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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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3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童建国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议案名称: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5议案名称: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6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7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8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9议案名称:评级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0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

1、本次股东大会所属议案均属特别决议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所属议案均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事项。

3、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项瑾、胡海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