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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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ST德新 公告编号:2022-016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3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五路236号乌鲁木齐国际公铁联运汽车客运站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王仲鸣先生主持,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唐冠春先生因公务出差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杨阿娜女士因公务出差请假。

3、公司董事会秘书陈翔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总经理宋国强先生、副总经理杜海涛先生以及财务总监武大学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以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已剔除公司董监高人员。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律师:付文文、陈万财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