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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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2022-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码:2022-033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编制基础

本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的。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到账时间和存放情况

(一)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59号文《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5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0元。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5,615,049.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4,384,951.00元。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剩余承销保荐费人民币28,584,905.66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1,715,094.34元(承销保荐费总计人民币29,528,301.89元,对应增值税总计人民币1,771,698.11元,其中截至2019年2月11日公司已预付承销保荐费人民币943,396.23元及增值税人民币56,603.77元,上述增值税不计入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269,7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9年2月11日到位,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9)第00059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福玻璃”)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嘉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以下简称“中信嘉兴南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工行嘉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及安福玻璃、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与广发证券三方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包括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行嘉兴分行(388375753547)、中信嘉兴南湖支行(8110801012801603829)和工行嘉兴分行(1204060029000019640) 以及安福玻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行嘉兴分行(359775769945)和工行嘉兴分行 (1204060029000019764)。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年产90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账户中资金人民币255,917,471.78元(其中包括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32,625.64元和理财投资收益人民币1,499,895.14元),且募集资金账户均已于2019年销户。

(二)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94号文《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145,000万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6年。截至2020年6月2日止,福莱特实际公开发行可转债1,45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578,301.9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41,421,698.10元。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剩余承销保荐费人民币5,636,792.46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338,207.54元(承销保荐费总计为人民币7,523,584.91元,对应增值税总计人民币451,415.09元,于2020年6月2日公司已预付承销保荐费人民币1,886,792.45元及增值税人民币113,207.55元,上述增值税不计入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444,025,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0)第00225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安福玻璃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分别与中行嘉兴分行、工行嘉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凤阳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凤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及安福玻璃、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与国泰君安三方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包括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行嘉兴分行(367577640767)、工行嘉兴分行(1204060029000024114)以及安福玻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行嘉兴分行(384477642546)、工行嘉兴分行(1204060029000024238)和工行凤阳支行(1313072129300256393)。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221,242.78元(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444,025,000.00元,累计产生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计人民币8,289,359.56元,累计理财投资收益人民币18,117,910.8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69,211,027.58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1,221,242.78元)。

(三)非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48号文《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截至2021年1月7日止,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0.25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84,545,14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96.79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计人民币16,918,053.1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3,081,943.69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16,509,433.94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990,566.04元,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2,482,499,996.81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1月7日到位,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008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安福玻璃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分别与中行嘉兴分行、工行嘉兴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浙江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及安福玻璃、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与国泰君安三方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包括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行嘉兴分行(400078999786)、工行嘉兴分行 (1204060029000134455)以及安福玻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行嘉兴分行(39747899669)、工行嘉兴分行(1204060029000134579)和建行浙江分行(33050163803509168168)。

本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分别与中行嘉兴分行、工行嘉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与国泰君安三方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包括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行嘉兴分行(362378981198)、工行嘉兴分行 (120406002900013473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的非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84,174,945.39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计人民币10,849,495.48元、累计理财投资收益人民币10,215,982.24元),扣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计人民币200,000,000.00元(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四))后,募集资金期末存放余额为人民币184,174,945.39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二《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非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三《非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均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90万吨光伏盖板玻璃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54,384,951.00元。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情况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19)第E00193号)。前述募集资金与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置换已于2019年实施完成。

2、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8,465,092.00元。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情况业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第E00370号)。前述募集资金与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置换已于2020年实施完成。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1、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本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安福玻璃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4,384,951.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本公司及安福玻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产生投资收益人民币1,499,895.14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及安福玻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理财产品资金及相关投资收益均已返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全部使用。

2、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本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安福玻璃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及安福玻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累计产生投资收益人民币18,117,910.80元,理财产品资金及相关投资收益均已返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非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本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安福玻璃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及安福玻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产生投资收益人民币10,215,982.24元。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及安福玻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赎回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合计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人民币元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年产 90 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和二期项目为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已于2018年12月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的年度承诺效益来源于《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年产90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完全达产的年均效益,为含税销售额人民币223,513.46万元(不含税销售收入人民币191,037.15万元)。根据该报告,募投项目投产后第一年的计划产能为完全达产产能的70%,因此募投项目投产后第一年承诺效益相应调整为完全达产时年度平均效益的70%。2019年为募投项目投产后第一年,承诺效益为不含税销售收入人民币133,726.00万元,实际销售收入为人民币165,004.90万元,实现承诺效益。2020年实际销售收入为人民币197,098.37万元,实现承诺效益。2021年实现销售收入为人民币191,079.08万元,实现承诺效益。

