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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022-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均普智能 股票代码:688306

Ningbo PIA Automation Holding Corp.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

特别提示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普智能”、“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提醒投资者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如下: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的涨跌幅比例为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至36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为122,828.2800万股,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期的无限售流通股数量27,018.0125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2.00%。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销率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发行人所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5),本次发行价格5.08元/股对应的公司市值为62.40亿元,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68,688.10 万元,发行价格对应市销率为 3.70 倍。截至2022年3月8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6.98 倍,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对应平均静态市销率为5.75倍。发行人市销率低于A股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未来可能存在股价下跌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公司主要资产来自于境外收购

发行人主要资产来自于境外收购,主要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境外。发行人2017年先后收购了Preh IMA和Macarius GmbH,通过全球产业并购,发行人实现了全球业务布局,区域布局包括中国、德国、美国、奥地利、加拿大、克罗地亚等国,客户覆盖汽车工业、工业机电、消费品、医疗健康等领域。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收入占比分别为96.16%、91.33%、81.76%和88.07%,境外收入占比较大,发行人境内市场有待进一步开拓。发行人需通过进一步整合实现境外技术、客户和市场的境内持续转化与拓展,提高境内业务收入规模和占比。目前,发行人对于收购子公司的业务整合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发行人业务整合无法持续推进,将可能导致公司无法有效执行境外子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导致境外子公司经营管理不善,进而可能导致公司业务整合和境内业务开拓不及预期的风险,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扣除商誉后的净资产为负的风险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商誉账面原值为70,732.85万元,账面净值为67,252.40万元。上述商誉系2017年并购所形成。报告期期末,公司扣除商誉后的净资产余额为-15,010.76万元,公司存在商誉发生减值导致净资产为负的风险。

公司并购完成后,并购标的之一PIA美国2018年因部分较大项目执行不及预期以及新签订单金额下降,导致经营业绩有所下滑,2018年公司对PIA美国产生的商誉计提了3,537.10万元(不含外币报表折算差异)的减值准备。公司商誉涉及的境外子公司主要经营地受新冠疫情影响较为严重,部分订单执行不及预期。若新冠疫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未来宏观经济、下游客户行业、市场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整合开拓未实现既定目标,则可能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导致净资产为负的风险,同时对公司经营业绩将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三)境外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境外占比分别为96.16%、91.33%、81.76%和88.07%,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境外占比较大。公司境外收入、人员及资产主要来源于德国、奥地利、美国、加拿大、克罗地亚等国家。若公司无法对境外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人员和资产等进行有效的管理,将可能导致境外子公司经营管理不善,对公司的整体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公司的境外经营或因不同国家的法律法规、监管环境、文化背景、产业政策、贸易摩擦、汇率波动等产生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境外经营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汇率波动的风险、外币报表折算的风险、海外专有技术转化风险和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等。公司若无法妥善处理上述境外经营的不确定因素,将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传统动力汽车制造行业整体不景气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工业智能制造装备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5.33%、67.54%、59.99%和79.57%,其中传统动力汽车专用零部件智能制造装备的收入占比分别为39.16%、19.20%、14.24%和30.09%。

目前,传统汽车工业整体呈现不景气的状况,尤其是自2018年下半年以来传统动力汽车销售整体呈现下滑态势。汽车工业不景气的行情可能会影响汽车工业智能制造行业的景气度,汽车工业客户存在延期、变更、减少或取消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的可能,发行人2018年至2020年汽车工业智能制造装备各期新签合同订单金额受下游汽车工业波动影响较大。

传统动力汽车销售整体呈现下滑的趋势将增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不确定风险,发行人存在受下游行业政策影响较大的风险,若公司无法顺应汽车行业未来发展趋势,降低下游应用行业的政策变动的负面影响,研发、生产、销售适应汽车行业未来发展的智能制造装备,汽车行业周期波动、政策变动可能对发行人新签订单的规模、毛利水平、预付款比例及回款周期等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发行人未来经营成果。

(五)业绩下滑的风险

受新冠肺炎疫情、传统汽车行业景气度下滑主要客户实施电动化战略、项目执行周期和主要客户投资周期等因素影响,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68,688.10万元,较2019年下降23.08%;实现净利润-5,383.11万元,较2019年下降160.32%。2020年度公司业绩下滑的具体原因如下:

