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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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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2-041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许永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均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黄盛超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董事褚宗生、罗慧来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分别授权董事长许永军、董事总经理蒋铁峰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其余董事均出席了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属于计划性事项,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2年3月18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7,739,098,1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4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招商蛇口作为招商局集团旗下城市综合开发运营板块的旗舰企业,是集团内唯一的地产资产整合平台及重要的业务协同平台。公司以“成为中国领先的城市和园区综合开发运营服务商”为目标,以独特的“前港一中区一后城”综合发展模式,全面参与中国以及“一带一路”重要节点的城市化建设。

公司致力于成为“美好生活承载者”,从城市功能升级、生产方式升级、生活方式升级三个角度入手,为城市发展与产业升级提供综合性的解决方案,为客户的生活和工作配套提供多元化的、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产品与服务。

城市功能升级方面,招商蛇口在全国邮轮港口进行网络化布局与商业模式复制,实现“船、港、城、游、购、娱”一体化联动管理,构建集旅游地产、母港经济、邮轮产业于一身的高端旅游服务生态圈,目前已初步完成在深圳、厦门、湛江、上海、天津等沿海城市的布局。同时,公司以打造的世界级超大型会展综合体一一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为标杆,为杭州、重庆等城市的会展项目提供代建、运营、咨询等专业服务,结合公司的多元业务优势,为片区导入多元业态,充分发挥会展拉动产业的作用,提升片区整体活力,实现产、城、展、人的良好互动与和谐发展,助力城市功能新区建设与形象提升。

生产方式升级方面,公司聚焦空间规划、产业聚集、生态圈服务,为产业创新赋能。从产业研究、产城规划到产业聚集、园区运营,从主题园区、特色产业带到生态型片区,招商蛇口赋予产业繁盛生长的能量,为城市经济多元化发展带来源源不断的活力。

生活方式升级方面,公司专注为不同类型的家庭打造理想的居住空间,住宅产品涉及别墅、高端住宅、高层公寓、花园洋房等类型。公司积极拥抱“互联网+”,推动业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用科技驱动品质服务,打造“智慧社区”全场景升级改造,助力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在聚焦精品住宅开发的同时,公司的持有类业务也进入了蓬勃发展期:集中商业项目因项目面积、区位、定位等不同覆盖海上世界、招商花园天地、招商花园城、招商花园里等产品线,长租公寓壹栈、壹间、壹棠三大产品线已全面覆盖国内一线及核心二线城市,在深圳、广州、武汉、杭州、嘉兴、南通、常熟等城市落地了养老公寓、观颐之家等大健康产品与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注:1、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考虑了其他权益工具永续债和库存股的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16,064,341.30万元,同比增加23.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7,225.42万元,同比减少15.35%。主要原因是:

(1)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项目竣工交付并结转的面积增长,因此房地产业务结转收入增加,但受市场下行影响,房地产业务结转毛利率同比有所下降。

(2)公司按照市场参考价格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存货、投资性物业、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对重大风险类别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共计43.72亿元,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56亿元,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同比增加12.72亿元。

(3)报告期内,公司转让子公司产生投资收益同比减少24.45亿元,由此形成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20.49亿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注:招商局集团通过下属子公司深圳市招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20,912,9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1)债券的基本信息

单位:元

不存在逾期未偿还债券。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1年4月21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7蛇口01”,“18蛇口01-18蛇口04”,“19蛇口01-19蛇口04”跟踪评级报告(2021)》、《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21)》及《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跟踪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如下: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7蛇口01”、“18蛇口01”、“18蛇口03”、“18蛇口04”、“19蛇口01”、“19蛇口02”、“19蛇口03”、“19蛇口04”、“20蛇口01”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2-039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3月18日,会议采用线上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褚宗生、罗慧来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授权董事长许永军、董事总经理蒋铁峰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许永军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今日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关于审议《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审议《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详见今日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