2、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包含2座窑炉,于2021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1年募投项目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114,938.45万元(不含税)。承诺效益来源于《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达产后每年实现营业收入181,381.98万元(不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达产后尚未运营满一年,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不适用。

3、非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二期项目及年产4,200万平方光伏背板玻璃项目尚在建设中,暂未实现效益。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已完工且运营满一年及以上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人民币万元

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一)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二)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221,242.78元(该金额系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期末余额),占所募集资金净额的0.08%,上述募集资金尚未全部使用的原因是年产 75 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尚有部分项目款项未发生或尚未支付。

(三)非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的非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84,174,945.39元(该金额系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期末余额及尚未到期赎回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金之和),占所募集资金净额的15.47%,上述募集资金尚未全部使用的原因是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二期项目及年产4,200万平方光伏背板玻璃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有部分项目款项未发生或尚未支。

七、其他事项说明

根据本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H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本公司拟增发不超过76,000,000股H股。公司本次新增发行H股股票事宜已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尚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批准。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人民币万元

注1: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3.26万元及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人民币149.99万元。

注2:年产 90 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和二期项目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募投项目已于2018年12月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3: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591.75万元,其中于2019年2月11日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25,438.5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53.25万元。

附件二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年末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人民币2,778.93万元,除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外,差异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计人民币8,289,359.56元及理财投资收益人民币18,117,910.80元。

注2: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包含2座窑炉,于2021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3:2020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4,480.45万元,其中于2020年6月2日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6,846.51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77,633.94万元。2021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2,440.65元。

附件三

非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年末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人民币36,369.14万元,除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及未到期理财之外,差异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计人民币10,849,495.48元及理财投资收益人民币10,215,982.24 元。

附件四

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人民币万元

注1:年度承诺效益来源于《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年产90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完全达产的年均效益,为含税销售额人民币223,513.46万元(不含税销售收入人民币191,037.15万元)。根据该报告,募投项目投产后第一年的计划产能为达产产能的70%,因此募投项目投产后第一年承诺效益相应调整为完全达产时年度平均承诺效益的70%,2019年为募投项目投产后第一年,承诺效益为不含税销售收入人民币133,726.00万元,2019年实际销售收入为人民币165,004.90万元,实现承诺效益。2020年实际销售收入为人民币197,098.37万元,实现承诺效益。2021年实际销售收入为人民币191,079.08万元,实现承诺效益。

附件五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人民币万元

注1: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包含2座窑炉,于2021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1年募投项目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114,938.45万元(不含税)。承诺效益来源于《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达产后每年实现营业收入181,381.98万元(不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达产后尚未运营满一年,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2-034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业绩及分红说明会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现金分红等相关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召开了关于2021年度业绩及分红说明会,就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3月22日和2022年3月23日分别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及分红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和《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业绩及分红说明会召开地点更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2022年3月23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阮洪良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阮泽云女士、公司财务负责人蒋纬界先生、独立董事徐攀女士出席了本次说明会,针对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和沟通,并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二、本次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本次说明会上,公司就投资者提出的问题给予了回复,现将主要问题及答复整理如下:

问题1:(1)请问收购石英砂矿后,如何量化计算对应每吨光伏玻璃降本的贡献?(2)成本端,公司除了布局石英砂先发优势,在纯碱和能源有哪些优势?同行如果也要追赶这些优势有哪些难点?(3)公司未来几大费用可能如何波动和推动因素?(4)影响行业新产能新建和投放的主要因素有哪些?(5)ESG公司有无建风光发电厂的计划?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1)收购石英砂矿后,不会直接影响光伏玻璃的成本,会间接有部分影响。石英砂矿石的盈利模式会单独进行核算。(2)公司将在各个方面实现成本管理,包括原材料的储备及技术、工艺的研发等。(3)我司将继续做好费用率的管理,保持其稳定。(4)影响行业新产能新建和投放的因素较多,包括政策环境,经济基础等。(5)我司暂无建风光发电厂的计划。感谢您对我司的关注。