1、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公司境外项目进度和终验活动受限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对全球绝大多数行业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全球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国际贸易等处于相对滞缓状态。受疫情影响,公司境内子公司2020年春节后复工有所延迟,同时因交通运输受阻,公司部分原材料运输、机器设备安装进度等受到一定影响;公司德国、奥地利、美国等境外子公司以弹性工作制的形式开展生产经营,与客户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装配和调试等现场合作受到限制。目前公司境内外子公司均已按照当地政府政策通知及指导要求在防控疫情的前提下实现全面复工复产,生产经营已恢复正常。

智能制造装备具有技术难度大、复杂程度高的特点,项目在设计、生产和装配和验收等过程中需与客户保持密切的沟通与交流。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正在执行项目的实施进度及验收时间和下游客户固定资产投资进度产生了一定影响,进而导致公司2020年全年经营业绩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下滑。2020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部分项目实施进度及终验时间延迟,因终验延迟未在2020年确认的收入合计约3.8亿元,客户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推迟而影响的订单金额合计约为5亿元,客户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消而影响的订单金额合计约为0.7亿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及汽车工业传统汽车与新能源汽车迭代导致的阶段性下滑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68,688.10万元,较2019年下降23.08%;实现净利润-5,383.11万元,较2019年下降160.32%。

若本次全球疫情长期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将可能对公司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所在的产业链的供应及市场需求造成严重影响,公司原材料的供应及公司客户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存在进一步延期、变更或取消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直接或间接的不利影响。

2、传统动力汽车行业景气度下降导致相关订单需求减少

受全球汽车销量下滑、欧盟碳排放法案的限制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兴起等大环境因素的影响,近年传统动力汽车行业景气度下降,市场对传统动力汽车专用零部件智能制造装备需求减少。自2018年下半年起,公司获取相关订单难度增加,由于公司整体项目执行周期一般为6-24个月,综合导致2020年对应收入的同比下滑。

3、主要客户大项目执行周期的影响

公司汽车工业智能制造装备主要客户的大项目执行周期对2020年收入下滑具有一定影响,主要体现在:①传统动力汽车专用零部件智能制造装备业务,公司2020年度确认的2,000万元以上的订单共计3条,合同总金额9,000.71万元;2019年年度确认的2,000万元以上的订单共计4条,合同金额为25,719.83万元;②汽车通用零部件智能制造装备业务,公司于2019年度确认的来自采埃孚的2,000万元以上汽车通用零部件智能制造装备订单共计9条,合同总金额为29,815.72万元;2020年度,采埃孚的2,000万元以上汽车通用零部件智能制造装备订单为1条,合同金额为7,182.11万元。受上述大项目执行周期影响,公司2020年汽车工业智能制造装备收入有所下滑。

4、主要客户投资战略与周期影响

公司主要客户投资战略与周期的变化对公司订单获取有一定的影响。近年来,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公司主要客户采埃孚、美国车桥、麦格纳、戴姆勒等在其近年的财务报告中普遍提出开源节流的投资战略安排和电动化发展战略,公司自2018年下半年起获取汽车工业智能制造装备的订单难度增大,导致公司2020年度确认相关收入的金额下降。同时,受宝洁集团等主要客户的投资周期影响,公司消费品智能制造装备收入有所下滑。

若上述不利因素未及时消除,且发行人未能找到有效的应对措施,将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压力。

(六)公司短期无法盈利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65,720.87万元、219,309.85万元、168,688.10万元和127,947.2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3,078.86万元、8,923.83万元、-5,383.11万元和4,048.92万元。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较2019年相比下降23.08%,且净利润为负,经营业绩出现下滑,公司存在短期无法盈利的风险。

公司的收入规模、项目管理水平、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公司全球并购整合的成效、中国区业务的发展等因素均会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影响。若发行人未能就上述影响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将导致发行人短期无法盈利。

(七)资产负债率偏高对发行人经营能力影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64.39%、48.13%、46.93%和47.75%,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100.68%、84.72%、85.62%和84.70%。公司的负债主要包括预收账款\合同负债、并购贷款和流动资金借款。若公司经营情况出现波动,银行要求公司提前偿还贷款或压缩信贷规模,则会给公司资金管理带来一定压力,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

若未来公司经营业绩未达预期甚至下滑,导致经营性现金流入减少,或者难以通过外部融资等方式筹措偿债资金,将对公司资金链产生一定压力,从而对发行人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八)因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而产生的风险

