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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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按照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重组方案:本公司向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嘉实元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红豆骏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鼎晟合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永卓恒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百富祥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慈辉清科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谨诚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 9 家企业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中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创集团”)子公司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力合科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创创投”)40%的股权以及深圳力合英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英飞创投”)40%的股权进行剥离,不纳入重组标的范围。
2、交易标的
交易标的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清华信息港科研楼 10 楼 1001
法定代表人:贺臻
成立日期:1999 年 8 月 31 日
注册资本:49,524.8515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5228172G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基地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物业服务;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含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高新技术企业孵化与创新服务;新兴产业战略投资与运营;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科技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与培训;进出口与国际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3、交易价格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9]第 818 号”《资产评估报告》,力合科创集团剥离力合科创创投40%的股权以及力合英飞创投40%的股权后,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力合科创集团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556,666.84万元,综合考虑力合科创集团在评估基准日后的现金分红 6,500.00万元,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标的力合科创集团资产的交易对价为 550,166.84 万元。
本次交易中,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 6.93 元/股。2019 年 3 月 29 日,本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该权益分派事项已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实施完毕,发行价格调整为 6.88 元/股。发行数量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后,本公司向交易对方合计需发行股份 799,657,103 股。
4、实施情况
2019 年 12 月 2 日,本公司已经完成收购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资产过户事宜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交割已完成,本公司持有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019 年 12 月 9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受理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权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 799,657,103 股(其中限售股数量为 799,657,103 股)。
二、收购资产业绩承诺、补偿安排及实现情况
(一)业绩承诺及补偿方案
1、业绩承诺及补偿方案
本公司已分别与业绩承诺方暨重组补偿义务人即: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嘉实元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红豆骏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鼎晟合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永卓恒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百富祥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慈辉清科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谨诚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 9 家企业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本次重组业绩承诺及补偿方式进行了如下安排:
力合科创集团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合并报表中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15,620 万元、23,600 万元、33,740万元(含本数),且力合科创集团在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合并报表中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7,000 万元、33,000万元、42,000万元(含本数)。 根据专项审核报告,如力合科创集团未实现约定的承诺净利润,则上述重组补偿义务人应当向本公司进行补偿,并按照截至《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签署日持有的力合科创集团股权比例分别承担相应的补偿义务。
业绩承诺方每年需补偿的股份数量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盈利预测补偿协议》1.2 条所列的两个承诺指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适用以下公式,且应当以计算结果中的孰高值为准。
每年补偿的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业绩承诺方获得的交易对价总额÷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在各年度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不足1股时,按1股计算。
盈利预测补偿期内累积补偿股份数量以本次交易甲方向业绩承诺方支付的股份总数为上限。履行补偿义务时,应当以业绩承诺方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进行补偿,股份不足以补偿的部分,由业绩承诺方以现金方式支付。
应补偿的现金=不足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其中:不足补偿的股份数量=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已补偿的股份数量。
2、减值测试及补偿方案
在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100%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总额,则业绩承诺方应当向本公司进行资产减值的股份补偿,业绩承诺方应当按照截至《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签署日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分别承担非连带责任的补偿义务,业绩承诺方应补偿本公司的股份数量=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总额-已补偿现金总额÷本次发行价格。
当股份不足以补偿的部分,业绩承诺方应当以现金方式支付。应补偿的现金=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的股份数×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总额。
(二)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依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标的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2019-2021年度业绩承诺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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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减值测试过程
(一)根据深圳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中联评报字[2022]第35号《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业绩承诺期满对标的资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标的资产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827,779.41万元。
(二)本次减值测试过程中,本公司已向深圳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履行了以下程序:
1、已充分告知深圳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本次评估的背景、目的等必要信息。
2、谨慎要求深圳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不违反其专业标准的前提下,为了保证本次评估结果和原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9]第 818 号”《资产评估报告》的结果可比,需要确保评估假设、评估参数、评估依据等不存在重大不一致。
3、对于以上若存在不确定性或不能确认的事项,需要及时告知并在其评估报告中充分披露。
4、比对两次评估报告中披露的评估假设、评估参数等是否存在重大不一致。
5、将承诺期末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与标的资产重组基准日的评估值进行比较,计算是否发生减值。
(三)标的资产期末股权评估值扣除承诺期发生的股东增资和利润分配等事项后减值计算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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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届满后期末标的资产未发生减值。
四、测试结论
本公司管理层认定标的资产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的评估净值808,273.11万元,比原交易价格550,166.84万元增值 258,106.27万元,盈利预测补偿期限届满后期末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未发生减值。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业绩承诺期满对标的资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深中联评报字[2022]第35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2-011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嵇世山先生、贺臻先生、刘仁辰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公司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此项议案。
(三)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2022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交易情况,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合理预计了2022年度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及其合并范围内单位,以及公司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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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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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何建锋
注册资本:2,800,900万元
经营范围: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担保等金融和类金融股权的投资与并购;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投资与服务;通过重组整合、资本运作、资产处置等手段,对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进行投资、运营和管理;市国资委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8楼、19楼。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454亿元,净资产3,528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149亿元,净利润208亿元。
