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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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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辅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2022-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1 证券简称:ST辅仁 公告编号:2022-018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辅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辅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19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1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因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北京兴华所)项目进度安排无法满足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公司拟聘任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深圳旭泰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鉴于上述事项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请公司补充披露如下事项。

一、请公司和北京兴华所全面核实并说明:(1)北京兴华所对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诉讼案件、应收账款、持续经营能力等多项事项。请结合上述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具体事项情况、公司消除所涉事项的进展情况等,说明公司是否就2021年审计事项与北京兴华所进行沟通,如是,请说明具体内容;(2)公司与北京兴华所是否就审计收费、审计意见、审计工作安排等存在重大分歧,北京兴华所不再担任公司2021年年审机构的具体原因。

二、请公司和深圳旭泰所全面核实并说明:(1)公司和深圳旭泰所就年报审计事项的沟通、协商合作的具体内容及详细过程,在接受聘任前是否与北京兴华所就对审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进行必要沟通以及沟通的具体情况,双方是否存在重大分歧;(2)深圳旭泰所是否已经充分了解2020年年报相关保留意见暂未消除的情况,是否对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是否已充分知悉相关事项对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的影响;(3)深圳旭泰所在接受公司委托前进行的尽职调查情况,是否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关于业务承接有关事项的规定实施相应程序及具体内容和结论;(4)公司拟于4月6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聘任深圳旭泰所为年审机构事项,股东大会召开日距年报预约披露日(4月30日)不足1个月。请深圳旭泰所结合审计工作的具体时间和人员安排、审计计划、对重点审计风险领域的了解情况及拟实施的审计程序,说明是否有充分时间保证审计项目的顺利开展及关键审计程序的充分执行,相关审计、复核计划能否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有关规定,是否存在无法按期出具审计报告的风险,如有,请充分提示。

三、请说明公司在选择深圳旭泰所的过程中,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深圳旭泰所的专业胜任能力、诚信情况、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能力,尤其是独立性方面等所采取的评估程序和结果,并说明相关程序是否充分合规、结论是否审慎客观。

四、公司应当妥善做好年报工作安排并按照进度推进年报编制和审计工作,按期披露年报,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公司年审会计师应当合理安排审计工作,严格遵守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有关内容并严格履行质量控制复核制度,发表恰当的审计结论。

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予以披露。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中介机构人员应当勤勉尽责,高度重视并落实本函的要求,于2022年3月28日前就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将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就《问询函》所述事项进行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