万元,截止2021年末累计已支付22,559万元,2022年计划支付16,590万元。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将处理能力由30万立方米/日扩建至40万立方米/日,出水水质达到GB18918《城镇污水处理厂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3、项目周期:2020年12月-2022年12月

4、项目进度:正在主体结构施工。

5、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扩建工程完成后,处理规模将增加10万立方米/日。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公司污水处理能力及主营业务规模,有利于发挥规模效应,增强污水处理业务盈利能力。

(三)汤逊湖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江工程(续建)

1、项目投资额:该项目总投资71,304万元,截止2021年末累计已支付5,411万元,2022年计划支付19,810万元。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处理后的尾水经汤逊湖污水处理厂内泵站提升后,沿滨湖路、武大园路、华师园北路、茅店山路和三环线敷设的管道进入巡司河,最终排入长江。管道全长约11.6km。

3、项目周期:2020年11月-2022年12月

4、项目进度:正在进行竖井施工与顶管顶进。

5、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为贯彻与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污水治理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及标准,结合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污水、流域水环境等规划,通过改变汤逊湖污水处理厂现状尾水排放途径,确保该厂生产运行及尾水排放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避环保违法风险。

(四)汤逊湖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江工程(二期)(新建)

1、项目投资额:该项目总投资15,177万元,2022年计划支付10,500万元。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将汤逊湖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江管一期工程从东港进行延伸,二期工程为沿东港-巴黎春天-文化大道-李桥一路-巡司河进行双排DN1200管敷设,长度约2公里。

3、项目周期:2022年1月-2022年12月

4、项目进度:正在进行大临搭设工作。

5、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按照环保要求,为了与汤逊湖污水处理厂排江一期工程管道衔接发挥系统效应,并防止尾水通过陈家山闸排入长江影响白沙洲水厂水源地安全,确保污水处理厂生产运行及尾水排放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避环保违法风险。

(五)龙阳湖泵站及出站管道改造工程(新建)

1、项目投资额:该项目总投资约6,544万元, 2022年计划支付3,850万元。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将泵站规模由1.0立方米/秒扩容至1.4立方米/秒,并同步改造更新电气、除臭等设施;沿金龙南路和三角湖北路新建出站管道,其中DN1000毫米污水压力管道约1660米,d1200~d1350毫米污水重力管道约990米。

3、项目周期:2021年11月-2022年12月

4、项目进度:正在进行大临搭设工作。

5、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龙阳湖污水泵站服务片区污水管道已超负荷运行,存在流速过大的潜在风险;同时,由于泵站部分配套设施老化,无法满足运行需求,需对其进行更新改造。项目建成后,将极大提升片区污水系统的转输能力及安全性,降低区域水环境污染的可能性,提高公司污水处理能力及主营业务规模,有利于发挥规模效应,增强污水处理业务盈利能力。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实施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污水处理设计规模合计将增加20万立方米/日,年污水处理量最大可增加约7,300万立方米,能够提升主营业务经营规模及市场份额,有利于增强生产经营效益及盈利能力,降低运行成本,消除运行及环保风险,规模效应及区域经营优势更加明显,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武汉市水务行业的市场地位。

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析

鉴于建设工程项目受到诸多外部因素影响,因此,上述工程项目存在不能如期完工及投资额超概算的风险。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将制定严密的进度总控制计划,合理安排工期,通过组织、管理、经济、技术等措施对各项目进度进行全程控制,同时通过规范合理的招投标,选择实力强、经营好的专业工程建设单位,并利用合同条款控制工期风险,监督施工单位进度计划的执行,从而有效确保建设项目的如期完成;同时,公司将充分发挥在水务项目建设方面的管理优势及积累的丰富经验,在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设计、招标、施工等各个环节的成本费用,加强项目跟踪审计工作,力争建设资金控制在批复的投资概算范围内。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9日

股票代码:600168 股票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015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支付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报酬及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支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酬及续聘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22年3月19日临2022-012号、临2022-017号公告)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1、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2)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中审众环秉承“寰宇智慧,诚信知行”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建立有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大会,决策机构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并设有多个专业委员会,包括:战略发展及业务规划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财务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国际事务协调委员会、专业技术及信息化委员会等。在北京设立了管理总部,在全国设立多个区域运营中心,建立起覆盖全国绝大部分地域的服务网络,在国内主要省份及大中型城市包括:武汉、北京、云南、湖南、广州、上海、天津、重庆、广西、四川、山西、江西、河北、河南、深圳、珠海、东莞、佛山、海南、福建、厦门、浙江、江苏、山东、潍坊、安徽、黑龙江、辽宁、吉林、大连、陕西、西安、贵州、新疆、内蒙古和香港等地设有36个分支机构,并在质量控制、人事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各方面实行总所的全方位统一管理。事务所总部设有多个特殊及专项业务部门和技术支持部门,包括管理咨询业务部、IT信息审计部、金融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和质量控制部、专业标准培训部、市场及项目管理部、信息部、人力资源部、职业道德监察部等部门。

(3)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4)执业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5)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审众环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审众环武汉总所具体承办。武汉总所成立于1987年,首席合伙人石文先。武汉总所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注册地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武汉总所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

(3)2021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3、业务规模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2020年经审计总收入194,647.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8,805.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6,783.51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107.53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中审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4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杨红青,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4年至2018以及2021年为武汉控股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廖利华,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玉妹,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5年至2019年为武汉控股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22万元(含税),合计112万元(含税),上述费用与2020年度相同。公司2022年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具体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能够在审计工作中保持独立、客观,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因此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支付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报酬及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支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酬及续聘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详见公司2022年3月19日临2022-012号公告)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详见公司2022年3月19日临2022-017号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9日

(下转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