2、关联方关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预计无坏账
4、经核查,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与公司预计发生交易的合并范围内单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深圳市力合科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兵洋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
住 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13号南门西侧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2层1201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025.65万元,净资产1,372.04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904.09万元,净利润-41.29万元。
2、关联方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担任其执行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预计无坏账
4、经核查,深圳市力合科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科威国际技术转移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谭鸿鑫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企业策划;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施工总承包。(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科技大厦B701B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388.63万元,净资产5,264.71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341.19万元,净利润-164.41万元。
2、关联方关系:本公司董监高兼任其董事长
3、履约能力分析: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预计无坏账
4、经核查,科威国际技术转移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贺臻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计算机软件和电子信息产品的设计开发及销售(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相关电力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运维服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涉及资质证的凭资质证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电力线载波通信模块及产品、微功率无线通信模块及产品、远程抄表系统及终端采集设备、电力通信监测系统及产品、路灯智能控制系统及产品、智能家居控制系统及产品、仪器仪表、协议转换器、物联网系统及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配套技术和服务。
住 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楼1101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6,115.69万元,净资产74,638.44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6,007.37万元,归母净利润4,214.76万元。(注:2021年业绩快报数据)
2、关联方关系:本公司董监高兼任其董事长
3、履约能力分析: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预计无坏账
4、经核查,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深圳市安思疆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安
注册资本:2728.2457万元
经营范围: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范围:电子产品、集成电路、半导体、光电产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住 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13号南门西侧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层109-10室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4,683.61万元,净资产14,070.62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785.01万元,净利润-4,337.12万元。(注:2021年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方关系:本公司董监高兼任其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预计无坏账
4、经核查,深圳市安思疆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深圳市斯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别力子
注册资本:4,500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信息系统集成、信息咨询、建筑类技术咨询服务;会务服务;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电脑软硬件及办公自动化设备的购销;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
住 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清华信息港研发楼B栋7楼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7,524.36万元,净资产15,416.92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1,326.89万元,净利润1,366.80万元。
2、关联方关系:本公司董监高兼任其董事长
3、履约能力分析: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预计无坏账
4、经核查,深圳市斯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珠海紫荆泓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别力子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住 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2596(集中办公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62.15万元,净资产277.70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093.68万元,净利润324.79万元。(注:2021年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方关系:本公司董监高兼任其执行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预计无坏账
4、经核查,珠海紫荆泓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深圳力合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玉明
注册资本:35,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金融企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财产管理咨询及服务(以上各项均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高新科技产业及其各类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受托资产管理。许可经营范围: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市场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向社会个团体提供金融领域的咨询、专业化建议;票据贴现咨询及服务(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 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14,497.78万元,净资产50,637.95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9,686.09万元,净利润5,134.75万元。
2、关联关系:本公司董监高兼任其董事
3、履约能力: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预计无坏账
4、经核查,深圳力合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江苏数字信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贺臻
注册资本:8,000万元
经营范围:园区房产开发,数字信息产业园区的经营管理及配套服务,公共设施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以自有资金投资于国内外高新技术企业,自有房屋的出租及物业管理,人才中介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社会经济咨询(不含投资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不含投资与资产管理),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 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智慧路1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3,198.49万元,净资产17,556.87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7,220.58万元,净利润6,283.01万元。
2、关联关系:本公司董监高兼任其董事长
3、履约能力:履约及支付能力良好,预计无坏账
4、经核查,江苏数字信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市场一般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其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如下:
1.服务项目有国家指导价格的,参照国家指导价格;
2.服务项目无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格的,执行市场价格;
3.服务项目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协商定价;
4.提供服务方向接受服务方收取的服务费用,在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提供服务方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收取的服务费用。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需要及时与关联方签订协议。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以可比市场价格为参考标准,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并保证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不偏离可比市场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相关交易行为均按照签订的相关合同严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七、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意见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2022年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所需。我们对该等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已经我们事前认可,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履行了回避义务。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的合理需求,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的市场化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也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2-012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总额不得超过6亿元。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授权期限自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总额不超过6亿元。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四)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其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
(五)投资期限
自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自有资金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八)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受托方应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商业银行。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协议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由公司审计室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对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应当在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对公司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资金使用情况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应对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公司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相对充裕,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自有资金投资于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能够有效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2-013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为入园企业
