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0版)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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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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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7,076,745.31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3,567,254.76元,合并报表2021年末未分配利润为466,461,082.85 元,母公司2021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12,068,588.41元,以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1,8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2.1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为52,892,007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规定,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20%,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经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本预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拟定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客观实际并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是结合公司股东投资者回报规划和实际情况提出的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预计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510.56万元。2021年与关联人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739.20万元。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许君奇、冯建军、张建、肖文慧、丁学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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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王远明先生已不再担任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2021年度与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包含专柜服务4.96万元,关联销售额为19.17万元。2022年度不再作为关联方。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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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醴陵市华彩包装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许志勇
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纸张及原辅材料销售;瓦楞纸箱、彩盒生产及销售。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醴陵市华彩包装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337.72万元,净资产为850.94万元,营业收入为3,442.80万元,净利润为114.12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醴陵市华彩包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许志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君奇兄弟的子女。
3、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醴陵市华彩包装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正常,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协议。
(二)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吴木海
注册资本:18.8842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陶瓷、石材、墙体材料、节能环保等建材机械设备制造,自动化技术及装备的研究、开发与制造;销售:机电产品零配件,砂轮磨具、磨料,陶瓷制品;清洁能源相关机械设备及相关自动化技术及装备的研制、开发与制造、销售;清洁煤气(不含城市燃气及危险化学品)、蒸气、蒸汽的制造与销售;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与销售,系统集成,硬件设备租赁与销售,网络技术咨询服务;污水、固废、危废的处理处置相关业务及其衍生产品的生产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和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具体按[2000]外经贸发展审函字第3250号经营)。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9月30日,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57.18亿元,净资产76.98亿元,营业收入69.21亿元,净利润7.59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张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正常,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协议。
(三)湖南安迅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潘坚
注册资本: 153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代理国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限2022年7月12日前有效】;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代办海、陆、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定舱、仓储(不含危险品)中转、集装箱拼装和拆箱、报关、报检、相关短途运输代理服务及运输信息咨询;多式联运业务;仓储(不含危险品)、场地、设备、房屋租赁服务;陶瓷原料、陶瓷制品销售;外贸服务培训及咨询;煤炭销售;装卸服务;汽车城管理服务;道路普通货运(无车承运)。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湖南安迅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48亿元,净资产为5,375.80万元,营业收入为2.87亿元,净利润为-405.15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南安迅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湖南华联火炬电瓷电器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湖南安迅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正常,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协议。
(四)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傅军
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接受委托进行企业经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销售百货、机械电器设备、金属材料、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针纺织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出租商业用房(不得作为有形市场经营用房);货物进出口;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房地产开发。(“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度尚在审计过程中,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86.95亿元,净资产为189.91亿元,营业收入为293.08亿元,净利润为-78.36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3、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存在未能按时偿还债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的直接交易为子公司湖南醴陵红官窑瓷业有限公司租赁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总部经营场地开设门店。公司预计关联销售方为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下属酒店类子公司,酒店类公司均正常经营,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上限为100万元,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协议。
(五)醴陵群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许和平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该公司未实际开展经营。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醴陵群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醴陵锦绣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许君奇实际持有醴陵锦绣投资有限公司50%股权。
3、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醴陵群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为子公司湖南醴陵红官窑瓷业有限公司租赁其房屋开设门店,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协议。
(六)博略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许君奇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咨询管理、信息服务(不含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业务);对房地产业、建筑行业、工业企业、商贸业、服务业、文化旅游业进行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博略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1.572亿元,净资产为1.568亿元,营业收入为450万元,净利润为3,389.51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博略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君奇控制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博略投资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正常,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协议。
(七)湖南蓝思华联精瓷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饶桥兵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特种陶瓷材料的研制、生产和经营。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湖南蓝思华联精瓷有限公司总资产4,348.16万元,净资产为3,851.54万元,营业收入为2,543.12万元,净利润为493.17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南蓝思华联精瓷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湖南蓝思华联精瓷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协议。
(八)湖南华艺印刷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丁勇志
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陶瓷贴花纸及产品自销。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湖南华艺印刷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61.93万元,净资产为316.34万元,营业收入为1163.52万元,净利润为3.64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南华艺印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丁勇志为公司总经理丁学文之子。
3、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湖南华艺印刷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正常,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协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为参考标准,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醴陵群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协议已延续多年,参照当地市场行情签订执行,相关信息已在招股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与博略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协议参照当地市场行情签订执行。(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陶瓷产品具有一定偶发性,将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协议。(3)公司向醴陵市华彩包装有限公司和湖南华艺印刷有限公司的预计采购交易按照公司招投标结果,参照行业标准执行。(4)设备采购和运输服务采购均按行业标准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醴陵市华彩包装有限公司和湖南华艺印刷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确保公司日常生产对包装物和花纸需求的及时性、供应的稳定性,有利于保证订单交期。
2、公司租赁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和醴陵群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博略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用于开设红官窑门店,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开展。
3、公司向相关方销售陶瓷产品、出租经营场地、采购运输服务等,是对方基于正常经营的需求。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市场价格,交易公允、公开、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供的《关于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经过认真审阅该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有
效沟通之后,发表如下意见: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的,是必要的、有利的。上述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保荐人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人意见。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瓷股份”)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尚须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业水平良好,熟悉公司业务,作为公司2021年度聘任的审计机构,于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恪守职业道德,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了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5.首席合伙人:胡少先
6.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10人
7.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190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9人。
8.2020年业务收入:(1)业务总收入30.6亿元;(2)审计业务收入:27.2亿元;(3)证券业务收入18.8亿元。(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审计尚未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2020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
9.2020年审计上市公司客户情况:(1)上市公司客户529家;(2)审计收费总额5.7亿元;(3)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4)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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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拟定审计费用100万元,系公司根据自身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人员投入等标准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上期属于公司IPO期间,审计费用不具有可比性。
三、 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的审计能力及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会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工作情况决定其报酬。
(三)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真审核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该聘任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聘任事项。
(四)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并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签订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决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