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3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8版)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泰福石膏资产总额为18,017.98万元,负债总额为3,313.41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14,704.57万元;2021年,泰福石膏营业收入为17,597.19万元,利润总额为2,070.8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105.67万元。

经查询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泰福石膏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湖北泰山

成立时间:2003年08月28日

注册地点:湖北省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卢保举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石膏制品、轻钢龙骨、新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泰山资产总额为29,926.15万元,负债总额为5,822.94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24,103.21万元;2021年,湖北泰山营业收入为30,274.16万元,利润总额为3,434.2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434.75万元。

经查询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湖北泰山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南通泰山

成立时间:2009年11月09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海门市滨江街道深圳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张彦修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石膏粉、石膏砌块及其它石膏制品、轻钢龙骨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南通泰山资产总额为52,174.24万元,负债总额为9,052.24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43,122.00万元;2021年,南通泰山营业收入为42,410.17万元,利润总额为4,049.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096.05万元。

经查询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南通泰山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福建泰山

成立时间:2012年06月20日

注册地点: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蛟洋乡坪埔村

法定代表人:李兴键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装饰石膏板、石膏粉、石膏砌块及其它石膏制品、建筑用金属制品的制造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福建泰山资产总额为25,830.45万元,负债总额为6,349.5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19,480.93万元;2021年,福建泰山营业收入为26,276.32万元,利润总额为2663.9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661.54万元。

经查询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福建泰山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包头泰山

成立时间:2008年03月04日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沟门镇110国道南侧(工业园区管委会斜对面)

法定代表人:高岩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石膏制品、轻钢龙骨、新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生产销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包头泰山资产总额为18,215.59万元,负债总额为3,906.6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14,308.90万元;2021年,包头泰山营业收入为9,454.29万元,利润总额为876.4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884.14万元。

经查询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包头泰山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甘肃泰山

成立时间:2013年08月22日

注册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炎黄通道东侧(四龙路口南1000米)

法定代表人:周传明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装饰石膏板、石膏粉、石膏砌块及其它石膏制品、轻钢龙骨及其它建筑用金属制品、新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生产、销售(以上项目不含国家限制经营和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办理前置许可或审批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甘肃泰山资产总额为16,370.48万元,负债总额为4,907.04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11,463.44万元;2021年,甘肃泰山营业收入为12,181.31万元,利润总额为1,196.4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136.55万元。

经查询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甘肃泰山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银川泰山

成立时间:2009年05月15日

注册地点: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嘉明街221号

法定代表人:周传明

注册资本:2,4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石膏制品、轻钢龙骨、新型建筑建材装饰材料的生产销售(凭许可证和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银川泰山资产总额为16,102.31万元,负债总额为2,293.07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13,809.24万元;2021年,银川泰山营业收入为9,332.69万元,利润总额为859.0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859.08万元。

经查询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银川泰山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承德泰山

成立时间:2017年09月13日

注册地点: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隆化经济开发区新型建材产业园园区路2号。

法定代表人:吕振涛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装饰石膏板、其他石膏制品、轻钢龙骨、建筑五金、机电产品、接缝纸带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承德泰山资产总额为21,757.56万元,负债总额为10,601.46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11,156.10万元;2021年,承德泰山营业收入为26,255.55万元,利润总额为4,470.8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890.96万元。

经查询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承德泰山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聊城泰山

成立时间:2011年07月08日

注册地点:聊城市冠县定远寨想三奶奶庙村南段

法定代表人:卢保阳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聊城泰山资产总额为33,138.14万元,负债总额为1,818.41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31,319.73万元;2020年,聊城泰山营业收入为30,962.65万元,利润总额为6,883.3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525.62万元。

经查询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聊城泰山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鲁南泰山

成立时间:2018年10月31日

注册地点:山东省枣庄市薛城经济开发区疏港路1399号

法定代表人:张士勇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石膏制品、轻钢龙骨、新型建筑材料、建筑五金、装饰材料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鲁南泰山资产总额为18,710.15万元,负债总额为12,213.2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6,496.86万元;2021年,鲁南泰山营业收入为22,360.38万元,利润总额为2,173.9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112.33万元。

经查询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鲁南泰山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8.梦牌新材料

