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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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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0版)

5、2021年4月30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6、2021年5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根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确定以人民币2.4505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刘建国授予9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根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2022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2年2月11日

2、预留授予数量:356.4946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80,445.31万股的0.198%

3、预留授予人数:29人

4、授予价格:人民币4.2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36个月、48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次激励计划进行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票将一并回购。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2月25日出具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2-4号),截至2022年2月25日15时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授予实际到位资金总额为15,222,319.42元。该等资金已由股权激励对象于2022年2月18日至25日汇入公司账户内。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2月11日。经测算,授予的356.4946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为869.85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相应年度内按解除限售比例分期确认,同时增加资本公积。详见下表: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九、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证报告》。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2-014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的时间、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3月17日在湖南省岳阳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董事长叶蒙主持。

2、本次董事会会议听取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总经理工作报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2年3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6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04,453,109股,其中回购专户的股份3,564,946股,回购专户的股份于2022年3月向激励对象授予完毕,故以总股本1,804,453,109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9,316,560.64元(含税)。

同意将本议案以《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3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董事叶蒙、刘岩兼任关联法人的董事,为本公司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同意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金额为164,500万元,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金额为96,270万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予以了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度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金额在股东大会批准额度范围内,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经营计划确定,交易按市场定价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3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银行授信计划额度及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的银行授信计划额度拟为1,469,850万元;公司2022年度为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保证担保的额度为217,991万元。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中,除湖南双阳高科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93.71%、员工股权激励平台公司持股6.29%的公司控股外,其余4家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均能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且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按持股比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担保,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3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由于董事叶蒙、刘岩兼任关联法人的董事,为本公司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予以了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通财务”)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的非银行金融业务受到国家监管部门持续和严格监管。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可拓宽融资渠道,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金融服务协议》条款合理,存贷款利率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制定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理预案》明确了公司风险预防处置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建立了风险报告与信息披露制度,充分考虑了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制订了应急处置方案,能够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具有可行性。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

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3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由于董事叶蒙、刘岩兼任关联法人的董事,为本公司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诚通财务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受中国银监会严格监管。诚通财务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诚通财务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诚通财务的管理风险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诚通财务的关联存款风险可控。该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

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3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由于董事叶蒙、刘岩兼任关联法人的董事,为本公司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金融合作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可拓宽融资渠道,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存贷款利率定价客观公允。

2、2021年度存储于该公司的公司资金的独立性、安全性有保障,不存在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3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建设有序进行。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3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3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了充分利用自贸区建设的政策和资源,促进企业更好地经营发展,同意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到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岳阳片区内,变更为: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岳阳片区长江大道新港港口多式联运物流园001号(该地址以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定内容为准),并对《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涉及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3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3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2-015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6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6,296.79万元(母公司报表口径)。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6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04,453,109股,其中回购专户的股份3,564,946股,回购专户的股份于2022年3月向激励对象授予完毕,故以总股本1,804,453,109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9,316,560.6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70.22%。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3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本预案以《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形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2-017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子公司湖南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诚通凯胜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中纸宏泰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湖南森海碳汇开发有限公司、湖南双阳高科化工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额度合计217,991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0,116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银行授信计划额度及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按各子公司2022年度的融资用信计划,公司2022年度计划为各子公司合计217,991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其中:湖南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茂源林业”)38,000万元,诚通凯胜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凯胜”)160,000万元,中纸宏泰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纸宏泰”)6,000万元,湖南森海碳汇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海碳汇”)7,900万元,担保金额均较上年不变;湖南双阳高科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阳高科”)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公司按93.71%的股权比例为双阳高科6,5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6,091万元担保额度,较上年减少409万元。

本次担保额度计划需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授权有效期为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2022年度为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相关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湖南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岳阳市岳阳楼区城陵矶光明路(洪家洲社区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办 公楼)

注册资本:47,148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登峰

经营范围:苗木培育,工业原料林培育与经营,松脂采集与加工,林地开发,林业技术研究、开发、推广及服务,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与施工,绿化管理、养护、病虫防治服务,市政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公路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古建筑工程的施工,土地整理,活立木的收购与销售,林木专用肥、林产品及林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苗木、农副产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水产品的销售,水产品养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养殖区域除外),普通货运,提供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动物尸体清运处置、动物安葬服务、动物火化殡葬礼仪服务,复垦,农业项目开发,碳排放咨询检测服务,碳汇产品销售、林业规划设计调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茂源林业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茂源林业总资产40.12亿元,总负债29.97亿元,银行贷款总额1.69亿元、流动负债总额29.97亿元,净资产10.16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30亿元,利润总额258.57万元,净利润258.57万元。

