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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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对“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即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用于“苏州和南通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上述事项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490,722,417.09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748,966,659.36元,其中人民币220,000,000.00元出于现金管理考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528,966,659.36元存放于监管银行(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其他等后净额为人民币109,403,676.45元)。
3、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8号)核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69.02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4.1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52,793.99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46,124.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9月8日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0)第00517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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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5,192,621,181.66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62,133,951.95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其他等为人民币93,508,848.17元)。
二、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一)额度及期限
本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2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暨2021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或至2022年年度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视届时审批权限)审议通过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之日止(以孰短者为准)。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金额以测算生效中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为准,不以发生额重复计算。尽管有该等授权,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还必须满足以下限制:(1)在12个月内自同一家银行所购买的理财产品之本金总发生额(按交易计算)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总资产的25%,且(2)该等理财产品在12个月内预计最高投资收益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扣除少数股东权益部分税前利润的25%。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风险,公司将选择已上市商业银行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能够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作为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可控。该等投资产品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具体产品情况参考如下,公司计划在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和期限内按需择优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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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益分配方式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本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产品,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公司将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进行有效区分,分别管理。购买理财产品需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具体交易金额由公司审批权限规定的授权人进行事先审批。
3、理财产品合同需经公司法律事务部审阅同意后方可签署。
4、公司资金部负责委托理财工作的具体实施,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建立理财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确保理财产品金额在批准的限额以内。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本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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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本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三)现金管理会计处理方式
本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四、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董事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已上市商业银行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能够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决策程序
本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暨2021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暨2021年年度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2、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要,有利于兼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因此,同意本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2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适时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要,有利于兼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因此,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22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2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本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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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发生在2021年3月,为人民币289,600.00万元,当月适用的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2021年3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批通过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440,000.00万元(含),未超过当时董事会审批的现金管理额度范围。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2-026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85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暨2021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或至2022年年度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视届时审批权限)审议通过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之日止(以孰短者为准)。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金额以测算生效中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为准,不以发生额重复计算。
● 现金管理产品: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货币基金。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暨2021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本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本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相关情况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二、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额度及期限
本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85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暨2021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或至2022年年度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视届时审批权限)审议通过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之日止(以孰短者为准)。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金额以测算生效中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为准,不以发生额重复计算。尽管有该等授权,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还必须满足以下限制:(1)在12个月内自同一家银行所购买的理财产品之本金总发生额(按交易计算)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总资产的25%,且(2)该等理财产品在12个月内预计最高投资收益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扣除少数股东权益部分税前利润的25%。
(二)投资品种
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货币基金。
(三)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本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产品,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得占用公司正常运营所需资金需求。
2、公司将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进行有效区分,分别管理。购买理财产品需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具体交易金额由公司审批权限规定的授权人进行事先审批。
3、理财产品合同需经公司法律事务部审阅同意后方可签署。
4、公司资金部负责委托理财工作的具体实施,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建立理财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确保理财产品金额在董事会的限额以内。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本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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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本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本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三)现金管理会计处理方式
本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四、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董事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货币基金,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1、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暨2021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2、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要,有利于兼顾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本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因此,同意本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85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货币基金。
六、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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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2-028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3月23日,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暨2021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定公司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2022年度本公司及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企业(以下简称“下属子企业”)以自有资金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50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期限为自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或至2022年年度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视届时审批权限)审议通过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之日止(以孰短者为准)。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金额以单日外汇套期保值最高余额为准,不以发生额重复计算。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情况概述
(一)外汇套期保值目的
根据本公司目前的业务发展情况及未来的发展战略,本公司国际业务量不断增加,公司外汇头寸也相应增加,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也随之增大。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本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外汇风险,本公司2017年以来与银行开展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公司2022年将继续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来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对本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以积极应对汇率市场的不确定性。
(二)主要业务品种及涉及货币
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企业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及港币。
(三)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考虑本公司的出口收入水平,2022年度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企业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50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期限
期限为自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或至2022年年度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视届时审批权限)审议通过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之日止(以孰短者为准)。
(五)授权事项
为规范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企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确保本公司资产安全,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前提下,由本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本公司财务部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求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工作。
二、外汇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
本公司存在一定体量的外汇收入,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本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本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本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基于本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外汇收支业务规模、外汇波动趋势及已签订合约履约情况,进一步提高本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本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本公司财务稳健性。
本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人,本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三、外汇套期保值风险
本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本公司的外币贷款、海外债券,都与汇率市场的变化紧密相关,汇率变化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本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本公司损失;
(二)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本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三)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四)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本公司已签署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同所约定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为保证本公司外汇套期保值安全、顺利开展,本公司进一步细化了外汇套期保值的工作流程、内部管理机构,并引入更多专业部门进行宏观形势、外汇市场的分析,加强内部宣导,严格执行董事会的授权。
(一)本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度》,对本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原则及要求、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和风险进行了有效规范和控制。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控制业务风险,保证制度有效执行;
(二)本公司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由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三)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本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本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市场认可度高的交易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降低交易风险;
(五)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本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六)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控,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七)当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2022年度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本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有利于控制汇率风险,具有必要性。本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公司2022年度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意2022年度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企业以自有资金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50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2-029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持续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公司及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企业(以下合称“本集团”)与关联方发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集团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一、持续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持续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暨2021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董事会同意:(1)本公司结合2021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公司预计拟开展日常业务的实际需求,拟定2022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2)授权的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或至2022年年度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视届时审批权限)审议通过2023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止(以孰短者为准)。
2、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项下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在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时,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在不断致力于减少关联交易的同时,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继续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同意本议案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经无关联关系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审议通过。
3、本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暨2021年年度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拟定的本集团2022年预计发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额度是本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预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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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WuXi Biologics (Cayman)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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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外高桥药明康德众创空间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创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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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为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其均能严格履行持续性关联交易项下的义务,未出现重大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22年,本集团将与关联方进行提供技术服务、提供综合服务、接受技术服务、物业出租、物业承租等类型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并将按照以下定价政策,根据业务发展具体情况签署持续性关联交易合同:
1、提供技术服务:本集团向WuXi Biologics (Cayman) Inc.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定价政策与其他客户的定价政策一致,均按照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并在成本加成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2、提供综合服务:本集团向WuXi Biologics (Cayman) Inc.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综合服务,定价政策与其他客户的定价政策一致,均按照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并在成本加成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3、接受技术服务:本集团接受WuXi Biologics (Cayman) Inc.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定价政策与其他公司的定价政策一致,均按照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并在成本加成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4、物业出租:本集团向WuXi Biologics (Cayman) Inc.及其下属公司出租物业,交易价格参考当地规模和质量相似的临近物业之现行市价厘定。
5、物业承租:本集团向众创空间承租物业,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与其他入驻众创空间的租户标准一致。
四、持续性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集团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本集团在日常经营业务中发生的交易,符合本集团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均为正常的商业安排。关联交易价格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原则,并通过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