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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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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1版)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分别与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建投承接。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于2020年1月14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市分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决议,公司将“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中信银行栖霞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含募集资金理财到期后理财本息)全部转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原用于“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存储和使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全部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将该专户用于“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于2020年12月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公司子公司南京楷德悠云数据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于2020年8月18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于2020年10月2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28,011.11万元,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38.40万元,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4.12万元;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198.41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907.95万元。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68.24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853.23万元。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46.76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721.30万元。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30.44万元,202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965.6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882.2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3,492.22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4,621.0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理财产品收益)。

详见附表1。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29,328.40万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00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3.66万元;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570.02万元,202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618.49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570.0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692.15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0,450.5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理财产品收益)。

详见附表2。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前次募集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

(1)前次募集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①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

该项目拟在公司现有土地上和厂房基础上,对原有机房空调生产基地改造升级,同时新建机房空调和冷水机组产品线生产基地。由于政府对公司所处区域土地规划进行调整,导致该项目投资进度有所延迟。

②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

该项目部分投资需要在“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基础上进行投资建设,由于前述项目推迟,导致该项目投资进度亦有所延迟。

③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营销布局等因素做出的,由于经济环境的变化、业务战略、市场业务区域、人员结构的调整等原因,该项目投资进度有所延迟。

(2)审批程序

2019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将“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19年4月17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2、“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调整建设内容

(1)“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的原因

该项目建设系为了完善服务网络的覆盖、加强服务能力,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服务体系和服务规范,从而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以提升客户满意度。但由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较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情况不断变化,各销售区域实际投资需求也在变化,因此本次调整系根据业务实际拓展需求相应调整项目内部投入结构。本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及投资方式的变更,也不涉及项目总投资额及实施期限的调整,仅对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内部结构进行调整。

(2)审批程序

2019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营销服务网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内部结构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19年9月4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3、调整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及延长实施期限

(1)调整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公司充分、谨慎考虑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及项目的稳定性,决定通过新取得土地实施募投项目并相应调整“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由于新取得土地事项涉及前期政府报批、土地征收以及未来土地招拍挂和办理土地出让等手续,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导致项目投资进度亦有所延迟。

(2)审批程序

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营销服务网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将“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2月22日,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2017年12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其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18年12月5日,将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及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18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其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18年2月7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19年1月31日,将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及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18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其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9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其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0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现金管理额度基础上,调整至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其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0。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2.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0,000.00万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18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2,671.4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8589号《关于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71.41万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说明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011.1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6,882.25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24,621.0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3,492.2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75.43%。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系项目尚未建设完毕,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进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328.4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9,570.02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20,450.5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692.1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67.37%。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系项目尚未建设完毕,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进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一)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尚未建设完毕,未产生经济效益。

(二)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通过项目建设,公司将对原有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进行升级和完善,并根据业务需要新增和设立区域分公司和售后服务机构。公司按区域将市场划分为华南、华东、华北、华中、西南、西北、东北等七大板块,选取区域内的核心城市作为区域中心,以开拓和协调区域内营销工作。公司计划在各区域中心建设营销中心,长期上看降低了公司日常运营成本。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三)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

公司拟装修改造现有办公楼的部分共计4,000平方米的区域,同时购入各项研发、测试设备、应用软件及公用工程设施,引入新增研发人员用于该研发项目建设,主要研究方向为IDC机房一体化解决方案、磁悬浮冷水机组、机房空调、热管系统等核心产品的性能优化升级以及机房专用空调换热器效率提升方面的基础课题,项目建成后形成以低温风冷冷水机组实验室、震动实验室、噪音实验室为核心的3大实验室,辅以EMI/EMC检测中心和机房一体化体验中心。项目有助于公司不断保持和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表3。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尚未建设完毕,未产生经济效益。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表4。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上网公告附件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附表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附表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

编制单位: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

编制单位: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3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

编制单位: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4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

编制单位: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2-037

转债代码:113597 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每股转增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转增总股数。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80,374,575.4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6,918,18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4,229,547.25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3.69%。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6,918,189股,以此计算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303,685,464股,注册资本变更为303,685,464元,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权益分派情况修改公司章程。

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每股转增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转增总股数。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较好地维护了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此项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由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相应摊薄。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2-036

转债代码:113597 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30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64元,共计募集资金31,968.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544.9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423.0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11.9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011.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423号)。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26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7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等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71.6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328.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0)0008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6,551.81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526.60万元;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30.44万元,202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965.6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882.2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3,492.22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4,621.0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理财产品收益)。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0.0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3.66万元;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570.02万元,202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618.49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570.0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692.15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0,450.5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理财产品收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分别与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建投承接。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于2020年1月14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市分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决议,公司将“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中信银行栖霞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含募集资金理财到期后理财本息)全部转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原用于“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存储和使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全部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将该专户用于“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于2020年12月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公司子公司南京楷德悠云数据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于2020年8月18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于2020年10月2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现金管理额度基础上,调整至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其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2.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2.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一)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通过项目建设,公司将对原有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进行升级和完善,并根据业务需要新增和设立区域分公司和售后服务机构。公司按区域将市场划分为华南、华东、华北、华中、西南、西北、东北等七大板块,选取区域内的核心城市作为区域中心,以开拓和协调区域内营销工作。公司计划在各区域中心建设营销中心,长期上看降低了公司日常运营成本。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二)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

