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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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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956 公司简称:新天绿能

债券代码:155956.SH 债券简称:G19新Y1

债券代码:175805.SH 债券简称:G21新Y1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www.hkexnews.hk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本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160,133,969.16元,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316,513,894.20元。公司拟以批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已发行总股数4,187,093,073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7元(含税),共计现金分红人民币699,244,543.19元,本公司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该方案拟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占2021年度本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37%。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新能源业务

1.行业竞争不断加剧,优势资源开发难度加大

近年来,随着我国《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连续印发,新能源项目商业模式、合作模式及开发模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以五大电力集团为代表的电力集团已分别制定各自十四五期间的规模目标,正竭尽全力、通过并购及自主开发等方式加紧扩大新能源装机容量,公司开发难度进一步增大。

2.风光项目全面迈入平价时代,参与电力交易已成常态

2019年5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指出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未完成并网的陆上风电项目将全面实现平价上网,国家不再补贴。目前,光伏也按照2021年全面平价政策执行。2020年1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出台《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从2022年开始,中央财政不再对新建海上风电项目进行补贴,意味着海上风电也将提前迈进无国家补贴时代。

目前从全国多个省份来看,风光项目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已成常态,未来电力市场化交易占比将越来越高,对于新能源运营商未来的市场化交易策略提出了更高的挑战。

3.坚持海陆并重,海上风电将成为另一重点发展方向

除了陆上风电开发建设大基地外,《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了建设海上风电基地,为我国海上风电产业的发展点亮了一盏引航之灯。未来一段时间内各省或有可能出台相应的鼓励及相关支持政策,海上风电已经成为风电建设的重点发展方向之一。

4.风机价格不断降低,风电场建设成本有望进一步下降

近年来,随着风机技术的不断发展,风机正朝着大叶片、大容量、高塔筒方向发展,风机整机成本实现了大幅下降,同时单位功率的保养维护成本费用更低。风机成本下降将直接促使风电单位投资成本随之下降,风电运营商的投资成本有望进一步下降。

5.加快推进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

2021年初,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30年,形成非化石能源既基本满足能源需求增量又规模化替代化石能源存量、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全面增强的能源生产消费格局;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探索建立送受两端协同为新能源电力输送提供调节的机制,支持新能源电力能建尽建、能并尽并、能发尽发。

(二)天然气业务

1.双碳目标下,低碳属性的天然气发展前景乐观

双碳目标下,非化石能源尤其是可再生能源,将成为我国能源体系的基石,然而可再生能源完全替代传统化石能源仍需经历一个较长的发展阶段,需要中间能源来进行过渡。天然气是优质高效、绿色清洁的低碳能源,将会是化石能源向非化石能源过渡阶段的最优选择之一,达峰前将是我国能源体系“碳减排”的重要抓手。因此,加快天然气开发利用,是双碳目标下我国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路径。根据相关机构预测,预计在2035年前天然气将保持较快的增长趋势,未来15年将会是天然气发展的黄金期。

从国内形势看,油气体制改革正在加快推进;经济和社会稳步发展,将带动油气需求的持续增长。自2018年起,国内天然气消费已显现出“淡季不淡、旺季更旺”趋势,2020年国内消费天然气已达3,240亿立方米。根据《中国天然气发展报告(2019)》预计,到“十四五”末,天然气消费量将会由“十三五”末的3,500亿方提高到4,500亿方。

2.国家管网管输费预期降低,省级管网代输市场受到挑战

2021年6月,国家发改委颁布《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暂行)》,办法规定国家管网跨省长输管线准许收益率未来可调、天然气管道折旧年限延长为40年,为未来国家管网管输费持续降低提供了依据,各地省级管网代输市场受到挑战。

3.国际原油、全球天然气价格震荡,能源价格因素风险突出

2021年,国际能源供需两端的利好因素成为国际原油价格上涨的主要支撑,但同时受各类影响因素反复多空交织,如地缘因素引致的上游供应变化、新冠疫情对全球能源需求的预期变化,国际原油价格又呈现出宽幅震荡。2021年突如齐来的能源危机再次席卷全球,尤其在欧洲,其天然气价格屡创新高。在全球能源供需紧张、国外市场价格普遍大幅上涨的形势下,虽然我国能源价格总体保持稳定,但仍存在受国际能源价格大幅波动影响的风险。

4.市场壁垒与竞争挑战并存,市场开发难度加大

燃气行业存在一定的自然垄断属性,特定经营区域内,先占据市场的主体势必对其他后续市场进入者形成一定壁垒。但随着油气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上游燃气公司依托气源优势进入下游市场争夺,下游燃气公司依托市场掌控优势逐步涉猎上游环节,天然气行业内的竞争格局愈加激烈,市场开发难度不断加大。