问题2:(1)过去两年长协单的重量(或面积)和金额占全年销售比多少?(2)有无每年客户拓展的量化目标?(3)有无成熟的抗汇率风险方案?(4)公司的海外战略如何,全球海外产能的领先组件厂已签几家?(5)过去两年和未来公司双玻占比大概如何?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我司与大的组件厂签订了长单,相关的面积及金额均有在公告中披露,您可参考相关公告。我司常年与下游客户保持着合作关系,并有着较为成熟的汇率管理体系。我司在越南设有生产基地,生产出的光伏玻璃基本可以在越南当地或周边国家消化。近几年,公司薄玻璃的销售比例不断提升。感谢您对我司的关注。

问题3:请分析一下贵公司的行业地位与未来3年可能影响公司业绩的主要风险挑战是什么?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目前,我司光伏玻璃市占率约30%左右,技术及规模均处于行业前列,未来我司将继续加强管理,投入研发以保持本公司的竞争优势。感谢您对我司的关注。

问题4:公司去年第四季净利降50.67%,请问是什么原因造成业绩下降的?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我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87.13亿元,同比增长了39.18%;2021年全年实现净利润21.20亿,同比增长30.15%。去年四季度原材料和燃料价格大幅上涨,同时光伏玻璃价格较去年同期下降,导致毛利、净利润下滑,感谢您对我司的关注。

问题5:(1)关于公司今年一季度新点火产线的情况,是安徽的两条线么?预计多久可以完成产能爬坡?(2)公司超白砂矿自供的成本会比外采低多少呢?未来全行业超白砂矿的供给会不会紧张?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我司今年一季度新点的是嘉兴的生产基地,产能爬坡一般需3个月左右的时间。我司的自供超白砂比外采价格会有一定优势,未来2-3年随着光伏玻璃的产能扩张,预计会出现石英砂供应紧张的可能。感谢您对我司的关注。

问题6:公司四季度毛利、净利润双双下滑,主要原因是什么?公司如何应对原材料涨价的风险?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我司去年四季度原材料和燃料价格大幅上涨,同时光伏玻璃价格较去年同期下降,导致毛利、净利润下滑。公司将继续加强采购管理,积极拓展海内外供应商,稳定原材料供应量和供应价格,进一步降本增效,提升公司效益。感谢您对我司的关注。

问题7:请问目前公司在双面玻璃的产能以及未来的扩产情况是什么样子?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我司目前在产光伏玻璃产能以及未来扩产的光伏玻璃产能均可以生产薄玻璃。感谢您对我司的关注。

问题8:2022年度公司高管是否有减持计划?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目前我司暂未收到高管的减持计划。感谢您对我司的关注。

问题9:近期关注到公司要发行可转债,请问可转债会向全体股东优先配售吗?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可转换债券会向全体股东优先配售。感谢您对我司的关注。

问题10:请解释光伏玻璃未来一到两年战略规划。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于2022年我司有规划光伏玻璃的产能扩张,预计到2022年底,我司总产能将达到两万吨左右。感谢您对我司的关注。

问题11:2022年光伏产业相关产能有增长计划么,合作企业有增加么?疫情对公司的影响有哪些?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于2022年我司有规划光伏玻璃的产能扩张,预计到2022年底,我司总产能将达到两万吨左右。另外,我司的客户主要是全球前十大的组件厂商。目前我司生产暂未受到疫情的影响。感谢您对我司的关注。

问题12:您好,近期国内部分省份出现限电停产情况,请问对贵司的影响如何?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我司的生产基地暂未受限电影响,感谢您对我司的关注。

问题13:公司后续研发投入会加大么?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我司将继续在玻璃产品和设备等方面加强研发,感谢您对我司的关注。

三、其他说明

关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全部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非常感谢各位投资者参加公司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在此,公司对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