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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2022-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22-010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2年9月24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1、2015年9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截止2016年3月10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设立的“广发原驰·富安娜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富安娜1号”),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7,869,151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4%,成交金额合计195,388,227.80元,成交均价约为10.93元/股,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2016年3月10日至2019年3月9日。

3、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至2019年9月24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和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召开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和2019年3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和《及其摘要》,同时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进行了调整及变更,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延期,存续期在原定到期日基础上延长36个月,即至2022年9月24日。

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卖出公司股票,仍持有公司股票 17,869,1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5%。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的安排

1、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2年9月24日届满。届满前管理委员会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2、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3、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其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所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 期间。管理委员会在决定买卖公司股票前,应及时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否处于股票买卖敏感期。

4、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展期、变更、终止将严格按照《公司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