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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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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按照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要求,203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风电和光伏发电的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206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75%左右,风电和光伏的发电装机将达到60-80亿千瓦,存在着巨大的发展空间。

2021年8月,宁夏自治区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宁夏老旧风电场“以大代小”更新试点的通知》(宁发改能源(发展)〔2021〕601号)文件,要求各风电企业开展老旧风电场更新试点工作,以促进存量风电项目提质增效,推进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宁夏自治区发改委老旧风场更新试点通知中,明确通过“等容更新”和“等容更新+增容”两种模式开展老旧风场更新改造。公司将根据文件政策要求,稳步推进老旧风电场的改造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装机容量未发生变化。“十四五”期间,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宁夏自治区相关政策大力发展新能源发电业务,重点开展集中式光伏项目和老旧风电场的等容更新及扩容工作,不断增加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范围未发生变化,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发电和新能源装备业务,其中:新能源发电包括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截止到2021年12月末,建成投运风电装机容量140.68万千瓦,建成投运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6万千瓦;新能源装备工程业务主要包括塔筒制造、风机整装、齿轮箱维修、风电及煤炭检修等业务。公司主要业绩以新能源发电为主,营业收入的80%以上来自新能源发电业务,为公司的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为146.68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容量140.68万千瓦,宁夏装机120.83万千瓦,2021年完成发电量19.32亿千瓦时,上网电量18.51亿千瓦时;内蒙装机容量9.9万千瓦,2021年完成发电量2.62亿千瓦时,上网电量2.46亿千瓦时,根据公司正在开展的资本运作项目,未来在内蒙装机容量将增加;陕西装机容量9.95万千瓦,2021年完成发电量2.02亿千瓦时,上网电量1.95亿千瓦时。光伏装机容量6万千瓦,全部安装在宁夏区内,2021年完成发电量0.91亿千瓦时,上网电量0.86亿千瓦时。

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新能源发电通过发电上网销售至电网公司,结算电费实现收入,装备制造通过获取市场订单,销售产品和服务取得相应收入。

2021年公司共参与交易总电量13.26亿千瓦时,占全年新能源总上网电量的55.76%,较上年同期的38.2%增加17.56个百分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高原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35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额度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星能源)为保证生产经营周转所需资金,拟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财务公司)申请新增流动资金借款额度40,000万元(期限为5年以内),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关系的说明

中铝财务公司属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并经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的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高原先生、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汤杰先生、马建勋先生、雍锦宁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街1号院1号楼C座2层201-204、3层、4层2区、5层、6层、7层701-708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葛小雷

注册资本:人民币40亿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91110000717829780G

成立日期:2011年6月27日

股权结构:中铝集团,持股比例85.2388%;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中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7612%。

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仅限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除外);(十三)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及相关财务数据

中铝财务公司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11年6月27日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L0127H211000001号,持有国家工商行政总局核准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10000717829780G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铝财务公司资产总额426.11亿元,所有者权益56.11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343.54亿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3,371.76万元,利润总额37,997.92万元,净利润29,470.11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说明

中铝财务公司属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铝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股权关系图如下:

(四)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经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中铝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生产经营周转所需资金,公司中铝财务公司申请新增流动资金借款额度40,000万元(期限为5年以内),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中铝财务公司申请新增流动资金借款额度40,000万元(期限为5年以内),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本次关联交易尚未签署有关协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贷款合同。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额度主要是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当前资金的实际需要。

2.中铝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信贷等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及市场化的原则进行,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今,公司与中铝财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如下:

1.存款业务:期初余额5,924.36万元,年初至今增加34,941.03万元,年初至今减少35,367.93万元,余额5,497.46万元。

2.贷款业务:长短期借款本金期初43,100万元,年初至今,未发生变化。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的八届十次董事会上审议了上述议案,并发表以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事前就该事项通知了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 必要的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上述资料后,认可该事项,同意将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向中铝财务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事项遵循平等自 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九、备查文件

1.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八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36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第一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公司成立存款风险防范及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公司与财务公司存款风险的防范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财务总监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董事会秘书、财务部门、审计部门、证券与法律部门负责人等。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存款风险的防范及处置工作,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对存款风险,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二条 对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办理: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对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各司其职,协调合作。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收集信息,重在防范。督促财务公司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关注财务公司经营情况,并从集团、集团成员单位或监管部门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四)及时预警,及时处置。加强对风险的监测,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预警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存款风险降到最低。

第二章信息报告与披露

第三条 公司将资金存放在财务公司前,须取得财务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报;

发生存款业务期间,须定期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月报、年报,财务公司的年报应当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关联交易期间,在定期报告中对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持续披露,每半年提交一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在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若发现财务公司资金状况发生异常,应随时向董事会报告并启动风险处置预案。