四、关于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一)以公司2022年3月18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7,739,098,182股为基数,每10股派5.40元现金(含税);即分配现金股利总额4,179,113,018.2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下一年度;

(二)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关于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详见今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六、关于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今日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关于审议公司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今日披露的《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关于审议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今日披露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九、关于审议2022年度银行授信额度及金融机构融资计划的议案

十、关于审议公司发行债券产品一般性授权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发行债券产品的一般性授权,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种类及发行主要条款

1、债券发行规模及种类

各类债券产品新注册总额度合计不超过300亿元。债券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市场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永续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企业债券等,或者上述品种的组合。

2、发行时间

可一次或多次发行,且可为若干种类。

3、发行方式

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利率

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于发行时通过合理合规的方式确定。

5、期限与品种

对于债务融资工具中的非永续类债券期限为不超过15年,对于永续类债券则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决定。

6、募集资金用途

预计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偿还公司债务、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投资等用途。

7、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二)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根据公司需要全权处理与上述事项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额度范围内,决定公司新注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

2、在上述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

3、在有效注册额度内,决定每次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

4、根据实际需要,委任各中介机构,签署与每次注册、发行、登记、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必要手续;

5、办理与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事项;

6、本议案所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授权议案之日起24个月;

7、在取得股东大会就上述1至6项之批准及授权之同时,董事会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具体执行;

8、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批准、签署及派发相关公告和其他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十一、关于审议2022年度在招商银行存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今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在招商银行存贷款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二、关于审议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见今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三、关于审议为联合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见今日披露的《关于为联合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四、关于审议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详见今日披露的《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

十五、关于审议《2021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详见今日披露的《2021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十六、关于审议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确定保险方案为:保单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保费为人民币31.80万元,保险期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十七、关于审议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聘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2022年度常年法律顾问。

十八、关于审议《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见今日披露的《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十九、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详见今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二十、关于审议《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议案

二十一、关于审议《2022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上述议案八、议案十一、议案十八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褚宗生、邓伟栋、罗慧来回避了表决,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议案十六因投保对象涉及全体董事,各位董事均回避了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余议案董事会均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一、议案三至议案五、议案七、议案八、议案十至议案十四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2-040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2022年3月18日,会议采用线上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松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一)以公司2022年3月18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7,739,098,182股为基数,每10股派5.40元现金(含税);即分配现金股利总额4,179,113,018.2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下一年度;

(二)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关于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关于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一至四,监事会均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中议案一至议案三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2-042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招商蛇口”)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德勤华永在2021年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来的业务发展和审计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慎重调查和考虑,拟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为本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期满可以续聘,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1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20人,从业人员共6,681人,注册会计师共1,13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20人。

德勤华永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88亿元。德勤华永为60家上市公司提供2020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05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采矿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客户共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汪斌,自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1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吴汪斌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2020年度和2019年度审计报告,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等。吴汪斌先生自2018年开始为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誉民,自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杨誉民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以及2021年度审计报告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顾嵛平,自2002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顾嵛平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等。顾嵛平先生自2019年开始为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89万元,审计费用以德勤华永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计算。

(三)其他内容

1、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5587870XB

3、类型:外商投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9日

5、执行事务合伙人:付建超

6、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资质情况: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2022年3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关于审议公司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委员会对德勤华永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德勤华永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服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2022年3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德勤华永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此事项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经审核德勤华永的业务资质情况,独立董事认为拟聘请的德勤华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聘任德勤华永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2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并在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后附德勤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2-043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度,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关联交易收入及关联交易支出两部分。关联收入范围:控股股东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等关联公司(以下统称“关联方”)向公司、公司子公司租赁土地使用权及物业;公司受托经营及受托租赁收入;提供物业管理、邮轮靠泊、码头等劳务服务收入。关联支出范围: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承租物业、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数字化系统建设、船员服务等劳务服务。预计2022年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额约人民币20,377万元。