公司系华北地区领先的清洁能源开发与利用公司。公司的主营业务聚焦于天然气销售业务及风力发电业务,主营业务中的其他各项业务系公司利用其在天然气领域及风力发电领域的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的配套或延伸业务,光伏发电业务也是公司的重要战略投资和业务布局方向之一。

1.天然气业务

天然气业务的运营主要涉及向上游企业购气、长输管线的建设及运营管理、向下游客户销售天然气等环节。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处于天然气行业的中下游,涉及天然气长输管线的建设及运营管理、天然气销售等环节。

(1)天然气长输管线的建设及运营管理

天然气长输管线项目的建设必须经过可行性研究、项目申请报告报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项目建设应取得发改委等政府主管部门的核准,经政府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经营。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公司根据天然气的供应情况,确定气源;天然气长输管线建设完成后,通过各站点与下游用户进行对接。公司根据与下游用户签署的供气合同向下游用户供气。长输管线建成后,省级物价主管部门综合建设成本等因素,核定管输价格。

(2)天然气销售

天然气销售业务主要是从上游生产商购买气源后再分销到下游终端消费者。天然气销售业务的收益主要来自于管输收入及城市配气收入,此项业务的单位利润率相对稳定,收入与利润总额的提高主要源自天然气销售量的增加。

2.风电、光伏业务

公司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业务的运营主要涉及风电场、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管理、向下游电网客户销售电力等环节。

(1)风电场、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管理

风电场、光伏电站的建设需要在前期选择风能、太阳能资源丰富、稳定、适合发电及便于上网的项目,开展前期调研及可研等相关工作,并取得发改、环保、自然资源等监管部门的相关核准或批复文件方可实施;此外,还需要获取拟并入电网公司的接入批复。在项目建设及竣工验收后,依据行业规程,风电场、光伏电站需要通过试运行后方可转入商业运营。

(2)电力销售

目前,风电、光伏电量销售主要采用直接销售方式。依照国家政策和项目核准时的并网承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公司与当地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将风电场、光伏电站所发电量并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电量交割。其中电量计量由电网公司认定的计量装置按月确认,电价按照国家能源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区域电价或特许权投标电价确定。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备注:2022年1月6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的新增股份完成登记,本次发行完成后,河北建投的持股比例变更为49.17%。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备注:2022年1月6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的新增股份完成登记,本次发行完成后,河北建投的持股比例变更为49.17%。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2-024

债券代码:175805.SH 债券简称:G21新Y1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公司2021年度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本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12号)的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3,475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3.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8,505,000.00元,于2020年6月18日,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将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8,301,886.79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0,203,113.21元存入专项账户,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373,847.7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9,829,265.47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0809266_A01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河北建投丰宁森吉图风电场(三期)150MW工程项目”已全部完成,公司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已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资金201,768.8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0号)核准,公司已向22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7,182,677股,发行价格13.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95,799,887.51元。截至2021年12月29日止,公司已收到扣除保荐承销费共计人民币46,595,478.81元后的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549,204,408.7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0,744,704.04元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45,055,183.47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0809266_A01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12,527,362.15元,均为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036,677,046.5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A股发行上市后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本公司制定了《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2020年6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河北建投丰宁森吉图风电场(三期)150MW工程项目”由公司子公司河北丰宁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宁新能源”)实施。2020年7月,公司、丰宁新能源、中德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河北丰宁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在以下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内: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平安大街支行(账号:13050161860100001452)、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账号:1310156000934548000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平安大街支行(账号:13050161860100001451)、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账号:13101560009347060000)。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0809266_A02号),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存放于专项专户的存款余额为存款利息收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资金201,768.8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二)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2021年12月,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唐山LNG项目(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曹妃甸一宝坻段)、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宝坻一永清段)”由公司子公司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公司”)实施,2022年1月,公司、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德证券及曹妃甸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曹妃甸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曹妃甸公司除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外于2022年1月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妃甸自贸区分行开立了账号100845389574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唐山 LNG 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宝坻一永清段)募投项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0809266_A02号),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资金201,768.8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2. 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一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天绿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9,829,265.4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0809266_A07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成。

2. 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本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天绿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285,600,000.00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从本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149,225.23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0809266_A01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情况下,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本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发布的《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中载明,本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拟将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01,620.62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该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500万且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报告期间实际已提取的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01,768.88元(该金额为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

2. 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1年度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附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一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编制单位: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2-023

债券代码:175805.SH 债券简称:G21新Y1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2,160,133,969.16元,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316,513,894.20元。

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建议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7元(含税)。以批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已发行总股数4,187,093,073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99,244,543.19元(含税)。在前述董事会召开日后至权益实施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2021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32.37%,2021年度公司剩余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于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制定,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明显不合理或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同意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2-025

