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3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5版)

(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董事会所制定的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1.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5位委员组成,公司董事长高原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报告期内,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全年审议并上报17个议题。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2.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位委员组成,公司独立董事张有全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报告期内,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议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就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外聘审计师进行沟通,督促审计工作进展,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审计委员会审核了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三季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就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财务管理程序及其实施和有效性等方面召开专门会议,全年审议并上报23个议题。

3.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5位委员组成,公司独立董事王幽深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报告期内,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全年审议并上报董事会议题1个。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5位委员组成,公司董事马自斌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报告期内,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全年审议并上报董事会议题1个。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己专业知识方面的优势,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报告期内,对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内控报告、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等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对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五)公司治理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持续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三、2022年度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2年,董事会将努力推进新能源跨越式发展,勇毅前行,在高质量发展征程上成就新作为、谱写新篇章。公司董事会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扎实做好工作:

(一)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契机,加强合规管理,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严格执行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内控制度,建立更为科学、高效、合理的决策系统。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ESG治理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以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营,透明管理,安全环保,绿色低碳,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二)科学谋划,推动发展新机遇

公司董事会抢抓沙漠风电和太阳能新能源基地绿色发展机遇,科学谋划新能源开发计划,争取获得更多的新能源项目资源,做好风电“以大代小”项目建设,实现稳健经营,提升发展质量,奋力开创新能源发展新局面。

(三)高度重视信息合规披露,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性。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同时,严格做好内幕信息保密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内部信息报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30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七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稳健发展。现就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召开了7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全体监事对提交至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的主要情况见下表:

二、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决策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各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2021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原则,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关联交易不公平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无内幕交易行为。

(五)2021年度,公司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充分,符合有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处理方法得当。

(六)公司监事会已经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七)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2022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履行监督职能,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将持续推进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有针对性的加强法律法规、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等相关方面的学习,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32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八届十次董事会和八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1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分析,拟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一、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信用减值损失

2021年度末,公司报告期合并口径应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0.55万元(计提525.26万元,转回555.81万元),其中按组合计提64.53万元(计提298.13万元,转回233.60万元),单项计提-95.08万元(计提227.13万元,转回322.21万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导致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35.69万元。

(二)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提

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陕西丰晟能源有限公司定边白兴庄100MWmq风电场项目因不再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公司对其进行可变现净值测算评估,项目投入的前期费用共计199.60万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99.60万元。

计提在建工程资产减值损失导致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99.60万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提

公司电池生产线因技术落后、市场订单减少等原因,处于停用状态,公司对其进行可变现净值测算,未来可收回现金的现值低于账面价值,本期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43.19万元。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导致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343.19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对合并报表利润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能产生预期信用损失或减值迹象的资产包括应收款项、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经全面清查和分析后,拟计提2021年度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512.24万元,导致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507.11万元。计提的各项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独立董事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意见

1.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

2.公司计提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八届十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33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21年度关联交易补充的基本情况

1.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的八届六次董事会和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2021-010)。

除上述已预计并履行审批程序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外,根据公司2021年生产经营和最终审计结果,现需补充日常关联交易,如下表:

单位:万元

2.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的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高原先生、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汤杰先生、马建勋先生、雍锦宁先生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介绍

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蒲晓东,注册资本9,978.57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电力(火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煤炭设备采购及销售;与电力、煤炭生产经营相关的物资采购及销售;物流配送;招标代理咨询服务;进出口自营及代理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可再生资源回收;煤炭加工(煤泥烘干、矸石破碎)、筛选、批发经营;煤场租赁及经营管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二类);货物装卸;场地租赁、大型设备租赁;会议服务;教育服务;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及策划;物业服务;信息咨询服务;餐饮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住宿;计算机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和综合布线;机电设备经销、安装、维修及维护;节能技术咨询服务;灰渣、粉煤灰、石膏的运输和销售;粉煤灰深加工与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回收(不含危险废物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663号。

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1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2月28日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的参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 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按照市场价或招标价确定交易价格。交货、付款均按相关合同条款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上述公司其他业务均依据市场价签订了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补充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以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事前就该事项通知了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上述资料后,认可该事项,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本次补充的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业务,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八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34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1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2022年度经营预测,预计2022年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8,123万元。公司及下属公司2021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4,355万元。

1.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的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关联董事高原先生、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汤杰先生、马建勋先生、雍锦宁先生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3.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上述预计额度允许在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不同关联主体之间进行调剂。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松,注册资本3,7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有色金属新材料的科技及产业化开发;润滑油品及相关原辅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咨询服务;有色金属的销售;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史各庄东侧。

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1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2月28日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三级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 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二)中铝物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中铝物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家骍,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橡胶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耐火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照明器具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灯具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采购代理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家用电器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10层1002单元房间1。

中铝物资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1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2月28日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铝物资有限公司是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三级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中铝物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 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中铝物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三)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家骍,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原燃料(含燃料油、重油)、金属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炭素制品、机械电子设备及备品备件、通讯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纺织用品、有色金属、钢材、木材、耐火材料及建筑材料、汽车及配件、劳保用品的贸易业务;仓储;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进出口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软件开发;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橡胶制品、林业产品、Ⅰ类、Ⅱ类医疗器械、体育用品、办公用品、化肥、农药、电气设备、电子产品、消防器材;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12层1201室。

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1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2月28日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是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四级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 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四)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丁吉林,注册资本502,58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从事火电、铝、风电、太阳能发电、供热、及其相关产业的建设与运营管理,从事煤炭、铁路、机械制造及其相关产业的投资,(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必须凭许可证经营);以下各项限分公司经营:污水处理;铁路货物运输及铁路运输相关服务;煤炭销售;物流园区开发建设营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搬运装卸、物流配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黄河西路520号。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1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2月28日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84,089,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23%,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控股股东能够按时、足额向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五)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叶力进,注册资本17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煤炭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煤炭装卸,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加工,矿用设备检修、保养及维护,采掘工作面设备安装、回撤,矿山救护、医疗,安全培训(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彭阳县王洼镇。

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1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2月28日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能够按时、足额向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六)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建强,注册资本106,995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和销售,煤矿项目筹建,煤矿机械、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620号。

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1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2月28日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能够按时、足额向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七)宁夏天净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宁夏天净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文龙,注册资本4,83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及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459号办公楼13层

宁夏天净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1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2月28日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宁夏天净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能够按时、足额向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宁夏天净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八)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蒲晓东,注册资本9,978.57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电力(火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煤炭设备采购及销售;与电力、煤炭生产经营相关的物资采购及销售;物流配送;招标代理咨询服务;进出口自营及代理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可再生资源回收;煤炭加工(煤泥烘干、矸石破碎)、筛选、批发经营;煤场租赁及经营管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二类);货物装卸;场地租赁、大型设备租赁;会议服务;教育服务;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及策划;物业服务;信息咨询服务;餐饮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住宿;计算机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和综合布线;机电设备经销、安装、维修及维护;节能技术咨询服务;灰渣、粉煤灰、石膏的运输和销售;粉煤灰深加工与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回收(不含危险废物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663号。

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1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2月28日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的参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 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九)宁夏银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下转12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