2022年3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褚宗生、邓伟栋、罗慧来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该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注:1、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中不存在单一关联方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情况,在此合并列示。

2、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等关联公司之间存在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招商局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注册资本:1,69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中心招商局大厦五层A区;经营范围:水陆客货运输及代理、水陆运输工具、设备的租赁及代理、港口及 仓储业务的投资和管理;海上救助、打捞、拖航;工业制造;船舶、海上石油钻探 设备的建造、修理、检验和销售;钻井平台、集装箱的修理、检验;水陆建筑工程 及海上石油开发工程的承包、施工及后勤服务;水陆交通运输设备及相关物资的采购、供应和销售;交通进出口业务;金融、保险、信托、证券、期货行业的投资和管理;投资管理旅游、酒店、饮食业及相关的服务业;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咨询业务;石油化工业务投资管理;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及经营;境外资产经营;开发和经营管理深圳蛇口工业区、福建漳州开发区。

截至2021年9月30日,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53,962,626万元,净资产96,266,516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为33,774,856万元,净利润6,206,216万元。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况。上述关联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出租部分土地使用权及物业;接受关联方的委托,对相关物业提供资产管理和运营服务;向关联方提供物业管理、邮轮靠泊、码头等劳务服务。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价格,预计全年关联交易收入约为13,888万元。

2022年,公司子公司将向关联方承租物业、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数字化系统建设、船员服务等劳务服务。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价格,预计全年关联交易支出约为6,449万元。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在发生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及时签署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与关联方的租赁承租、物业管理等业务满足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交易价格参考同类型业务的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的独立性未受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同类业务的价格计算,定价公允合理,决策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2-044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在招商银行存贷款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开设了银行账户,并发生存款、贷款及其他相关业务。

2、公司控股股东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缪建民为招商银行董事长。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招商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在招商银行的存贷款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在招商银行存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褚宗生、邓伟栋、罗慧来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4、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该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深圳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注册资本:25,219,845,601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1686XA

主要股东: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金融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2、历史沿革、业务开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是一家在中国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全国性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于2002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于2006年9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其业务以中国市场为主,分销网络主要分布在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环渤海经济区等中国重要经济中心区域,以及其他地区的一些大中城市。招商银行向客户提供各种批发及零售银行产品和服务,亦自营及代客进行资金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招商银行总资产为92,490.21亿元,归属于股东权益为8,587.45亿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3,312.53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1,199.22亿元。

3、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缪建民为招商银行董事长,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招商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4、招商银行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招商银行将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信贷服务、结算服务以及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招商银行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22年,公司及下属公司在招商银行存款与信贷的限额如下:

1、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

2、最高信贷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1、公司及下属公司在招商银行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亦不低于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2、招商银行向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的整体信贷业务综合定价(收费)不高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信贷业务(收费)规定的标准上限,亦不高于其他合作金融机构向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整体信贷业务所提供的价格。

3、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收取。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招商银行是国内优秀的商业银行之一,能提供丰富的业务组合和完善的服务,有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公司与招商银行开展存贷业务,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与招商银行的存贷款关联交易事项已在事前表示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招商银行存贷款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此事项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披露日,公司在招商银行存款余额为208亿元,贷款余额为217亿元。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2-045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结合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提升项目建设及营运效率,公司对未来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一定金额内审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2022年3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新增担保总额度,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担保事项进行决策。

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部分尚处于建设期或运营初期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担保事项进行决策,有利于保障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有利于促进公司经营发展。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利于提升项目建设效率、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促进公司经营发展;相关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2021年6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截至公告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余额为138.69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余额138.69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子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销售按揭担保)为433.79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9.9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1.04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6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2-046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联合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3月18日,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招商蛇口”)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为联合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未来拟为联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对象以及担保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拟按出资比例为部分联合营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95.09亿元的担保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前述担保额度在符合规定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下转13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