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为入园企业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力合双清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国凯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惠州力合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江苏力合智能制造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优科数码科技(惠州)有限公司、惠州力合云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湖南力合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上统称为“控股子公司”)为入驻“力合双清产学研建设项目(一期)一区、二区”“力合科技产业中心加速器项目”“清华科技园(珠海)二期项目”“力合仲恺创新基地”“力合优科创新基地”“力合良景新制造基地”“力合丹阳启动区项目”“力合长株潭科技创新领航基地”(以上统称为“力合园区项目”)购买产业用房和配套用房的入园企业(机构或自然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创新基地平台服务其中一项是园区载体销售业务,其主要是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经营载体,形成产业聚集。上述控股子公司根据经营需要,按照银行政策和商业惯例,为入驻力合园区的企业(机构或自然人)购买产业用房和配套用房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购买力合园区项目的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
被担保人若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担保额度在力合园区项目销售期间可循环使用;
3、担保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入驻力合园区项目购买产业用房和配套用房的入园企业(机构或自然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担保额度在力合园区项目销售期间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同意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决策办公会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各公司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各公司的实际使用额度和选择合作银行,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入驻力合园区项目的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有助于加快开发项目的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是实现销售目的而必需的、过渡性的担保措施,符合行业惯例。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45,827.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5.8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22,912.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9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2-014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5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在丹阳市投资建设江苏力合智能制造产业园启动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力合智能制造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力合”)投资建设江苏力合智能制造产业园启动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关于在丹阳市投资建设江苏力合智能制造产业园启动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号)。为满足本项目的建设计划和资金使用需求,江苏力合拟向银行申请4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江苏力合全体股东按认缴出资比例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江苏力合智能制造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6月11日
3、注册地址:丹阳市云阳街道南三环路丹阳高新技术创新园
4、法定代表人:杨姝
5、注册资本:8000万元
6、经营范围:园区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品牌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7、股权结构:
■
8、江苏力合智能制造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9、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10、纳税信用级别:M
11、经查询,江苏力合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力合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力合中城创新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按认缴出资比例为江苏力合向银行申请的40,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同时江苏力合以本项目土地使用权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江苏力合其他股东按其认缴出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为顺利推进江苏力合的建设项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力合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力合中城创新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按认缴出资比例为江苏力合向银行申请的40,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江苏力合以本项目土地使用权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同意授权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决策办公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签署上述相关事项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45,827.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5.8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22,912.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9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2-015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创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大数据”)负责运营的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项目因供电需求与深圳供电局签署了《供用电合同》,经双方协商由力合科创集团开具银行保函为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项目用电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01月18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深圳报业集团书刊大厦12层
4、法定代表人:贺臻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经营范围:数据中心的建设、运营维护;数据库管理;版权代理;云计算技术的研发、咨询;数据库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设计;投资高新技术企业;为产业创新园区提供管理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服务;信息技术研发;科技推广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文化活动策划;创业投资业务;投资咨询;自有房屋租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物业管理。
7、股权结构:
■
8、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9、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10、纳税信用等级:B
11、经查询,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情况
力合科创集团开具不高于830万元的银行保函,为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用电提供担保,有效期2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为保障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为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用电提供不高于830万元的银行保函,有效期2年。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45,827.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5.8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22,912.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9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2-016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2020年2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满足其下属公司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的资金需求,以自有资金向其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资金使用期限为2年,年借款利率4.75%,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号)。
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大数据”)因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拟向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将财务资助延期3年,年利率为4.75%,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
二、接收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01月18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深圳报业集团书刊大厦12层
4、法定代表人:贺臻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经营范围:数据中心的建设、运营维护;数据库管理;版权代理;云计算技术的研发、咨询;数据库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设计;投资高新技术企业;为产业创新园区提供管理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服务;信息技术研发;科技推广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文化活动策划;创业投资业务;投资咨询;自有房屋租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物业管理。
7、股权结构:
■
8、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9、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10、纳税信用等级:B
11、经查询,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78,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金额及相关情况等。
四、本次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为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经营发展,同意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向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的人民币5,000万元财务资助延期3年。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有能力控制其日常经营管理,本次财务资助延期的风险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为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经营发展,本次申请将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延期有利于其持续发展,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完善,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并控制风险,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的人民币5,000万元财务资助延期3年,有利于促进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的经营发展,且公司有能力控制其日常经营管理,本次财务资助延期的风险可控。本次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2-017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
