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77版)
四、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存量公司债券、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将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促进公司稳步健康发展。
五、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顺利推进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范围内,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品种、期限、还本付息方式及其他安排、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措施等事宜;
2、批准、签署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文件、合同,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向主管部门的申请、备案等相关事宜;
4、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或挂牌转让等相关事宜;
5、决定聘请中介机构相关事宜;
6、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或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并对本期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8、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和上市/挂牌/转让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9、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授权公司总裁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批准和签署重大合同或文件(包括出具企业征信授权书等)、处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和上市/挂牌/转让、进行现金管理等,公司董事会将不再另行开会讨论。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六、其他重要事项
1、担保情况
截止本次公告披露日,除公司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的阶段性按揭贷款担保,以及公司将为光证资管-光控安石商业地产第4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静安大融城)提供不超过10亿元差额补足增信措施构成的“类担保”之外(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临2021-031号公告),公司实际提供对外担保总额为29.7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资产值的44.46%,其中:公司对并表单位的担保总额为16.0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资产值的24.08%。
2、重大未决诉讼及仲裁情况
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2-013
债券代码:155736 债券简称:19嘉宝01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和
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注册和发行规模:中期票据及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各品种最终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时间: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各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将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3、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投向房地产相关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有息负债、调整公司债务结构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经营活动,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4、承销方式:采用余额包销方式。
5、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6、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状况确定;
7、发行期限: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本次发行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各品种可设置含权条款。
8、决议有效期限:本次注册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相关决议在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申请注册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宜
为顺利推进公司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依照《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注册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范围内,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各注册品种的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和期限、发行利率、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有关事项;
2、根据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实际需要,聘请承销机构、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修订、批准、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申报、注册或备案以及发行上市等所有必要手续及其他相关事项;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工作并对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6、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授权公司总裁全权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批准和签署重大合同或文件(包括出具企业征信授权书等)、确定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等,公司董事会将不再另行开会讨论。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审批程序
本次注册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公告编号:临2022-014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333弄1-6号305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8日
至2022年4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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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具备上述第四条所述资格的股东,个人股东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受委托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股东帐户卡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在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情况下,有关人员应凭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上述股东可利用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日期:2022年4月6日(星期三)9:30--16:30时
3、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333弄1-6号14楼
4、联系电话:021-59524888、59529711 联系人:王晓寅、王珏
传真:021-59536931 邮编:201821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本次大会上不发礼品及补贴。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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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如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或签字:(2)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