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9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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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前述兴业证券20.27%股份,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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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兴业银行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的批复》(闽政文〔2022〕137号)等文件精神,本次权益变动是贯彻落实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具体举措,此次国有股权划转不改变省对兴业银行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办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福建金投未持有兴业银行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国有股行政无偿划转,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福建省财政厅将其普通账户持有的兴业银行3,511,918,625股股份(占兴业银行总股本的16.91%)无偿划转至福建金投。划转后,福建省财政厅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兴业银行3,915,181,039股,占比18.85%,其中:福建省财政厅(划转专户)直接持有兴业银行403,262,414股,占兴业银行总股本的1.94%。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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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福建省财政厅持有兴业银行优先股-“兴业优1”1400万股,占兴业银行已发行优先股2.5%。
二、本次权益变动实施的授权和批准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划转已履行的主要决策及审批程序如下: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兴业银行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的批复》(闽政文〔2022〕137号)等文件要求,福建省财政厅将其普通账户持有的兴业银行股份(即3,511,918,625股,占兴业银行总股本的16.91%)无偿划转至福建金投。
本次权益变动已获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尚需经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股权划转事项股东资格的审批、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被划转股份及划转基准日
福建省财政厅将持有的兴业银行16.91%股份,计3,511,918,625股,无偿划转至福建金投。
本次无偿划转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自本次无偿划转完成日起,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金投对于被划转股份的权利和义务按《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兴业银行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的批复》(闽政文〔2022〕13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规定(暂行)的通知》(闽政办〔2022〕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划转股份价款及费用
本协议股份划转为无偿划转,福建金投无需向福建省财政厅支付股份划转对价。由于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金投双方签字、盖章后,依据有关规定需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股权划转事项股东资格的审核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为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划转所涉及的股份为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3,124,501,475股,有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387,417,150股(将于2022年4月7日解除限售条件),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此外,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20〕6号)等文件规定,福建省财政厅等18家股东所持兴业银行股份的10%(合计403,262,414股,划转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在2021年11月划转至福建省财政厅名下专项用于充实社保基金的划转专户,并于2021年12月3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目前,福建省财政厅(划转专户)持有兴业银行普通股403,262,414股,占兴业银行总股本的1.94%。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福建省财政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兴业银行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的批复(闽政文〔2022〕137号);
4.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5.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1.上海证券交易所;
2.兴业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福建省财政厅,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省财政厅
主要负责人: 余 军
2022年3月21日
附 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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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建省财政厅
主要负责人: 余 军
2022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