(二)诚通凯胜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一号办公楼191室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建国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与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湿地景观工程设计、施工、养护;道路管网设施、园林古建筑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公路工程、城市雕塑及工艺美术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施工;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设计、施工;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与施工;河道整治、水体修复、淤泥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施工;文化旅游项目的规划、设计;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生态环境修复与治理工程的技术研发、应用、转让;园艺作物的研发、培育与销售;园艺技术研发与推广;工程咨询服务;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湖泊和近海的综合治理、水体修复与污染治理;环保技术研发、转让和咨询服务;环保装备及耗材、水处理用化学制剂(不含危化品)、微生物制剂、环保新材料、工程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批发、零售;环保项目管理;建材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诚通凯胜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诚通凯胜总资产36.64亿元,总负债24.64亿元, 银行贷款总额7.84亿元、流动负债总额20.79亿元,净资产12.00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7.15亿元,利润总额9,061.14万元,净利润7,338.23万元。

(三)中纸宏泰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岳阳市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海关路岳纸集团生活区恒泰小区旁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智

经营范围:建筑劳务分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凭资质证经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凭资质证书从事建筑工程设计、装修设计及相关咨询业务;政策允许的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家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纸制品批零兼营;纸机设备安装。

中纸宏泰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纸宏泰总资产1.24亿元,总负债6,887.26万元, 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总额6,887.26万元,净资产5,554.19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52亿元,利润总额1,432.15 万元,净利润1,077.24万元。

(四)湖南森海碳汇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怀化市高新区发展路17号

注册资本:18,9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易兰锴

经营范围:碳排放权交易、核证减排量交易、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交易、碳汇开发、碳汇交易;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苗木培育与销售;工业原料林培育与经营;松脂采集与加工;林地开发、林业技术研究、开发、推广;林木专用肥、林产品及林化产品生产与销售;活立木的收购与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农副产品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森海碳汇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森海碳汇总资产3.97亿元,总负债2.37亿元,银行贷款0亿元、流动负债总额2.37亿元,净资产1.61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692.65万元,净利润171.21万元。

(五)湖南双阳高科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怀化市洪江区岩门1号

注册资本:5,790.82万元

法定代表人:秦加美

经营范围:工业级过氧化氢、食品级过氧化氢、电子级过氧化氢、化学试剂级过氧化氢、过氧化氢消毒液、工业级聚合氯化铝、食品级聚合氯化铝、环己甲酸、甲醇、三氯化铝、三氧化铁、氢氧化钠、硫化钠、过氧化氢专用钯催化剂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林化产品生产、销售,化工原料的生产、销售(不含其它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对环境有污染的产品),过氧化氢及其原材料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房屋、机器设备、构筑物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双阳高科原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1年下半年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实施了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增资股本份额364.244万元。怀化嘉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为员工股权激励设立的专门持股企业,员工股权激励计划通过该公司持有双阳高科6.29%股权。本公司持有双阳高科的股权比例由100%变更为 93.7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双阳高科总资产3.74亿元,总负债1.17亿元,银行贷款总额0亿元、流动负债总额1.17亿元,净资产2.57 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30亿元,利润总额4,603.34万元,净利润4,213.6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茂源林业、森海碳汇、诚通凯胜、中纸宏泰、双阳高科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此5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生逾期贷款情况;其中,茂源林业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将重点加强对其的授信管理。同时,以上公司作为本公司的子公司,公司将全面加强对其的生产经营指导、管理,努力提高相关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加强财务管理,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双阳高科提供担保,该控股子公司的另一股东怀化嘉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提供同等比例的担保,系由于怀化嘉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双阳高科员工股权激励设立的专门持股平台企业,员工股权激励计划通过该公司持有双阳高科6.29%股权,公司对双阳高科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控股子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且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保证其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和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就担保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中,除湖南双阳高科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93.71%、员工股权激励平台公司持股6.29%的公司控股外,其余4家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均能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且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按持股比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担保,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不含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0,116万元,上述担保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7.95%。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2-02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17日在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洪家洲泰格文化中心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雄华主持。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将本报告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3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3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