第四条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章风险处置措施及程序

第五条 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须立即启动风险处置预案:

(一)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31条、第32条、或第33条规定的情形。

(二)财务公司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的要求。

(三)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五)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的50%或该股东对财务公司的出资额。

(六)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超过30%。

(七)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

(八)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九)财务公司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

(十)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财务公司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

(十二)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六条 处置预案程序启动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敦促财务公司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必要时可进驻现场调查发生存款风险原因,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落实风险化解预案规定的各项化解风险措施和责任,并制订风险应急处理方案。应急处理方案应当根据存款风险情况的变化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应急处理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立应急处理小组。

(二)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应采取的措施,应完成的任务以及应达到的目标。

(三)各项化解风险措施的组织实施。

(四)化解风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指导。

第七条 针对出现的风险,风险处置应急小组应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要求财务公司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

第四章后续事项处理

第八条 存款风险平息后,要加强对财务公司的监督,对财务公司经营情况、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重新进行评估,必要时调整存款比例。

第九条 针对财务公司的存款风险事件,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对存款风险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后果及相关处置措施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完善风险处置措施和程序,更好做好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由存款风险防范及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一条 本预案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7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18日以现场与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因地区疫情防控,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汤杰先生、张有全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口径,不含子公司)2021年度所实现的税后利润为人民币70,851,163.43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有未弥补亏损-719,660,098.85元,因此,公司2021年度利润拟用于弥补亏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2693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审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2年修订)》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实际需要,为预防公司管理过程中的漏洞和舞弊、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帮助企业实现经营目标,审计委员会及审计部对2021年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实施了全面测试,并完成了公司下达的各类专项审计及内部核查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审工作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11781号《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2月31日风险评估报告》,认为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从未发生可能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也从未受到过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不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未发现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与会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风险评估报告》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高原先生、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汤杰先生、马建勋先生、雍锦宁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2021年度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512.24万元,本次计提导致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507.11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公司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生产经营和最终审计结果,需补充日常关联交易299.2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高原先生、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汤杰先生、马建勋先生、雍锦宁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预计2022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8,123万元。本次预计额度内允许在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不同关联主体之间进行调剂。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高原先生、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汤杰先生、马建勋先生、雍锦宁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及下属公司(包括已设立及新设的)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银行借款、委托贷款等其他债务融资方式融资,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用于投资建设新能源发电项目和补充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融资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上述融资额度内的(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抵押、质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在上述对外融资发生总额内,融资方式及其额度可做调整。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综合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周转所需资金,公司拟向中铝财务公司申请新增流动资金借款额度40,000万元(期限为5年以内),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高原先生、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汤杰先生、马建勋先生、雍锦宁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子公司在中铝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保证资金的流动性、盈利性,公司制订了关于在中铝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高原先生、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汤杰先生、马建勋先生、雍锦宁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解散中卫市振发寺口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同时设立中卫分公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解散全资子公司中卫市振发寺口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新设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承继该全资子公司解散注销后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的要求及下发的《关于中央企业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改革〔2021〕32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企业董事会考核分配职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资发考分规〔2021〕83号)文件精神,为提升公司董事会履职能力,推动企业改革发展,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近期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待其他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将另行适时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8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次监事会决议暨对公司

相关事项审核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八届十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1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静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2693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审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2021年度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512.24万元,本次计提导致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507.11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生产经营和最终审计结果,需补充日常关联交易299.2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预计2022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8,123万元。本次预计额度内允许在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不同关联主体之间进行调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风险评估报告》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周转所需资金,公司拟向中铝财务公司申请新增流动资金借款额度40,000万元(期限为5年以内),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监事会认为

(一)作为公司的监事会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82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 》的相关要求,现就本公司2021年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 》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1年,公司不存在违反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对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9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有效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全体董事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董事会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公司经营情况

2021年,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积极应对内外部环境变化的挑战,精准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坚决落实各项工作部署,经营业绩创历史最好水平。全年指标完成情况如下: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35,946.58万元,同比增长13.11%;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人民币9,359.68万元,同比增长172.87%;基本每股收益0.1326元/股,同比增加0.084元/股。

(二)资本运作工作

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拥有的阿拉善左旗贺兰山200MW风电项目相关的资产与负债,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三)信息披露管理工作

公司规范组织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全年完成各类信息披露公告103份。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及推广工作,坚持“四个敬畏”,牢守“四条底线”,切实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2021年,公司通过网络平台召开业绩说明会两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线上线下回答了关于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重组进展和发展前景等机构、媒体以及投资者关心的问题256个,互动易平台回复率超过了99%的深市上市公司。

二、2021年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2021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开展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履行自身职责。本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

(下转12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