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2-045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18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3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资料同时提交公司全体监事审阅。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00万吨智能化功能性纤维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市场对具有优异性能的各种差别化、功能性涤纶纤维不断增长的客观需求,进一步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虹海新材料(宿迁)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100万吨智能化功能性纤维项目。本项目总投资66.55亿元,项目拟分2期实施,每期建设期拟定为2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00万吨智能化功能性纤维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可降解材料项目(一期)工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丰富产业链,优化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公司的三级控股子公司连云港虹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可降解材料项目(一期)工程。本项目总投资74.71亿元,项目工程建设期为3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可降解材料项目(一期)工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决定于 2022年 4月8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8)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4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2-046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00万吨智能化功能性纤维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市场对具有优异性能的各种差别化、功能性涤纶纤维不断增长的客观需求,进一步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虹海新材料(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海新材料”)拟投资建设年产100万吨智能化功能性纤维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总投资66.55亿元,项目拟分2期实施,每期建设期拟定为2年。
2、2022年3月23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00万吨智能化功能性纤维项目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对外投资主体介绍
本项目由虹海新材料(宿迁)有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负责实施。
1、基本情况
虹海新材料成立于2021年08月12日,法定代表人:孔文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23MA26RJRM72,注册资本:50000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泗阳县经济开发区成子河路西侧、意杨大道南侧,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盛虹新材料(宿迁)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虹海新材料为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3、虹海新材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虹海新材料(宿迁)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智能化功能性纤维项目。
2、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建于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经济开发区成子河路东侧、意杨大道南侧,项目占地面积约为743.7 亩。
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建年产100 万吨智能化功能性纤维,主要包括涤纶长丝POY(预取向丝)生产线42条、FDY(全拉伸丝)生产线6条及生产厂房、辅助配套设施等。
4、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66.55亿元,其中建设投资62.23 亿元,铺底流动资金2.06亿元。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银行借款等。
6、项目进度:本项目拟分2期实施,每期建设期拟定为2年。目前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尚处于前期报批阶段。
7、其他说明: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虹海新材料将按本项目的建设进展签署相关工程项目、设备采购等合同。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加快了高新技术装备改造传统行业的步伐,符合相关国家产业等政策及节能、环保、安全卫生等的要求,具有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项目拟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及设备,并且采取了成熟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节能设备,符合行业和当地对节能减排的要求。
本项目与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1600万吨炼化一体化项目为上下游产业链配套项目,既能保证原料短距离供应、满足周边功能性纤维的需求,又能降低运营成本,能够进一步增强企业竞争力和综合效益。
2、项目的市场前景分析
随着消费者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服装面料不满足于其基本功能,在外观、手感、舒适性、功能性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快了功能性差别化长丝的开发,不仅有单一改性纤维,更多的是复合改性纤维;同时产业和智能科技纺织品需求市场快速发展,拉动了阻燃、高强、导电、医用、环保等优质功能化纤维升级发展。
本项目主要定位于服饰装饰等民用产品,依托公司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生产高收缩聚酯(HSPET)、阻燃聚酯、抗静电、抗紫外、抗菌等功能性差别化纤维,可满足各种服饰装饰产品市场的需要,项目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3、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产品主要定位于服饰装饰等民用产品,可满足市场对具有优异性能的各种差别化、功能性涤纶纤维不断增长的客观需求。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提高公司涤纶长丝的生产能力,丰富产品种类,提高产品附加值,进一步增强公司涤纶长丝的市场竞争力,在行业竞争剧烈的背景下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经测算,本项目预计年销售收入80.14亿元,年利润总额13.09亿元。项目达产后,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作用。
4、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项目主要面临市场需求变化、产品价格波动等市场风险。虹海新材料将依托公司在民用涤纶长丝市场深厚的研发、生产、销售经验及底蕴,树立品牌意识,强化品牌优势,牢固市场地位,同时继续加大技术研发力度,不断提升产品技术等级,及时适应市场需求,积极提升产品的抗风险能力。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四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4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2-047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可降解材料项目(一期)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丰富产业链,优化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公司的三级控股子公司连云港虹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科新材料”)拟投资建设可降解材料项目(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总投资74.71亿元,项目工程建设期为3年。
2、2022年3月 23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可降解材料项目(一期)工程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对外投资主体介绍
本项目由连云港虹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负责实施。
1、基本情况
虹科新材料成立于2021年12月23日,法定代表人:于会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61MA7FX46Y03,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港前大道虹港石化205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虹科新材料为公司的三级控股子公司。
3、虹科新材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连云港虹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可降解材料项目(一期)工程。
2、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建于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连云港石化基地,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48.92 公顷。
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建34万吨/年顺酐装置,30万吨/年BDO装置和18万吨/年 PBAT 装置及公辅配套设施。
4、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74.71亿元,其中建设投资67.97亿元,流动资金3.36亿元。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银行借款等。
6、项目进度:本项目工程建设期为3年。目前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尚处于前期报批阶段。
7、其他说明: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虹科新材料将按本项目的建设进展签署相关工程项目、设备采购等合同。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项目的可行性及前景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响应中央和地方“禁塑”“限塑”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石化产业的整体布局,属于“鼓励类”产业;符合我国石化和化工行业“十四五”规划;符合江苏省、连云港石化基地的产业规划和布局要求,对地方经济拉动效果显著。
本项目与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1600万吨炼化一体化项目为上下游产业链配套项目,以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生产的正丁烷作为原料进行深加工,采用顺酐法生产1,4-丁二醇,并结合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生产的 PTA 进一步生产 PBAT 可降解材料,向下游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可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
受禁塑令影响,可降解塑料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从当前政策形势来看,未来环保政策将会愈加严苛, PBAT 行业也将迎来爆发式增长。
2、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高端可降解材料可进一步向下游延伸产业链,优化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公司的社会影响力、品牌形象和经济效益以及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经测算,本项目预计年销售收入58.74亿元,年销售利润21.19亿元。项目达产后,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作用。
3、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项目主要面临市场需求变化、产品价格波动等市场风险。本项目上下游一体化优势突出,虹科新材料将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生产管理,节能降耗,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以此抵御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四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4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2-048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的。本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2年4月8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4月8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8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31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2022年3月3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编码:
■
(二)披露情况:
议案的具体内容已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6日(星期三),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范佳健,电话号码:0512一63573480,传真号码:0512一63552272,电子邮箱:tzzgx@jsessh.com。
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邮政编码:215228。
6、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四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3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301”,投票简称为“东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个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单位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