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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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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2-03-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2-019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平锌电”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3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及会议资料,并通过电话确认。于2022年3月18日9:00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人,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有李尤立先生、窦峰先生、喻永贤先生和方自维先生;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有谢卫东先生、卢家华先生、林建章先生和叶明先生。本次会议发出8张表决票,收回有效表决票8张。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尤立先生、窦峰先生、喻永贤先生、陈恪锦先生、李志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李尤立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窦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喻永贤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陈恪锦先生为第八届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李志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项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候选人简历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方自维先生、王楠女士、夏洪应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方自维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王楠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夏洪应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除独立董事候选人夏洪应先生外,其余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夏洪应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项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候选人简历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于2022年4月6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两个议案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预案、《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预案、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预案、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长)2021年度薪酬》的预案、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预案、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预案、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预案以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融资综合授信》的预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2-20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平锌电”)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3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确认。于2022年3月18日10:00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其中监事高益昌先生虽已辞职,但仍需履行监事职责,收回有效表决票3张。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预案及子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22-29”的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0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张龙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孙坤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2-021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换届选举要求,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尤立先生、窦峰先生、喻永贤先生、陈恪锦先生、李志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方自维先生、王楠女士、夏洪应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除夏洪应先生外,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夏洪应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为9名,分别由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组成,上述选举完成后尚缺一名非独立董事,公司将尽快确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不低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及董事会对第七届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9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尤立先生:

男,1969年9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工商管理硕士;

1993年7月至2003年12月,历任公司锌厂班长、工段长、车间主任、厂长;

2003年12月至2016年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6年2月至2019年3月,任公司副董事长(2018年6月起主持工作)、总经理;

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李尤立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截止本会议召开日李尤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李尤立先生于2018 年9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警告、罚款,详见2018年9月11日深交所发布的《关于对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和2018年9月15日罗平锌电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号:2018-128)。

李尤立先生长期任职于公司,对公司的生产和整体运行情况比较熟悉。其本人具有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和专业理论水平,本次提名李尤立先生为公司董事,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窦峰先生:

男,1970年4月出生,汉族,本科,工程师;

1994年2月至2005年12月,历任罗平县锌电公司硫酸厂硫酸车间班长、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

2005年12月至2014年4月,历任公司锌厂生产副厂长、常务副厂长;

2014年4月至2016年5月,任公司超精细锌粉厂厂长;

2016年5月至2018年12月,任公司锌厂厂长;

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窦峰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窦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喻永贤先生:

男,1970年7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

2001年1月至2006年1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经理;

2006年2月至2007年3月,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2007年4月至2009年11月,任公司副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009年12月至2014年4月,任公司董事、副总、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2014年5月至2016年1月,任公司董事、副总及董事会秘书;

2016年2月至2018年10月,任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及董事会秘书,

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任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

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2021年2月至今,任罗平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喻永贤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喻永贤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票5,925股。

喻永贤先生于2018 年9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警告、罚款,详见2018年9月11日深交所发布的《关于对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和2018年9月15日罗平锌电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号:2018-128)。

喻永贤先生曾长期任职于公司,对公司情况比较熟悉。其本人具有运作管理经验和专业理论水平,本次提名喻永贤先生为公司董事,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陈恪锦先生:

男,1973年10月出生,汉族,本科。

1999年9月至2016年3月,历任公司腊庄电厂发电运行员、检修员、检修班长,超细锌粉厂副科长、科长、车间主任、副厂长兼工会主席、厂长,公司营销二部经理,物资部经理,子公司副总经理;

2016年4月一一2019年3月,任公司超细锌粉厂厂长。

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陈恪锦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截止本会议召开日陈恪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李志敏先生:

男,1973年12月出生,回族,大专,助理工程师。

1992年8月至2008年5月,任富乐铅锌矿采矿厂地质班长、公司地测科科长;

2008年6月至2016年11月,任公司采矿厂副厂长;

2016年至2019年3月,任公司采矿厂厂长;

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兼富乐铅锌矿党支部书记、矿长。

李志敏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截止本会议召开日李志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方自维先生:

男,1968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1996年至今一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财税咨询等工作。现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云南省财政厅社会组织党委委员;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非上市公司)、云南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方自维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截止本会议召开日方自维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王楠女士:

女,汉族,197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1997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系。1997年7月至2002年9月期间在昆明理工大学任教,从事法律教育工作,同时在云南九州方圆律师事务所担任兼职律师工作。2002年9月至今在云南九州方圆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工作, 期间在2005年被吸收成为云南九州方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楠律师现担任云南九州方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云南省律协女律师协会理事,云南省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家库成员,昆明市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上市公司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王楠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截止本会议召开日王楠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夏洪应先生:

男,汉族,博士,1981年2月生,重庆梁平人,昆明理工大学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9年9月博士毕业于昆明理工大学有色金属冶金专业,2009年11月至今在昆明理工大学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工作,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国家公派到美国犹他大学访问学者。入选云南省“万人计划”产业技术领军人才、云南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夏洪应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截止本会议召开日夏洪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2-22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罗平锌电”或“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预案,同意提名张龙先生、孙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柏玉明先生、李荣柱先生和唐倩岚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八届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及监事会对第七届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3月19日

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龙先生:

男,汉族,197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1995年9月毕业于昆明理工大学计算机系,同年就职于罗平县电力集团公司。2001年就职于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职于公司证券部、信息部、营销部等部门副经理、经理。2016年任公司营销总监及云南高仑贸易公司总经理。2019年至今任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张龙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况,截止本会议召开日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张龙先生于2018 年9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警告、罚款,详见2018年9月11日深交所发布的《关于对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和2018年9月15日罗平锌电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号:2018-128)。

张龙先生长期任职于公司,对公司情况比较熟悉。其本人具有运作管理经验和专业理论水平,本次提名张龙先生为公司监事,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截止本会议召开日张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孙坤先生:

男,彝族,198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2008年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2008年开始先后就职于罗平县锌电公司硫酸一厂、二厂、公司财务部,现就职于罗平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担任罗平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孙坤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截止本会议召开日孙坤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2-23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方自维先生为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9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提名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董事会决议(如有);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2-24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楠女士为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9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提名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董事会决议(如有);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2-25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夏洪应先生为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承诺最近一期培训并取得证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下转9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