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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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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编号:临2022-015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23日14: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17日送达各位董事、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方亮先生、刘玉敏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尹辉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积极推进公司在优势产业上迅速发展,优化公司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提高经营业绩,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2亿元(三年内可在该额度内循环使用)的财务支持,单笔借款年利率原则上不高于4.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22-016)。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尹辉、马世光、陈金阁、陈四良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提议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22-0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编号:临2022-016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支持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控”)拟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2亿元(三年内可在该额度内循环使用)的财务支持,单笔借款的年利率原则上不高于4.2%。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高新投控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积极推进公司在优势产业上迅速发展,优化公司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提高经营业绩,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高新投控拟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2亿元(三年内可在该额度内循环使用)的财务支持,单笔借款的年利率原则上不高于4.2%。

借款额度范围内可分笔支取借款,单笔借款的借款期限及金额根据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确定,申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行使具体决策程序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高新投控是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12个月内,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与高新投控无其他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名称: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3、注册资本:人民币113,5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尹辉

5、住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四环228号5号楼1-5层02号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241165786

7、成立日期:2000年10月20日

8、经营范围:国有资本的运营及非公益设施的建设、运营及出让,国有资产的投资、管理、置换、处置,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公益设施的投资服务,市政道路桥梁养护,土地整理开发,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经营;医疗投资建设。(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者应经审批的项目除外)。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与租赁;物业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9、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高新投控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682,126.68万元,净资产846,026.86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6,050.21万元,净利润20,033.44万元。

10、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高新投控持有郑州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郑州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郑州高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合计持有郑州泰容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郑州泰容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2,441,1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37%,为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本公司与高新投控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保持独立。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的类别:接受关联人财务资助;

2、财务支持主体: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资金使用主体: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4、财务支持金额:不超过12亿元,可循环使用;

5、期限:三年;

6、资金成本:每笔借款的年利率原则上不高于4.2%;

7、借款发放:在借款期限和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单笔用款需求提前五个工作日向高新投控提交《借款申请书》,通过高新投控的审查后双方就该笔借款另行签署借款合同,并由高新投控根据借款合同向公司提供资金;

8、还款付息方式:按季付息,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归还本金。

目前,《最高额借款合同》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的审议结果签署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支持体现了公司新的控股股东方对公司发展战略的认同,拟加大对公司的支持力度,为公司业务拓展提供利率优于市场的资金支持,这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增强资金实力,持续推动公司的产业发展和升级,实现降本增效,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接受间接控股股东的财务支持,体现了间接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借款利率低于公司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高新投控为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的财务支持,有助于满足公司优势业务迅速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履行了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间接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资金成本低于公司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财务支持,能够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推动公司产业发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尹辉、马世光、陈金阁、陈四良回避了表决,其余五名非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4、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7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1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11日

至2022年4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郑州泰容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四)登记时间:2022年4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

(五)登记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 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安全,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

1、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健康码、行程码绿色且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二)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公司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号公司证券部,邮编:450001。

联系电话:0371-67982194,传真:0371-67993600。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