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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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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5版)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交易所系统投票和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6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6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 2 号楼 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内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3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提案6所审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3.提案15中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提案14、15和16分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均为等额选举。股东需对每一位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每一提案中,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本次股东大会除审议上述提案外,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4月8日(上午9:30一11:00,下午14:00一16:0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2年4月8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三)登记地点: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17层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22年4月6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北新建材”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六)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联 系 人:蔡景业

联系电话:010-57868786

传 真:010-57868866

电子邮件:cjy@bnbm.com.cn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86;投票简称:北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为便于股东在网络投票系统中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对于股东大会提案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每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多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2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投票指示:

备注:

1.在提案1至提案13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右方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以“√”为准。

提案14、15和16分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均为等额选举。股东需对每一位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每一提案中,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5.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2-024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3月21日上午在北京未来科学城七北路9号北新中心A座17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傅金光先生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审计,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2,235,850,385.6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70,764,568.85元,减去2020年度分配的现金股利929,229,313.10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23,585,038.56元,2021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453,800,602.81 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额1,689,507,842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5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106,627,636.51元。

公司2021年度不送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因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相关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利润分配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主要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等工作,现根据天职国际的实际工作量,确定公司向其支付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240万元(包含募集资金审计费)、内控审计费用22万元。为开展审计工作而发生的差旅、住宿等费用由公司据实承担。

鉴于天职国际已连续为公司提供8年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监事会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任期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聘任会计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2021年,公司没有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业务和事项进行了详细自查和评估,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的保本浮动收益型或保本固定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审批与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的期间内,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同意在前述期间内授权进行委托理财的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实施每一笔委托理财有关事宜。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风险评估报告对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进行了客观、充分的评估。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关于调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年度费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以下简称责任人员)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董监高充分履职,鉴于董责险市场费率上涨,之前的授权年度保险费用限额(20万元人民币)已无法覆盖,同意将公司为责任人员购买董责险的年度保险费用限额上调为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提名,同意提名傅金光先生、胡金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经公司六届五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刘婕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21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傅金光先生简历

傅金光,男,1973年12月生。傅先生自2021年12月至今任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自2020年9月至今任中国建材执行董事;自2021年8月至今任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自2019年12月至今任中国建材工会主席;自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自2020年8月至今任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甘肃祁连山建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自2020年4月至今任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董事;自2016年9月至2018年5月任中材股份副总裁;自2006年7月至2016年9月历任中材股份总裁办公室副主任,中国材料工业科工集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国际合作及市场部部长、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等职务。傅先生于2008年获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电气工程领域计算机测控专业工程硕士学位,是一位高级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中国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胡金玉女士简历

胡金玉,女,1969年3月生。胡女士自2021年12月至今任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监事;自2021年9月至今任中国建材总经济师;自2020年7月至今任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自2020年6月至今任中国中建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自2017年6月至今任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自2016年4月至今任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自2016年3月至今任中国建材投资发展部总经理;自2005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自2020年9月至2021年12月任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自2016年3月至2021年9月任中国建材副总经师;自2014年11月至2020年5月任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自1996年12月至2016年3月历任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科科长、财务部经理,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中国建材审计部总经理,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等职务。胡女士于2014年获得清华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是一位高级会计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中国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职工代表监事刘婕卉女士简历

刘婕卉,女,1975年4月生。刘女士自2022年1月至今任北新涂料有限公司董事;自2021年7月至今任北新涂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自2010年1月至2022年1月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自1997年7月至2010年1月历任公司财务主管、财务副经理、财务部综合管理部经理等职务。刘女士于1997年获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理学学士学位,于2002年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截至本披露公告日,刘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中国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2-029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02号)核准,公司2014年9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1,840,796股,发行价为16.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119,999,999.68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以下简称发行费用)25,814,494.6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94,185,505.08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4年9月19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9月19日出具天职业字[2014]11221号验资报告。

注:验资报告披露发行费用为25,816,840.80元,与上述发行费用差异2,346.20元。原因是:实际发生的印花税较验资报告披露的发行费用中预估的印花税减少2,346.20元。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7,297,658.63元;本年度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本金支出2,081,000,000.00元,本年度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本金转回2,084,000,000.00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70,916,600.28元,其中:累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支出252,000,000.0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255,000,000.00元,本年度使用2,081,000,000.00元,收回本金2,084,000,000.00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018,916,600.28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2,001,618,941.65元,本年度使用17,297,658.63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2,270,916,600.28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595,762.19元;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为180,326,857.39元(其中以前年度为172,893,555.02元,本年度为7,433,302.3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并修订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3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17年11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20年11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以下合称监管银行)分别开设了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4年9月29日与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之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原名称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于2019年5月银行变更名称。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五个项目;2016年2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结构钢骨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报告期公司共投入募集资金17,297,658.63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018,916,600.28元。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1.建材基地建设项目:此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499,121,883.04元,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703,213,316.90元;以前年度投入资金676,039,477.20元,本年度投入资金8,929,836.48元,累计投入资金684,969,313.68元。项目目前进展概况:

