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公司613,461,8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8.75%。上述股份来源:IPO前及上市以来配股公积金转股后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0,192,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83%;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24,8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0%;通过发行股份可转债购买资产取得限售条件流通股330,144,548股(含发行的可转债转股67,732,7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62%。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0,321,205 股,减持价格不低于10元/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送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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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公司613,461,879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3,317,33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已质押272,864,544股(共两笔,131,216,544股质押到期日为2023年5月26日,141,648,000股质押到期日为2023年12月21日),未质押10,452,787股。
2、IPO前取得包括上市以来配股公积金转股部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包括发行的可转债转股部分。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控股股东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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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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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每股不低于10元。
2、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未质押10,452,787股部分。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2020年5月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承诺在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购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的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84,870.00万股股权前持有的上市公司283,317,331股股份,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十八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由公司回购该等股票,但向本企业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除外。本次发行新增的股份已于2020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上述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不适用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