债券代码:175805.SH 债券简称:G21新Y1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执行董事4名、执行董事2名、独立非执行董事3名。202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曹欣博士、李连平博士、秦刚先生及吴会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梅春晓先生、王红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为郭英军先生、尹焰强先生及林涛博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候选人郭英军先生、尹焰强先生及林涛博士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上述议案的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候选人具备胜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外部监事1人,职工代表监事1人,独立监事1人。

202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高军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张东生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独立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职工代表监事待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该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曹欣博士,50岁,2006年6月加入本集团,现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兼董事长,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目前,曹博士还担任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H股股份代号:991)非执行董事。自2014年1月起任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建投」)副总经理、总经理,茂天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汇海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目前,还担任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份代号:601991、H股股份代号:00991)非执行董事。历任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长、公司总裁、河北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河北建投总经理助理、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河北建投前身)公用事业二部经理等职务。

李连平博士,59岁,曾于2010年2月至2013年3月服务于本集团,2013年3月因工作调动原因辞任董事职务,于是2016年6月重新加入本集团,现为河北建投董事长、党委书记,获北京科技大学材料加工工程专业博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目前,李博士还担任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建投能源」)(A股股份代号:000600)、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董事,燕山发展(燕山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正厅级),河北建投董事长、党委书记、燕山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常委,邯郸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等职务。

秦刚先生,47岁,2014年10月加入本集团,现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获南开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自2015年4月至今担任河北建投总经理助理、资本运营部总经理。目前,秦先生还担任建投能源的副董事长,燕山发展(燕山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茂天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建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历任河北建投资本运营部副部长、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河北建投前身)财务管理部副经理等职务。

吴会江先生,42岁,2015年6月加入本集团,现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获浙江大学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自2015年6月起任河北建投投资发展部总经理。目前,吴先生还担任燕山发展(燕山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茂天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董事职务。历任河北建投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建投华信资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建投水务投资发展部经理、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公用事业一部项目经理等职务。

二、执行董事候选人

梅春晓先生,53岁,2006年8月加入本集团,现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党委书记,获北京交通大学电气工程专业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梅先生历任本公司副总裁、河北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等职务。此外,梅春晓先生目前在本集团内多家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任职,包括:(a)担任下列公司的董事长:河北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河北丰宁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天绿色能源(丰宁)有限公司、新天绿色能源(香港)有限公司、深圳新天绿色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若羌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富平冀新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和静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河北建投新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b)担任下列公司的副董事长:河北金建佳天然气有限公司,(c)担任下列公司的董事:汇海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及(d)担任下列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河北燃气有限公司。

王红军先生,57岁,2013年3月加入本集团,现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获天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河北建投办公室主任、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河北建投前身)总经理工作部主任等职务。此外,王红军先生目前在本集团内多家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任职,包括:(a)担任下列公司的董事长:瑞安市新运新能源有限公司、莒南新天风能有限公司、浮梁中岭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新天绿色能源盱眙有限公司、新天绿色能源连云港有限公司、河北丰宁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天绿色能源(丰宁)有限公司,(b)担任下列公司的副董事长:河北丰宁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承德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及(c)担任下列公司的董事: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河北燃气有限公司、河北建投新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郭英军先生,48岁,现为河北科技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风电╱光伏耦合制氢及综合利用河北省工程实验室负责人。郭先生自1996年7月至2001年8月在河北科技大学机电一体化工程技术中心工作,2001年9月至2004年3月在北京理工大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攻读硕士学位,2004年4月至今在河北科技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工作,2016年9月至今在读河北工业大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曾于2011年8月13日至9月12日在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做访问学者。

尹焰强先生,63岁,现为海富国际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获香港中文大学、威尔士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特许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英格兰和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目前,尹先生还担任卓悦控股有限公司(H股股份代码:00653)的执行董事。尹先生曾任瑞安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首席财务官,东亚银行有限公司总经理兼集团首席财务官,第一太平银行首席执行官。此外,尹先生还先后兼任香港中央政策组兼职委员、旅游业赔偿基金投资委员会主席、「CFO亚洲」杂志顾问委员会成员、旅游业赔偿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审核委员会成员(税务局)、中小型企业委员会委员、香港会计师公会审计准则委员会委员、香港会计师公会会计准则顾问团成员、香港税务学会税务小组委员会成员、税务联络委员会增选委员。

林涛博士,51岁,现为河北工业大学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学院物联网工程系教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硕士生导师,获河北工业大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博士学位。林博士自1993年7月至今在河北工业大学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学院工作,期间1996年9月至1999年10月在天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2003年4月至2007年4月在河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2010年9月至2013年8月在河北工业大学流动站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高军女士,51岁,现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建投审计管理部总经理,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财务会计专业,高级经济师。高女士自2015年4月起,任河北建投审计管理部总经理。历任河北建投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副部长、部长助理、经理助理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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