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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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公司管理层
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2-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8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公司管理层

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关于公司管理层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拟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部分管理层人员拟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95万元。●

2、增持计划实施情况: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日(2021年10月14日)起至2022年3月18日,上述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70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9%,增持股份金额累计为 23,406,261.69元。截至2022年3月18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公司部分管理层人员。

(二)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前,上述增持主体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除本次增持计划外,上述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四)上述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金额:董事长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部分管理层人员本次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95万元。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计划增持主体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四)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即2021年10月14日至2022年4月13日)完成增持计划(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公司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六)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七)本次增持股份的锁定期安排:在增持期间、增持计划完成后十二个月内,本次增持主体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公司部分管理层人员于2021年10月14日至2022年3月18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70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9%,增持股份金额累计为23,406,261.69元。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增持情况

(二)、公司部分管理层人员增持情况

■■

本次增持实施前后上述增持主体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上述增持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增持计划完成后十二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9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侯毅先生的通知,侯毅先生与王宫傲先生和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以及侯毅先生与王宫傲先生和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就终止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于近日共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概述

侯毅先生于2022年1月14日与与王宫傲及安信证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01),与王宫傲及华西证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02),侯毅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29,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6%。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二、本次协议转让终止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各方尚未办理完成相关股份转让手续,因客观条件变化,经各方友好协商,决定解除《股份转让协议》(01)以及《股份转让协议》(02)并终止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侯毅先生与王宫傲先生和安信证券以及侯毅先生与王宫傲先生和华西证券于近日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互无任何未结权利和义务。本解除协议自各方签署即生效。

三、本次协议转让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5,375,81股,占公司总股本

22.16%。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协议转让终止后,侯毅先生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