成立日期:2018年6月26日

注册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平邑街道胡家庄村平腾公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郭荣智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建筑材料、新型墙体材料、水暖管件、装饰材料、木板、水性涂料、砂浆、水泥制品、粘接材料、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的房屋研发、销售;建筑材料生产技术的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环保节能产品的开发、利用;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出租办公用房、商业用房;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梦牌新材料是公司持股70%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梦牌新材料公司70%股权,山东万佳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万佳)持有梦牌新材料公司30%股权

针对公司为梦牌新材料公司提供的前述担保事项,梦牌新材料出具了反担保函,梦牌新材料另一股东将按照其在梦牌新材料的持股比例(30%)为梦牌新材料提供同等担保。

梦牌新材料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26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梦牌新材料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合计为49,956.61万元,负债总额为20,887.64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29,068.97万元;2021年,梦牌新材料营业收入为41,465.51万元,利润总额为1,371.2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364.97万元。

经查询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梦牌新材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梦牌宣城

成立时间:2011年7月22日

注册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宣州经济开发区其林村

法定代表人:管国磊

注册资本:5,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石膏板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梦牌新材料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梦牌新材料持有100%股权

针对公司为梦牌宣城提供的前述担保事项,梦牌宣城已经出具了反担保函,梦牌新材料另一股东将按照其在梦牌新材料的持股比例(30%)为梦牌宣城提供同等担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梦牌宣城资产总额为10,310.68万元,负债总额为894.64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9,416.04万元;2021年,梦牌宣城营业收入为10,300.16万元,利润总额为510.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08.84万元。

经查询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梦牌宣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梦牌宁国

成立时间:2014年3月19日

注册地点: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汪溪园司尔特厂区北侧

法定代表人:管国磊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墙板、建筑材料(不含钢材、水泥)、新型墙体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防水材料、涂料、砂浆、木结构建筑、水暖管件、装饰装修材料、水泥制品、隔热隔音材料、粘接材料的生产、加工、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不动产及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梦牌新材料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梦牌新材料持有100%股权

针对公司为梦牌宁国提供的前述担保事项,梦牌宁国已经出具了反担保函,梦牌新材料另一股东将按照其在梦牌新材料的持股比例(30%)为梦牌宁国提供同等担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梦牌宁国资产总额为31,111.77万元,负债总额为19,058.9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12,052.87万元;2021年,梦牌宁国营业收入为27,730.19万元,利润总额为577.0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77.02万元。

经查询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梦牌宁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1.北新禹王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0日

注册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油街南、经二路西(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化工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丁尚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建筑防水、沥青化工、非织造布产品;建材研制、开发;防水建筑、安装、防水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北新禹王是北新防水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北新防水持有北新禹王100%的股权

北新禹王成立于2014年12月10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新禹王资产总额合计为126,122.56万元,负债总额为102,159.43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23,963.12万元;2021年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17,258.01万元,利润总额为3,946.7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478.04万元。

经查询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北新禹王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2.蜀羊防水

成立日期:2001年9月28日

注册地点:崇州市工业集中发展区元通工业点

法定代表人:张弘

注册资本:10,02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防水卷材、防水涂料、防腐涂料、沥青制品、隔音材料、吸音材料生产、销售;建筑防水工程施工(凭资质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建筑保温隔热材料生产、施工(凭资质证在有效期内经营);润滑油销售;对外贸易;普通货运。(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限制、禁止和需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蜀羊防水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新防水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新防水持有蜀羊防水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蜀羊防水资产总额合计为137,497.27万元,负债总额为82,646.5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4,850.77万元;2021年,蜀羊防水营业收入为105,947.05万元,利润总额为8,417.23万元,净利润为7,764.71万元。

经查询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蜀羊防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金拇指防水

成立日期:2000年3月28日

注册地点:长葛市佛耳湖镇辛集村(107国道西侧)

法定代表人:魏光杰

注册资本:10,204.3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防水建筑材料、建筑材料、保温材料、建筑机械成套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防水建筑材料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新防水持股70%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新防水持有金拇指防水70%股权,王建业持有金拇指防水30%股权

针对公司为金拇指防水提供的前述担保事项,金拇指防水出具了反担保函,金拇指防水的另一股东将按其在金拇指防水的持股比例(30%)提供同等担保。

金拇指防水成立于2000年3月,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拇指防水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合计为76,280.77万元,负债总额为35,155.33万元,净资产为41,125.44万元;2021年,金拇指防水实现的营业收入为54,206.30万元,利润总额为2624.9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558.04万元。

经查询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金拇指防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4.新疆北新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04日