(1)天津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天津建材基地项目包括一条年产3,000万平米的石膏板生产线和一条年产5,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目前项目建设已完成,尚有部分款项未完成支付。本项目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49,794,769.65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52,679.71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0,547,449.36元。

(2)宜良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宜良建材基地项目包括一条年产3,000万平米石膏板生产线和一条年产5,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目前项目建设已完成,尚有部分款项未完成支付。本项目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31,492,398.15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872,061.04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8,364,459.19元。

(3)嘉兴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嘉兴建材基地项目包括一条年产3,000万平米石膏板生产线、一条年产1.5万吨轻钢龙骨生产线以及一条年产200万平米装饰石膏板生产线。目前项目建设已完成,尚有部分款项未完成支付。本项目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90,666,353.04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304,045.73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1,970,398.77元。

(4)陕西石膏板项目:陕西石膏板项目包括一条年产3,000万平米石膏板生产线。目前项目建设已完成,生产状况良好。本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101,770,715.00元,以前年度累计投入资金101,770,715.00元。

(5)井冈山石膏板项目:井冈山石膏板项目包括一条年产3,000万平米石膏板生产线。目前项目建设已完成,尚有部分款项未完成支付。本项目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02,315,241.36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05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2,316,291.36元。

目前,天津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宜良建材基地建设项目、陕西石膏板项目、井冈山石膏板项目和嘉兴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

2.结构钢骨建设项目:此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80,061,433.86元,本项目以前年度未使用募集资金。2016年2月公司决议变更本项目资金用途。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的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实施的陕西石膏板项目、井冈山石膏板项目详见本报告“三、(一)1.建材基地建设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已在2016年度将175,970,000.00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此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430,001,622.27元,以前年度投入资金392,576,533.88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2,166,884.59元,累计投入资金394,743,418.47元。未来科技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综合科研楼总包及装修施工已完工,设备已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部分楼层装修已完成并投入使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已经转固。

4.平台建设项目:此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50,000,565.91元,以前年度投入资金122,032,930.57元,本年度投入资金6,200,937.56元,累计投入资金128,233,868.13元。项目目前进展概况:

(1)品牌中心建设项目:2021年,公司持续深化品牌“制高点”战略,助力“一体两翼”战略落地,取得多项重要成果。公司全面深入营销2.0升级,推行“北新建材全产品系列战略合作”,持续加强与战略客户的合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本项目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5,311,579.29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688,420.71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00.00元。

(2)信息化建设项目:2021年北新建材持续开展金蝶ERP系统全级次覆盖工作,全面进行条码系统的推广使用,深化设备资产管理系统试点工厂的应用,完成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开展系统部署并推进网络安全保障工作,逐步提高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本项目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6,721,351.28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512,516.8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8,233,868.13元。

5.偿还银行贷款:此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635,000,000.00元,以前年度累计投入资金635,000,000.00元。此项目以前年度已全部完成。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1.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决议情况

(1)公司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议期限到期后,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8,500万元(含28,5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前述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2)公司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议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500万元(含25,5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前述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2.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实施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2,081,000,000.00元,共确认结构存款收益7,101,924.67元。截止期末,公司结构性存款本金余额为252,000,000.00元,应收结构性存款收益601,232.88元。明细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2月19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尚未投入结构钢骨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38,006万元变更用途为:10,177万元投入北新建材(陕西)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10,232万元投入北新建材(井冈山)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剩余资金17,597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2-025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21年1月 2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4号),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2)2021年 12月 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 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 14号、准则解释第 1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1)准则解释第 14 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准则解释第 14号规定的业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期报表数据无影响。

(2)准则解释第 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准则解释第 15号规定的业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期报表数据无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2-026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鉴于其已连续为公司提供8年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主要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等工作。现根据天职国际的实际工作量,确定公司向其支付2021年度审计费用共计262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2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2万元)。为开展审计工作而发生的差旅、住宿等费用由公司据实承担。

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任期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届时根据2022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水平,确定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

(下转1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