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创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大数据”)为补充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拟向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5,700万元授信额度,同时力合科创集团将以名下有权处分的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质押给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并委托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本事项提供担保,力合科创集团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号)。
根据协议约定,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授信额度合同生效起12个月。鉴于该笔授信额度融资成本较低,力合大数据预计今年到期还款后,继续向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新一轮5,700万元授信额度,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贷款方
名称: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楼10-25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楼10-25单元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法定代表人:曾珲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060169615
主营业务: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股东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1.12%)。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营业收入20,757万元,净利润3,418万元,资产总额216,520万元,净资产132,169万元。
关联关系的说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控制。
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担保方
名称: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10-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6楼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注册资本:7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1956268F
主营业务: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开展再担保业务;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自有物业租赁。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6.34%),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1.12%)。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营业收入79,259万元,净利润48,572万元,资产总额884,107万元,净资产780,194万元。
关联关系的说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控制。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01月1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深圳报业集团书刊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贺臻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数据中心的建设、运营维护;数据库管理;版权代理;云计算技术的研发、咨询;数据库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设计;投资高新技术企业;为产业创新园区提供管理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服务;信息技术研发;科技推广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文化活动策划;创业投资业务;投资咨询;自有房屋租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物业管理。
股权结构:
■
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纳税信用等级:B
经查询,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力合大数据向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5,700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授信额度合同生效起12个月,费率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2、担保措施:
(1)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其名下有权处分的知识产权向贷款方提供质押担保;
(2)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上述申请授信事项提供担保,力合科创集团提供反担保。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主要用于补充力合大数据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能有效地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其稳定发展。力合大数据运营的数据中心项目运营情况良好,力合科创集团为本次申请授信提供反担保,有助于推进本事项的顺利实施。力合大数据财务风险可控,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关系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关联方累计十二个月内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8,934.55万元,均已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号)。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45,827.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5.8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22,912.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9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八、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符合其经营发展需要。委托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助于本事项的顺利推进。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有利于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符合其经营发展需要,委托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助于本事项的顺利推进。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九、董事会意见
为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5,700万元授信额度,同时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名下有权处分的知识产权质押给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并接受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本事项提供保证担保,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意签署本事项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本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符合其经营需要,有利于长远发展,同时委托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本事项提供担保,担保费率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并且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名下有权处分的知识产权质押给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风险可控。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2-018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投资建设珠海力合光电产业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珠海力合光电产业园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建设珠海力合光电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95,000万元,并同意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创集团”)经营决策办公会审批本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签署相关文件等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1年8月,珠海市香洲区投资促进中心与力合科创集团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围绕光电产业发展开展全面合作。力合科创集团将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孵化体系引入珠海市,落地香洲区三溪科创小镇,将整合在光电领域的人才、技术、项目等重要资源及高校、科研院所等平台,投资建设具有鲜明产业特色的力合光电产业园和示范园(加速器)等。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力合光电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力合光电”),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等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珠海力合光电产业园
(二)项目位置
项目主体位于珠海市三溪科创小镇南部,三溪路(原滨山东路)北侧,创源路(原青松路)西侧。
(三)项目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3万㎡,总建筑面积约为16万㎡,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为主题,打造成为集科研办公、产业加工等功能为一体的高新技术研发制造基地。
(四)项目投资额
预计总投资额不超过95,000万元。
(五)项目实施主体
珠海力合光电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定位符合当地产业发展政策导向,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完善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战略布局,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本项目可能面临政策变化、市场需求、资源配置、人力资源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需积极关注政策导向,适时调整经营决策,同时发挥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功能,为入园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公司将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建立优秀经营管理团队,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2-021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3月24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4月7日(星期四)15:00至17:00在“力合科创股份”微信小程序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2022年4月7日(星期四)15:00-17:00
二、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嵇世山先生、总经理贺臻先生、独立董事张汉斌先生、董事会秘书于喆女士、财务总监杨任先生。
三、参与方式: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力合科创股份”微信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了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参与方式如下: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力合科创股份”;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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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力合科创股份”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