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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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2022-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010 证券简称:晶雪节能 公告编号:2022-009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证券交易所: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晶雪节能,证券代码:301010)于2022年3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158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对关注函中提到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关注函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3月15日,投资者在互动易提问中提及,“国家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筑的比例50%以上。贵公司产品应用于冷库项目、厂房围护项目、外墙板项目和雪场保温项目,这些项目是否属于装配式建筑?”你公司回复称,“公司主要产品为冷库和工业建筑围护系统节能隔热保温材料。金属面节能隔热保温夹芯板具有一系列独特的材料特性,且易于工厂预制拼装,可广泛应用于各类装配式建筑物”。

请按照细分产品类型列示你公司近一年又一期的营业收入构成,并说明各类产品是否可用于装配式建筑以及相关收入占比,结合主要产品产能、产量、销量情况以及所处行业政策变化情况等说明发展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预计对你公司的具体影响,并进行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回复:

公司产品主要为冷库和工业建筑围护系统节能隔热保温材料,具体分为金属面节能隔热保温夹芯板和冷库门、工业建筑门、升降平台等配套产品,其中金属面节能隔热保温夹芯板是公司的主要产品。公司冷库和工业建筑围护系统节能隔热保温材料具体应用于冷链物流的装配式冷库建筑和食品加工、生物制药、精细化工、精密电子等工业节能装配式建筑上。

根据2016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装配式建筑是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公司冷库和工业建筑围护系统节能隔热保温材料均在公司厂区按照客户项目要求进行设计、生产,然后运输到客户项目施工工地进行装配安装,符合装配式建筑的定义。

公司2020年及2021年1-9月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注1:2021年1-9月产能按照全年产能×3/4折算所得。

注2:因公司的销售分为带安装服务的产品销售和不带安装的产品销售,其中带安装服务的产品销售的收入确认时点为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安装完成、取得客户验收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而产量统计依据产品在车间生产完成入库时点计算而得,并不包括安装服务阶段。生产完成与安装服务完成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导致产量与销量指标并非完全同步。

由上表可知,2020年及2021年1-9月应用于冷库、工业节能建筑等装配式建筑的公司主要产品金属面节能隔热保温夹芯板占公司收入90%以上,同时亦属于装配式建筑部件的冷库门、工业建筑门占公司收入的6%以上。综上,公司产品绝大部分应有于冷库、工业节能建筑等装配式建筑。

2022年3月11日住建部发布《“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结合住建部2021年10月出台、将在2022年4月起实施的强制性国标《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建筑节能领域的顶层设计已愈发完善,在“双碳”目标下,政府对建筑节能尤其是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等民用建筑的绿色节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公司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冷库、工业节能建筑,尚未涉足民用建筑。所以,短期来看,行业政策的变化暂时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国家针对装配式民用建筑的建筑节能相关政策对公司近期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立足于了解公司业务和产品,防范概念炒作,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请你公司说明2021年度业绩是否存在应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以及业绩信息是否向审计机构以外的第三方提供,如是,请说明相关情况并补充披露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回复: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也不存在业绩信息向审计机构以外的第三方提供的情形。

3.请结合你公司收入结构、经营业绩、市场需求等,说明公司业务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近期股价涨幅是否与基本面相匹配,是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变动幅度一致,并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市盈率、股价变动等情况以及前述问题回复,分析你公司近期股价波动较大的原因,并就短期内股价涨幅较大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回复:

公司从事于冷库和工业建筑围护系统节能隔热保温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2020年及2021年1-9月公司应用于冷库和工业节能建筑等装配式建筑的主要产品金属面节能隔热保温夹芯板占公司收入90%以上(具体收入构成详见本回复问题1)。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346.8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3.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7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65.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57%。综上,目前公司业务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截止2022年3月22日,根据同花顺发布的数据,公司与同行业市值、市盈率等指标对比如下:

公司业务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近日公司股票短期涨幅显著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且公司市盈率、市净率等指标均处于相对高位,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4.请说明你公司最近3个月接受媒体采访、机构和投资者调研、回复投资者咨询、自媒体宣传等情况,核实说明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或误导投资者的情形,是否存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配合股东减持等情形。

公司回复:

公司最近3个月内曾参加中泰证券等的电话交流会,相关情况已于2022年2月23日在互动易进行披露。公司接受媒体采访、机构和投资者调研、回复投资者咨询、自媒体宣传等情况,均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或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也不存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配合股东减持等情形(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目前均处于限售期,尚未解禁流通)。

5.请说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持股5%以上股东近3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未来3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以及减持计划具体内容。

公司回复:

(1)近3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答:经问询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买卖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常州晶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冰山冷热(SZ.000530)、常润实业公司以及实控人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常州市同德投资管理中心(持股4.52%)近3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未来3个月减持计划

答:经问询,截至目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未来3个月内无减持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常州晶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冰山冷热(SZ.000530)、常润实业公司以及实控人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常州市同德投资管理中心(持股4.52%)均处于限售期,尚未解禁(其中冰山冷热(SZ.000530)限售至2022年6月17日,其余股东限售至2024年6月17日)。上述股东未来3个月无减持计划。

6.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公司回复: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除上述回复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