公司拟装修改造现有办公楼的部分共计4,000平方米的区域,同时购入各项研发、测试设备、应用软件及公用工程设施,引入新增研发人员用于该研发项目建设,主要研究方向为IDC机房一体化解决方案、磁悬浮冷水机组、机房空调、热管系统等核心产品的性能优化升级以及机房专用空调换热器效率提升方面的基础课题,项目建成后形成以低温风冷冷水机组实验室、震动实验室、噪音实验室为核心的3大实验室,辅以EMI/EMC检测中心和机房一体化体验中心。项目有助于公司不断保持和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

(1)募集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①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

该项目拟在公司现有土地上和厂房基础上,对原有机房空调生产基地改造升级,同时新建机房空调和冷水机组产品线生产基地。由于政府对公司所处区域土地规划进行调整,导致该项目投资进度有所延迟。

②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

该项目部分投资需要在“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基础上进行投资建设,由于前述项目推迟,导致该项目投资进度亦有所延迟。

③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营销布局等因素做出的,由于经济环境的变化、业务战略、市场业务区域、人员结构的调整等原因,该项目投资进度有所延迟。

(2)审批程序

2019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将“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19年4月17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2、“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调整建设内容

(1)“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的原因

该项目建设系为了完善服务网络的覆盖、加强服务能力,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服务体系和服务规范,从而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以提升客户满意度。但由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较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情况不断变化,各销售区域实际投资需求也在变化,因此本次调整系根据业务实际拓展需求相应调整项目内部投入结构。本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及投资方式的变更,也不涉及项目总投资额及实施期限的调整,仅对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内部结构进行调整。

(2)审批程序

2019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营销服务网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内部结构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19年9月4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3、调整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及延长实施期限

(1)调整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公司充分、谨慎考虑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及项目的稳定性,决定通过新取得土地实施募投项目并相应调整“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由于新取得土地事项涉及前期政府报批、土地征收以及未来土地招拍挂和办理土地出让等手续,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导致项目投资进度亦有所延迟。

(2)审批程序

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营销服务网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将“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2月22日,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佳力图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2-039

转债代码:113597 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本期审计费用预计为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4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含税),与去年费用相同。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4)执行事务合伙人:余瑞玉、狄云龙、荆建明、汤加全、虞丽新、郭澳、骆竞、宋朝晖、谈建忠

(5)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6)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9)业务资质:天衡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10)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天衡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余瑞玉,2021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80人,注册会计师378人(较2020年末注册会计师(367)增加11人),从业人员1148名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91名。

3、业务规模

天衡事务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52,149.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8,063.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195.39万元,审计公司家数约5,000家。

天衡事务所2020年度为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客户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7,204.5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年末,天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067.5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天衡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经历

项目合作人常桂华女士:2000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10月开始在天衡执业,2019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经历

签字注册会计师鲍伦虎先生:2013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11月开始在天衡执业,2018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经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荆建明先生:1994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1月开始在天衡执业,2019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本期审计费用预计为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4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含税),与去年费用相同。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天衡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解,并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天衡事务所严格遵循了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时,鉴于天衡事务所在公司审计执业过程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且对公司业务熟悉、便于沟通、收费合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会前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天衡事务所在执行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够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利用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强的执业能力,切实履行了作为年审机构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度各项审计工作。

天衡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天衡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本期审计费用预计为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4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含税),与去年费用相同,并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2-041

转债代码:113597 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

实施期限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变更内容: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2年9月30日。

将“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三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2年9月30日,将“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三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发表了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取得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嘉业路以西,紫金三路以北编号NO.江宁2018GY12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32747.5平方米,2018年8月经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江宁国土资【2018】265号”《关于同意变更江宁区嘉业路以西紫金三路以北地块(NO.江宁2018GY12)受让人的批复》批准,同意该地块受让人变更为公司子公司“南京楷德悠云数据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南京未来科技城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在该地块投资建设总容量8400机柜数据中心项目,促进公司在大数据服务产业下游的延伸发展,并进一步加大核心技术的研发。

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的议案》。

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南京楷德悠云数据有限公司

南京楷德悠云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楷德悠云”)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22日,注册地址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秣周东路12号南京未来科技城,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主营业务为数据处理、信息技术、软件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项目投资金额:15亿元人民币,其中土地厂房及配套设施等投资约为人民币3亿元,设备投资约为人民币12亿元。

项目实施地点:江苏省南京市(NO.江宁2018GY12地块)

项目投资金额:15亿元人民币,其中土地厂房及配套设施等投资约为人民币3亿元,设备投资约为人民币12亿元。

项目预期建设周期:42个月,分三期实施。

第一期规划建设2800架标准服务器20A机柜,计划建设期12个月,第二期规划建设2800架标准服务器20A机柜,计划建设期12个月,第三期规划建设2800架标准服务器30A机柜,计划建设期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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