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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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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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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薪酬政策

本集团员工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补贴、五险一金及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等其他福利计划。本集团在遵循有关法律及法规的情况下,视乎员工的业绩、能力、岗位等因素,对不同的员工执行不同的薪酬标准。同时,本集团为员工职业发展提供管理通道和专业通道两条路径,突破因管理岗位有限而形成的人才发展瓶颈,使得优秀的专业人才能够在专业通道内获得足够的认可与激励。此外,本集团还为员工提供职工班车、人才公寓、各类兴趣活动小组等员工关爱。

9.3 培训计划

本集团重视员工对职业发展的成长诉求,成立了企业大学和企业党校,制定了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组建了 100 余人的内部讲师团队。根据各类人才的特点,采用内外部培训相结合的形式,搭建全面人才培养体系。人员覆盖从生产一线工人到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做到全体员工全覆盖,促进各级员工和企业共同成长。

十、其他事项

10.1 企业管治守则

于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已全面遵守港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之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生效至2021年12月31日)(“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惟本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一节中所述守则条文A.6.7条除外。

10.2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于1999年8月成立审核委员会,其主要职责包括:检讨及监察本集团的财务汇报质量和程序;检讨及审查本公司财务监控、内部监控、内部审计及风险管理系统及实施;本公司内部监控制度的健全性与有效性;审议独立审计师的聘任及协调相关事宜并检讨其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等。

第八届董事会辖下的审核委员会委员于2020年6月29日成立,其成员包括黄显荣先生(委员会主任)、王卫红女士、陈亚进先生与黄民先生。上述四位人士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其任期自 2020年6月29日获委任之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之日止。

本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企业管治守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1 年度,审核委员会共召开七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了本集团2020年度和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审计师发出的管理层建议和本公司管理层的回应;检讨本集团采纳的会计政策及会计实务、关联/连交易的有关事项;审阅本公司2020年内部审计风控报告及2021年审计风控工作计划;就本公司的重大事项提供意见或提醒管理层关注相关的风险、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审核功能的有效性;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审核委员会在2021年度完成的主要工作包括: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核委员会经核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能够满足本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2021年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核委员会委员与本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计划等事项进行了沟通,认真督促审计师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审核委员会认为审计师在本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工作中严谨求实、独立客观,能恪守职业道德,遵循审计准则,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

3、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本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认真审阅了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本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4、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内部控制手册》及相关配套指引和中国证券会、上交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审核委员会认真审阅本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检讨及审查本公司的财务监控、内部监控、内部审计及风险管理系统及实施和有效性。

5、对关联/连交易事项的审核

本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对关联/连交易进行审核,未发现关联/连交易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1年年度审计与年报编制相关工作情况如下:

根据上交所于2022年1月18日发布的《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各审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学习相关要求,并根据《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以及审核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的要求,积极配合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与年报编制相关工作的开展,包括:

(1)与本公司审计师、本公司财务部就2021年度的审计时间与工作安排进行了协商,确定了《2021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表》,对提交的审计计划进行了审阅。

(2)审核委员会于2022年3月9日对本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初稿)进行了审阅,并发表了书面审阅意见。

(3)在本公司审计师初步完成审计工作后,审核委员会再一次审阅了财务报告,并发表了书面审阅意见。审核委员会认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核。

(4)2022年3月18日,审核委员会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和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等相关议案。同时,审核委员会对审计师的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评价,认为审计师在本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工作中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能恪守职业道德,遵循审计准则,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向本公司管理层提出了较为中肯的管理建议,较好地完成了本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十一、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1.1执行新修订的重要会计政策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

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

解释第14号适用于同时符合该解释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PPP项目合同,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应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累计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执行该规定未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财政部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自2021年5月26日起施行,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由“减让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调整为“减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本公司执行该规定未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调整。

解释第15号就企业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涉及的余额应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报与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11.2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11.3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11.4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1.4.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

2、合并成本及商誉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11.4.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与上年相比本年因其他原因新增合并单位7家,减少1家。具体为:

1、2021年4月,本公司下属间接控股公司广州白云山医院设立广州白云山中医院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广州白云山医院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0%。

2、2021年5月,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敬修堂药业设立广州白云山九吉公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其中敬修堂药业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51%。

3、2021年5月,本公司、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一药业及采芝林药业、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广州汉方共同出资设立广东汉潮中药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中一药业、采芝林药业、广州汉方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分别为20%、5%、45%和5%。

4、2021年8月,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公司设立王老吉大健康(茂名)荔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王老吉大健康公司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0%。

5、2021年8月,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公司设立广州王老吉荔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王老吉大健康公司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0%。

6、2021年9月,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公司设立王老吉大健康产业(珠海横琴)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王老吉大健康公司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0%。

7、2021年10月,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一药业设立广州白云山众胜大健康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中一药业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0%。

8、2021年12月23日,本公司转让下属全资子公司医药进出口公司100%股权。

11.5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22-012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18日以现场形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近期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附件所列示。

上述修订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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