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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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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9版)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13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13日

至2022年4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同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将于2022年3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1、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10、11、12、13、15、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①参加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③委托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④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以邮戳时间为准;传真以收到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7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人:孔新颖

5、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10)60411166-8808 ;传真:(010)60411666 ;邮政编码:1013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和交通工具,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13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 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数(剔除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128,950,688.8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数(剔除回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5,405万股,剔除回购的股份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113,300,206元(含税)。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1,047,94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如后续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14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收益较为稳定的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与额度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临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任意时点理财总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收益较为稳定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委托理财仅限于购买持牌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具体执行操作时将会审慎评估每笔委托理财的风险,并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监察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委托理财合同,提请股东大会自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委托理财资金不得购买高风险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仅限于高流动性资产、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或资产组合。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进行理财,仅限于购买流动性相对较高、预期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理财资金不会投向高风险领域。

2、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只针对日常运营资金出现闲置时,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的理财收益,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2021年末,公司主要财务状况指标如下:

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利用临时闲散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委托理财计划使用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占公司2021年末货币资金余额的比例最高不超过19.55%,占公司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不超过4.88%,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保障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在财务报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示和披露,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报。

五、风险提示

1、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标的价值和价格会受到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而波动,会使得收益水平不能达到预期年化收益率。

2、流动性风险:若公司经营突发重大变化,理财计划发生巨额赎回,将面临不能提前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3、政策风险: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将影响理财计划的预期收益、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4、信用风险:理财计划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市场信用产品,可能面临发债企业不能如期兑付的情况,将影响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的实现。

六、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七、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情况等多方面了解,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收益较为稳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17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前回购股份用途: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 变更后回购股份用途: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2022年3月21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变更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18年10月30日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披露的临2018-061号和10月31日披露的临2018-071号公告。

公司自2018年11月28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至2019年4月29日完成股份回购,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1,047,94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82%。公司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总额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主要原因及注销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外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以及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回购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的全部股份 21,047,94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54,050,000股变更为1,133,002,060股。公司对已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后,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此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三、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拟注销的股份数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82%。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54,050,000股变更为1,133,002,060股。具体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股本结构变动以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变更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本次股份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相关手续。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根据外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以及公司业务发展战略考虑作出的决定,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的用途并注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20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预计2022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7,329万元到9,395万元。

● 公司预计2022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12,607万元到13,753万元。

● 本次业绩预告中涉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2022年3月18日收盘价进行测算,如2022年一季度报告期末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变化,将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测区间的准确性产生影响,但不会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测区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2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7,329万元到9,395万元。

2.公司预计2022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12,607万元到13,753万元。

3.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公司2021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99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1,461万元。

(二)每股收益:0.19元。

三、本期业绩预告的主要原因

2021年公司净利润为负,2022年一季度公司主营业务实现稳步增长,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扣除非经常损益影响,公司预计2022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12,607万元到13,753万元,预计同比增加10%至20%。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中涉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2022年3月18日收盘价进行测算,如2022年一季度报告期末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变化,将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测区间的准确性产生影响,但不会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测区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2年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09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3月21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经过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数(剔除回购的股份)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进行利润分配。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的临2022-013号《江河集团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六、通过《关于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的临2022-016号《江河集团关于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通过《关于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等相关规定要求,为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公司对经营过程中部分长期挂账、无法回收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予以核销。本次拟核销的应收款为19,867,751.78元,其中应收工程款13,397,251.78元,其他工程往来款5,500,000.00元,工程保证金970,500.00元。本次核销的应收款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较小,且公司在此前均已全额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上述应收款项核销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较小。

八、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客观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1年12月31日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意公司2021年度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合计246,185.98万元。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的临2022-012号《江河集团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九、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强与相关银行、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间的合作关系,同意公司2022年度申请授信方案如下: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年度累计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其中向金融机构贷款总额年度累计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对上述范围内的综合授信,根据金融机构相关业务具体情况,如有需要可以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载望及/或富海霞、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对上述范围内的综合授信申请及使用等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审批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十、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方式主要为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1)公司对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成都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成都江河创建实业有限公司、江河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香港江河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江河幕墙澳门有限公司、武汉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江河创建(济南)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达创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南京江河泽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创明医疗设备有限公司、阜阳泽明眼科医院、济南江河幕墙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2)对净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3)对控股子公司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以上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同意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主要为保证担保。授权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十一、通过《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2022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持牌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同意公司在任意时点理财总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的临2022-014号《江河集团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十二、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章程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的临2022-018号《江河集团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三、通过《江河集团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处置金融资产审批权限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盘活公司的金融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产收益率,公司将择机对2021年年度报告中列示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处置,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其权限范围之内授权董事长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处置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上述授权有效期限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的临2022-011号《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处置金融资产审批权限的公告》。

十五、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结合目前经济环境、所处行业及经营业绩等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的临2022-015号《江河集团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六、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外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以及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对回购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同意公司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的全部股份 21,047,94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54,050,000股变更为1,133,002,060股。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的临2022-017号《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十七、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经2019年4月2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至2022年4月1日任期届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为9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提名刘载望、许兴利、周韩平、符剑平、于军、黄晓帆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勇、李百兴、朱青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后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十九、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议于2022年4月13日下午2:30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审议如下议案:

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8.《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

9.《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

1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6.《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附:非独立董事侯选人简历:

刘载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2年出生。1990年考取东北大学采矿工程专业,1993年离开大学自主创业,于1999年2月创办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最近五年主要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北京市顺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东北大学第四届校董事会副主席、东北大学江河建筑学院理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许兴利: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正高级经济师。曾任浪潮集团财务副处长,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总裁)。

周韩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2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国家黄金管理局黄金经济研究中心处长、北京四星经济技术开发公司总经理、东方黄金珠宝行总经理、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江河幕墙董事长。

符剑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3年生,中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曾任公司华南大区商务总监、公司采购总监兼生产总监、公司中南大区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港源装饰董事长。

于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0年生,本科学历,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曾任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机械设计研究所设计师、北京金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黄晓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0年出生,本科学历。1978年就读于南通医学院医疗系,1983年毕业分配到盐城县人民医院(现盐城市三院)五官科工作;1987年底调入盐城市一院眼科工作,从事临床工作过程中发表数篇论文,1993年选择自主创业。现任公司董事、江河泽明副董事长。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1988年9月一1996年7月就读于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取得博士学位;1996年9月一1998年7月就读于中国协和医科大学遗传学专业,毕业取得博士学位。1998年8月一2001年8月任北京协和医院外科住院医师/主治医师,现任北京协和医院骨科主任医师。

李百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6年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博士研究生,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886.SH)、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原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002270.SZ)、北京蓝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830815)、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523.SZ)独立董事。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华侨学院院长、公司独立董事。

朱青: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57年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早年曾在欧盟预算司工作实习,并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和纽约州立大学作高级访问学者。长期从事宏观经济、财政税收理论、中国税制、国际税收、税务筹划及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教学和研究。曾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11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处置

金融资产审批权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处置金融资产审批权限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盘活公司的金融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产收益率,公司将择机对2021年年度报告中列示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处置,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其权限范围之内授权董事长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处置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上述授权有效期限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处置上述金融资产主要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产收益率,同时,有利于提高资产流动性。公司处置金融资产将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做出审慎决策。因影响股价的因素较多,公司处置上述金融资产对当期损益及(或)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处置金融资产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