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2版)
五、风险提示
保本类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的非保本类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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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2-031
债券代码:188717 债券简称:21国工01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拟不再聘请其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就不再续聘及相关事宜与其进行了事先沟通,其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公司对信永中和多年的辛勤工作表示由衷感谢。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5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范鹏飞,2005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4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谭志东,2011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255万元(不含差旅费、住宿费等工作费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较2021年度没有变化。
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65万元(不含差旅费、住宿费等工作费用),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较2021年度增加5万元,主要系由于公司审计范围增加。
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信永中和,已连续1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年度,信永中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信永中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鉴于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拟不再聘请其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对其多年的辛勤工作表示由衷感谢。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改聘大华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信永中和进行了事前沟通,信永中和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改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2、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2-033
债券代码:188717 债券简称:21国工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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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2年3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 3 人,实到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金玉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金分红预案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公司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进行了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确认: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容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