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2-030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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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年产5000吨三氯蔗糖项目已达满产状态,相较于上年同期三氯蔗糖的产能、产量、销量以及销售价格均有不同幅度的提升。
2、受到大宗原料、能源价格持续上涨的影响,公司主要食品添加剂产品和大宗化学品生产成本不断上涨,公司适时对产品价格进行了不同幅度的调整,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产品价格相较于上年同期有一定幅度的提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具体的财务数据将在《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2-029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2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来安县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晨包装”)、滁州金瑞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水泥”)、滁州金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辰置业”)、南京金禾益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禾益康”)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200万元,交易类型包括向关联人采购商品、销售产品以及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等。2021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金晨包装、金瑞水泥、金禾益康、金辰置业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869.7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与关联人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对上述关联人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进行了进一步评估和现场核实,上市关联人生产经营正常,在日常关联交易中均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关联人介绍、关联关系以及最近一期财务数据补充公告如下:
一、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来安县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来安县金晨包装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08月21日
法定代表人:刘义平
经营范围:塑料编织袋、纸板桶、镀锌桶、缠绕膜、塑料内膜包装物制造和销售;包装原材料的销售。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晨包装总资产5,193.03万元,流动资产3,919.44万元,负债总额:4,227.91万元,所有者权益965.12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56.09万元,净利润-8.84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系
本公司参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45%股权,为其第二大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现场核实,金晨包装生产经营正常,能够按质按量提供稳定的供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向公司交付合同约定产品的履约能力。
(二)滁州金瑞水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滁州金瑞水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水口镇西王村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06月03日
法人代表:杭学文
经营范围:水泥及制品制造、销售;混凝土制造销售;水泥原材料加工、销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瑞水泥总资产18,444.42万元,流动资产14,398.16万元,负债总额6,951.67万元,所有者权益11,492.74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942.73万元,净利润2,994.94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现场核实,金瑞水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按质按量提供稳定的供货以及支付货款的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滁州金辰置业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滁州金辰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新城区来安大道东侧
注册资本:2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3年09月05日
法定代表人:杨迎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装饰、装潢;餐饮、住宿服务;室内休闲健身、游泳场所;体育用品、日用百货、食品、服装、鞋帽、箱包、卷烟零售;房屋租赁;普通货物仓储(除危化品外)。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辰置业总资产33,546.96万元,流动资产13,624.01万元,负债总额17,189.70万元,所有者权益16,357.26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15.16万元,净利润-1,347.03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现场核实,金辰置业生产经营正常,能够为公司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服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南京金禾益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南京金禾益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南京市江北新区万寿路15号南京工大科技产业园东区E1幢9楼
注册资本:4781.25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6日
法定代表人:杨乐
经营范围:生物科技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食品、食物添加剂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食品、食品添加剂、香精香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禾益康总资产6,051.54万元,流动资产2,838.42万元,负债总额3,535.57万元,所有者权益2,515.97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53.13万元,净利润-2,036.12万元。(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关系
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杨乐先生控制的下属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经公司现场核实,金禾益康生产经营正常,资金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支付能力。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2-027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
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2年3月21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以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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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规定,前十名股东存在回购专户的,应当予以说明,但不纳入前十股东列示,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持有股数为4,746,782股,持股比例为0.85%。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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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规定,前十名股东存在回购专户的,应当予以说明,但不纳入前十股东列示,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持有股数为4,746,782股,持股比例为0.85%。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22-028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0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72.73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9%,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6.36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4%;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2022年3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
(4)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增强公司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为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5.00元/股,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0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72.73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9%,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6.36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4%;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前十个交易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人民币55.00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72.73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49%,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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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7,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人民币55.00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6.3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24%,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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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884,782.4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84,083.41万元,流动资产549,394.88万元,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710.25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33.98%。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1.50亿元(含)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是1.70%、2.57%、2.73%。
本次回购体现了管理层对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信心,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本次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形。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的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对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公司于2022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2年3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三、回购专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四、其他事项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各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五、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
4、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