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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2-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0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24,904,562元,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已完成,并已取得换发后的《营业执照》。

一、变更原因

1、2020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拓展海外客户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增加机电设备、工装治具研发、产销等内容(以工商核定为准),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纺织业务已剥离,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减少纺织业务相关内容,增加蓄电池租赁业务(以工商核定为准),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补偿的议案》。2020年5月19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电池”)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合计4,861,784股并予以注销,回购宁波维科能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维科能源”)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合计1,282,541股并予以注销。

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度和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调整、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2020年11月16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同意公司回购维科电池2018年度和2019年度追加补偿股份合计1,026,103股,并与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股份一并予以回购注销;同意公司回购维科能源2018年度和2019年度追加补偿股份合计250,627股,并与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股份一并予以回购注销。

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股份与2018年度和2019年度追加补偿股份于2021年3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完成注销。

2020年7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马文琴等10人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该10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9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26元/股。上述股份于2021年3月16日在中登公司完成注销。

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股份、2018年度和2019年度追加补偿股份和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20,920,087股变更为411,603,032股,注册资本由420,920,087元变更为411,603,032元。

3、2021年3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2号),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2021年7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14,192,495股,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7月22日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相关事宜。本次增发后公司总股本由411,603,032股变更为525,795,527股,注册资本由411,603,032元变更为525,795,527元。

4、2021年7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万龙超等5人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该5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1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26元/股。上述股份于2021年9月29日在中登公司完成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25,795,527股变更为525,480,527股,注册资本由525,795,527元变更为525,480,527元。

5、2021年11 月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调整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2021年11月22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同意公司回购维科电池2019年度追加补偿股份462,901股,并予以回购注销;同意公司回购维科能源2019年度追加补偿股份113,064股,并予以回购注销。上述股份于2022年1月17日在中登公司完成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25,480,527股变更为524,904,562股,注册资本由525,480,527元变更为524,904,562元。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针对上述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三条和第十九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信息。

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144069541X

名称: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99号

法定代表人:何承命

注册资本:伍亿贰仟肆佰玖拾万肆仟伍佰陆拾贰元

成立日期:1993年07月2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蓄电池租赁;科技中介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