注册地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二师)阜康市二二二团准东工业园区走马川路1号

法定代表人:向卫锋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制造及销售纸面石膏板、PVC贴面板、石膏粉、腻子粉;销售:装饰材料、轻钢龙骨、建筑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北新建材(新疆)有限公司70%股权,山东中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新)持有北新建材(新疆)有限公司30%股权

针对公司为新疆北新公司提供的前述担保事项,新疆北新公司出具了反担保函,新疆北新的另一股东将按其在新疆北新的持股比例(30%)提供同等担保。

新疆北新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04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疆北新资产总额合计为13,635.99万元,负债总额为1,316.03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12,319.96万元;

经查询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新疆北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见“一、担保情况概述”。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一)铜陵泰山、四川泰山、綦江泰山、威尔达辽宁、辽宁泰山、广东泰山、云南泰山、泰福石膏、湖北泰山、南通泰山、福建泰山、包头泰山、甘肃泰山、银川泰山、承德泰山、聊城泰山、鲁南泰山是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这17家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资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偿还债务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泰山石膏以及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为满足上述17家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泰山石膏为其前述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二)梦牌新材料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资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偿还债务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针对公司为梦牌新材料提供的前述担保事项,梦牌新材料出具了反担保函。为满足梦牌新材料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为其前述流动资金借款和综合授信额度按公司的持股比例(即70%)提供担保,另一股东山东万佳建材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即30%)提供同等担保。

梦牌宣城和梦牌宁国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梦牌新材料的全资子公司,这2家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资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偿还债务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针对公司为梦牌宣城和梦牌宁国提供的前述担保事项,两家被担保子公司已经出具反担保函。为满足上述2家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为其前述流动资金借款按公司的持股比例(即70%)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另一股东山东万佳建材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即30%)提供同等担保。

(三)北新禹王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新防水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资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偿还债务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针对公司为北新禹王提供的前述担保事项,北新禹王出具了反担保函。为满足北新禹王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为其前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四)蜀羊防水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新防水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资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偿还债务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针对公司为蜀羊防水提供的前述担保事项,蜀羊防水出具了反担保函。为满足蜀羊防水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为其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和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五)金拇指防水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新防水的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资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偿还债务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针对公司为金拇指防水提供的前述担保事项,金拇指防水出具了反担保函。为满足金拇指防水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为其前述综合授信额度按北新防水的持股比例(即70%)提供保证担保,另一股东王建业按持股比例(即30%)提供同等担保。

(六)新疆北新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资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偿还债务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针对公司为新疆北新提供的前述担保事项,新疆北新出具了反担保函。为满足新疆北新项目建设需要,同意公司为其前述项目借款按公司持股比例(即70%)提供保证担保,另一股东山东中新贸易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即30%)提供同等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3月21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4,085.2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894,489.26万元的4.44%%。前述担保全系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截至2022年3月21日,逾期担保累计金额0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0元。

北新禹王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此次为上述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0,0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11%;铜陵泰山、四川泰山、綦江泰山、威尔达辽宁、辽宁泰山、广东泰山、云南泰山、泰福石膏、湖北泰山、南通泰山、福建泰山、包头泰山、甘肃泰山、银川泰山、承德泰山、聊城泰山、鲁南泰山、梦牌新材料、梦牌宣城、梦牌宁国、蜀羊防水、金拇指防水、新疆北新资产负债率低于70%,此次为上述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16,1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13%。

六、其他

1.担保公告首次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对外担保的审议和其他进展情况。

2.备查文件: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2-030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浮动收益型或保本固定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3.风险提示:保本浮动收益型或保本固定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拟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在5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可共同滚动使用。为提高效率,授权进行委托理财的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每一笔委托理财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产品、确定实际投资金额、签署有关文件等。前述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正常经营及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可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前述理财额度内,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可共同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品种

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进行风险可控的投资理财,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浮动收益型或保本固定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各自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投资要求

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现金流的状况,及时进行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委托理财以不影响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二、审批程序

2022年3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保本浮动收益型或保本固定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及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3.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

2.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浮动收益型或保本固定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且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收益率。理财产品的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均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浮动收益型或保本固定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不会影响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对有关人员的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的保本浮动收益型或保本固定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审批与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的期间内,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同意在前述期间内授权进行委托理财的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实施每一笔委托理财有关事宜。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2-031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王竞达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2-032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张鲲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其他任职单位信息如下: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2-033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李馨子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下转1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