截至2021年6月30日,发行人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68,474.40万元,主要是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减值等因素导致。若发行人未来一定期间出现收入下滑、成本上升、下游行业增速继续放缓、市场竞争加剧、研发投入失败或其他情况,在以后年度,发行人可能出现净利润下滑乃至亏损的风险,则会导致发行人无法在短期内消除累计未弥补亏损,从而导致发行人资金状况、业务拓展、人才引进、团队稳定、研发投入等方面受到限制或影响的风险。

(九)公司口罩生产线销售收入未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公司在国内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初期,快速研发并在全球销售了全自动一次性平面口罩生产线及KN95口罩生产线。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口罩生产线分别实现销售收入16,104.15万元和5,015.73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55%和3.92%;实现毛利分别为3,223.90万元和1,383.96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毛利的比重分别为8.90%和5.90%,公司口罩生产线的收入和毛利占比相对较低。2020年和2021年1-6月,公司口罩生产线毛利率分别为20.02%和27.59%,同期公司整体毛利率分别为21.46%和18.33%,其中,2020年公司口罩生产线毛利率与整体毛利率相对接近,2021年1-6月,公司境外子公司生产的符合欧盟标准的N95口罩生产线实现批量销售后,公司口罩生产线毛利率得到较大幅度提升,高于同期整体毛利率水平。

公司口罩生产线业务属于医疗健康领域智能制造装备,系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口罩生产线的实施主体、业务人员与业务模式、研发设计、原材料构成及供应链体系等方面等与公司整体的业务模式相同,不具有特殊性和偶发性,不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故公司未将口罩生产线销售收入按非经常性损益列示。若未来口罩生产线市场逐渐饱和,公司口罩生产线销售收入下滑将对公司短期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2年1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125号《关于同意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74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A股股本为122,828.28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27,018.0125万股将于2022年3月22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均普智能”,证券代码为“688306”。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2年3月22日

(三)股票简称:均普智能

(四)扩位简称:均普智能制造

(五)股票代码:688306

(六)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22,828.28万股

(七)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30,707.07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27,018.0125万股

(九)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95,810.2675万股

(十)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2,160.4574万股

(十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均胜集团、王剑峰、韦伯咨询、限售期36个月,其他股东限售期12个月。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三)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1)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所持1,181.1023万股股份限售期为24个月;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所持979.3551万股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2)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根据摇号结果,参与网下配售摇号的共有3,725账户,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对应的账户数量为373个。所有中签的账户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这部分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528.6001万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7.47%,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5.35%。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上市标准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二章2.1.2中规定的第(四)条: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62.40亿元,不低于30亿元,满足在招股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标准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根据天健审〔2021〕6-310号审计报告,发行人2020年营业收入为168,688.10万元,不低于3亿元。

综上所述,发行人满足其所选择的上市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均胜集团。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均胜集团持有发行人46.64%的股权。均胜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剑峰的基本情况如下:

王剑峰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30205197012******,北京大学光华经济管理学院硕士。1993年5月至1998年3月担任宁波甬兴车辆配件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1998年3月至2004年5月担任天合(宁波)电子元件紧固装置有限公司、TRW中国区战略发展部总经理,2004年5月至今担任均胜集团董事长,2011年5月至今担任均胜电子董事长、总裁,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担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二)本次发行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持股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1、董事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2、监事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4、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主要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均胜集团、韦伯咨询、宁波浚瀛、海富长江、博海瑞、普鸣品鹏出资额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形外,不存在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限售安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限售安排具体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债券的情况。

四、发行人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

(一)员工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获得公司股权的过程

发行人员工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主要通过博海瑞和普鸣品鹏两个合伙平台持有公司股权。2018年7月31日,均胜集团与博海瑞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均胜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4.9875%的股份以3,990.00万元转让给博海瑞,转让价格为1.00元/注册资本。同日,均胜集团与普鸣品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均胜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4.9875%的股份以3,990.00万元转让给普鸣品鹏,转让价格为1.00元/注册资本。员工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均胜集团借款。2018年8月27日,均普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博海瑞和普鸣品鹏的股权结构如下:

(二)员工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实施过程

1、2018年8月,博海瑞受让均胜集团持有的发行人股权时,共有2名合伙人。其中BHR Verwaltungs GmbH为博海瑞普通合伙人,由Christoph Hummel和Dr. Ernst-Rudolf Bauer各出资12,500.00欧元成立。BHR GmbH & Co. KG为博海瑞有限合伙人,自获得发行人股权至今,除Christoph Hummel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为均普智能提供咨询服务退出持股平台外,无其他合伙人退出。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BHR GmbH & Co. KG共计5名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BHR Verwaltungs GmbH;有限合伙人共4名,包括发行人董事Dr. Michael Roesnick及其配偶、发行人监事会主席Dr. Mei Wu、咨询顾问Dr. Ernst-Rudolf Bauer。

2、2018年8月,普鸣品鹏受让均胜集团持有的发行人股权时,共有2名合伙人。其中PMPP Verwaltungs GmbH是普通合伙人,由Johannes Linden和Thomas Ernst各出资12,500.00欧元成立。PMPP GmbH & Co. KG为普鸣品鹏有限合伙人,自获得发行人股权至今,普鸣品鹏合伙人因离职、去世及内部转让等原因共14名合伙人退出。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PMPP GmbH & Co. KG共计29名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PMPP Verwaltungs GmbH;有限合伙人共28名,包括26名公司员工、发行人监事会主席Dr. Mei Wu及均胜欧洲。

(三)员工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退出机制

根据博海瑞、普鸣品鹏合伙协议、股东协议等约定,对员工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在退出或转让合伙份额时,根据其任职期间的表现评定为良性离职、中性离职及不良离职之一,设定相应的退出、转让约束机制。

(四)员工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的影响

1、对公司经营状况影响

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实施完毕的员工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涉及人员为发行人员工、发行人董事、发行人监事、咨询顾问或其近亲属。发行人通过实施股权激励,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团队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公司凝聚力,有利于公司研发团队、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2、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

2018年7月31日,均胜集团分别与普鸣品鹏和博海瑞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均胜集团将其持有的均普有限4.9875%的股权以3,99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普鸣品鹏;均胜集团将其持有的均普有限4.9875%的股权以3,99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博海瑞。

根据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9)第4542号”的资产评估报告,均普有限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7月31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88,300.00万元。普鸣品鹏、博海瑞受让的上述股权公允价值共计为8,807.93万元,普鸣品鹏、博海瑞受让该等股权实际投入金额与该等股权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已经进行股份支付处理。

报告期内,股份支付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如下:

3、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发行人员工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实施前后,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仍为王剑峰。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数92,121.21万股,本次发行30,707.07万股,本次发行后总股数为122,828.28万股。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如下:

六、本次发行后的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如下:

七、战略配售

(一)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1、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和其他战略投资者组成,无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跟投机构为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其他战略投资者类型为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

2、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二)参与规模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要求,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的跟投配售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3.85%,为11,811,023股,获配金额59,999,996.84元。

2、其他战略投资者为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共获配9,793,551股,获配金额与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合计49,999,995.28元。

3、本次共有2名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最终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1,604,574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04%。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证发〔2021〕77号)中对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应不超过20名、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30%、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的要求。

(三)配售条件

战略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战略投资者不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

(四)限售期限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其他战略投资者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一)发行数量:30,707.07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5.08元/股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四)市盈率:不适用

(五)市净率:本次发行市净率为3.21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不适用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58元/股(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按公司2021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55,991.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1,896.62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17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6-9号验资报告,审验结果如下:

截至2022年3月17日12时止,贵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9,919,156.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140,952,917.03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8,966,238.97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307,070,7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111,895,538.97元。

(九)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十)募集资金净额:141,896.62万元

(十一)发行后股东户数:167,166户

二、发行方式和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30,707.0700万股。其中,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160.457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7.04%。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0,471.7126万股,其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20,471.7126万股,放弃认购数量为0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8,074.9000万股,其中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8,039.5252万股,放弃认购数量为35.3748万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35.3748万股。

三、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发行方案中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一、财务会计资料

天健会计师接受公司委托,审计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6-31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审计报告全文已在招股意向书附录中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或招股意向书附录,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1年6月30日,天健会计师对公司的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天健审〔2022〕6-5号)。相关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情况”中进行了详细披露,审阅报告全文已在招股意向书附录中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或招股意向书附录,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2年3月1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并批准报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6-46号)。

二、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完整审计报告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附件,上市后不再单独披露 2021 年度财务报告),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22〕6-46号《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主要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2022年3月21日

(下转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